人民醫院藥劑科職責
一、在分管副院長的領導下,按照《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和醫院的規章制度,具體負責醫院的藥事管理工作。
二、組織管理醫院臨床藥學、藥品供應、藥品調劑、制劑管理、藥學科研、教學等各項藥學技術服務。
三、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管理工作模式,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參與臨床疾病診斷、治療,提供藥學技術服務,提高醫療質量。
四、制定與藥事管理工作相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組織制訂本院藥品年度預算,根據本院用藥目錄,組織實施藥品的采購、供應及統計工作。
六、積極參與合理用藥的監測;組織門診處方點評;收集、整理、上報藥物不良反應。
七、專業技術人員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培訓,不斷培養新人,努力提高藥劑人員專業水平。
八、承擔醫藥院校學生和其它單位藥學專業人員的實習、進修等教學工作。
篇2:某醫院藥劑科ADR人員工作職責
醫院藥劑科ADR人員工作職責
1、由藥師以上職稱人員承擔本崗位工作,遵守和執行本部門的工作規程、規章制度,在部門負責人領導下,做好本單位ADR的收集、匯總、上報等工作。
2、指導各科室監測小組成員填寫和呈報ADR報表,做好ADR報告制度的宣教。
3、負責ADR病例的收集、報告和管理,發放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表,了解ADR發生,通報ADR信息。
4、接到ADR報告時,應盡快趕赴現場訪問病人及醫護人員,做好記錄,會同有關人員進行分析;認定為ADR后,督促醫護人員認真填寫ADR報告表。
5、收到ADR報告表后,對ADR記錄進行整理、分類、統計、評價及反饋等,定期將ADR信息向全院有關科室通報。
6、參與《不良反應簡報》編寫。
7、做好實習生、進修生的帶教工作。
篇3:市人民醫院藥劑科主管(中)藥師職責
市人民醫院藥劑科主管(中)藥師職責
一、在科主任領導下和主任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負責指導、組織并參加本科室藥品的購進、保存、調配和制劑、檢驗鑒定工作,保證藥品質量。
三、組織帶領、指導下級藥學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各項工作的登統工作,嚴格執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嚴防差錯事故。
四、較熟練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本操作,完成各項任務,保證業務工作正常運轉,改善服務態度,提高工作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五、組織參加學科科研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制作或推廣新藥新劑型。
六、深入臨床科室,了解藥物使用和管理、安全用藥情況,征求用藥意見,積極組織參加臨床藥學工作,落實合理用藥情況。
七、檢查毒、麻、精神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實習生學習。組織科內技術人員業務學習培訓工作,定期考核,作好記錄。
九、應具備良好的藥學道德,有事業心、熱愛本專業,堅持學習、刻苦鉆研業務,為下級藥學人員起好模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