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搶救工作制度
一、目的:能及時、迅速、有效搶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轉危為安,提高搶救成功率。
二、適用范圍:急、危重病人的搶救。
三、要求:
1、應設搶救小組,護理部根據搶救情況進行組織、調整并指導。
2、搶救工作應由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對重大搶救護士長應及時向護理部匯報。參加搶救必須全力以赴、明確分工、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3、醫生未到以前,護理人員應根據病情及時給氧、吸痰、測量血壓、建立靜脈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配血、止血等。并為進一步搶救作準備。
4、根據病情可設特別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及搶救效果。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詳細交接,記錄要及時詳實,口頭醫囑在執行時,應加以復述。
6、搶救器材及藥品必須力求齊全完備,基本搶救藥品包括搶救車上藥品,全院統一編號,定位放置、定量貯存,定人保管,每班檢查,用后隨時補充。
7、護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搶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8、各護理單元應備有搶救車,搶救車各部位標記清楚,搶救物品、器械、藥品應按醫院統一規定位置放置。
9、做好病人與家屬的解釋及安撫工作,必要時與單位聯系。
10、做好搶救、登記及搶救后的處置工作。
篇2: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 某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1、醫護人員發現病人病情危重需搶救時,值班醫師應立即進行搶救,并通知二線醫師或科主任參與搶救,適時填寫病危通知單告知病人家屬或組織,并上報醫務科。凡需搶救的危重病患者,均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設專人治療、護理,根據需要設科或院搶救組,各科室均應設立搶救室,備齊搶救物品,定期檢查搶救設備、藥品的完整和功能情況,做好記錄。搶救室內的各種物品非經科主任批準不準出室或做他用。
2、需請院內其他科室協助搶救時,可用電話或去人邀請,應邀請者應及時前往,需邀請上級醫院醫師來院搶救時,報醫務科解決。
3、對需要搶救的危重患者,有關醫技科室、手術室等,應積極主動進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
4、嚴格執行危重患者搶救的交接班制度,實行床旁交接班,正在搶救的緊張階段最好不要交班,負責搶救的醫護人員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正確做好各種記錄并隨時向上級醫師、護士長匯報病情和搶救執行情況。
5、危重患者搶救后,應在1周內書面進行小結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篇3: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一、搶救班子由院長或副院長親自負責。
二、搶救班子成員除指定人員之外,各科之二線值班醫師均為成員。
三、搶救時班子成員、有關醫務人員甚至行政人員都應快速敏捷到崗,爭分奪秒,認真負責進行搶救。
四、全院工作人員都必須服從搶救需要,服從分配,主動配合。
五、保證搶救器材、藥品齊備完好,救護車隨時作好應急準備。
六、每次重大搶救之后作現場小結或總結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