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三)
(一) 總則
1、 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頒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等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2、院長對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負責。財務科具體組織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
(二)預算控制
1、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醫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2、 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醫院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建立由醫院領導負責,財務部牽頭,相關科室參與,分工合作的預算管理工作機制。
3、 預算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 醫院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
5、 年度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予調整。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預算執行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6、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
(三) 收入控制
1、 建立健全收入、價格、醫療預收款、票據、退費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提供服務與收取費用、價格管理與價格執行、收入票據保管與使用、辦理退費與退費審批、收入稽核與收入經辦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 制定收入管理業務流程。明確收入、價格、票據、退費管理等環節的控制要求,重點控制門診收入、住院結算收入。加強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確保收入的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3、 各項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開具統一規定的票據。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確認、核算收入。
4、各項收入由財務部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科室和個人不得收取款項。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
5、 各類收入票據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明確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核銷、遺失處理、清查、歸檔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立票據登記簿進行詳細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盜用。
6、加強結算起止時間控制。統一規定門診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結算起止時間,及時準確核算收入。
7、 建立退費管理制度。各項退費必須提供交費憑據及相關證明,核對原始憑證和原始記錄,嚴格審批權限,完備審批手續,做好相關憑證的保存和歸檔工作。
(四) 支出控制
1、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審核、審核與付款結算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各項支出要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按照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請、審批、審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確支出審批權限、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
4、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審批,嚴禁無審批支出。
5、建立重大支出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6、 加強支出的審核控制。完善支出憑證控制手續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時編制支出憑證,保證核算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7、加強成本核算與管理。規范支出預算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支出,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效益。
(五) 貨幣資金控制
1、 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出納不得兼任稽核、票據管理、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 建立嚴格的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審批權限、審批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員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
4、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入業務。貨幣資金收入必須開具收款票據,保證貨幣資金及時、完整入賬。
5、 貨幣資金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1)支付申請。用款時應當提交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及計算依據;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3)支付審核。財務審核人員負責對批準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合規;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收款單位是否妥當等,經審核無誤后簽章;
(4)支付結算。出納人員根據經過審核的領導已簽字,手續齊全的票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6、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并及時入賬,不得坐支。
7、 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禁出借銀行賬戶。
8、加強銀行存款對賬控制。會計每月必須核對銀行賬戶,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不符、長期未達的賬項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9、加強銀行預留印簽的管理。醫院財務專用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暫時保管的必須有登記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10、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11、加強對現金業務的管理與控制。出納人員每日要核對現金日記帳、核對庫存現金、編制貨幣資金日報表,做到日清月結。
12、 建立貨幣資金盤點核查制度。隨機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門診和住院備用金,保證貨幣資金賬賬、賬款相符。
(六)藥品及庫存物資控制
1、 建立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合同訂立與審核、采購與驗收、采購驗收與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藥品及庫存物資業務的全過程。
2、制定科學規范的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流程。明確計劃編制、審批、取得、驗收入庫、付款、倉儲保管、領用發出與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憑證,完備請購手續、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核對工作,確保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藥品及庫存物資請購審批制度。授予歸口管理部門相應
的請購權,明確其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審批程序。
4、 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具有請購權的部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請購手續。
5、 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藥品和庫存物資由單位統一采購。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納入政府采購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范圍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 根據藥品及庫存物資的用量和性質,加強安全庫存量與儲備定額管理,根據供應情況及業務需求確定批量采購或零星采購:
(1)確定安全存量,實行儲備定額計劃控制;
(2)加強采購量的控制與監督,確定經濟采購量;
(3)批量采購由采購科室、歸口管理科室、財務部、專業委員會及使用科室共同參與,確保采購過程公開透明,切實降低采購成本;
(4)小額零星采購由經授權的科室對價格、質量、供應商等有關內容進行審查、篩選,按規定審批。
7、 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根據驗收入庫制度和經批準的合同等采購文件,組織驗收人員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及時入庫;所有藥品及庫存物資必須經過驗收入庫才能領用;不經驗收入庫,一律不準辦理資金結算。
8、 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核對管理。財務部要根據審核無誤的驗收入庫手續、發票等相關證明及時記賬;每月與歸口管理科室核對賬目,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9、藥品及庫存物資的儲存與保管要實行限制接觸控制。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制定領用限額或定額;建立高值耗材的領、用、存輔助賬。
10、 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缺損、報廢、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盤點制度,庫房每年盤點不得少于二次。藥品及庫存物資盤點時,財務人員要參與監盤。
(七) 固定資產控制
1、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購建計劃編制與審批、驗收取得與款項支付、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2、 制定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明確取得、驗收、使用、保管、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賬卡,如實記錄。
3、 建立固定資產購建論證制度。按照規模適度、科學決策的原則,加強立項、預算、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的控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按照準入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4、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控制。固定資產購建應由歸口管理科室、使用科室、財務部、審計監督部門及專業人員等共同參與,確保購建過程公開透明,降低購建成本。
5、 加強固定資產驗收控制。取得固定資產要組織有關科室或人員嚴格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時辦理結算,登記固定資產賬卡。
6、 建立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作好詳細記錄。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維修保養費用。
7、加強固定資產使用變動控制。固定資產的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8、 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制度。明確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的標準和程序,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9、 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明確清查盤點的范圍、組織程序和期限,年度終了前,需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
(八) 工程項目控制
1、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的全過程。
2、 建立工程項目相關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及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嚴禁未經授權的科室或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
3、制定工程項目業務流程。明確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價款支付、竣工決算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業務的開展情況,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強工程項目決策控制。要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要求,采取專家評審、民主評議、結果公示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有關各方意見,實行集體決策。決策過程要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對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項目決策科學、合理。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工程項目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5、 建立工程項目概預算控制制度。嚴格審查概預算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的計算和定額套用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6、 加強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工程項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7、 建立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制度。嚴格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明確價款支付的審批權限、支付條件、支付方式和會計核算程序。對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價款支付方式和金額發生變動的相關科室必須提供完整的書面文件和資料,經財務、審計部門審核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支付價款。
8、 建立竣工決算控制制度。嚴格執行竣工清理、竣工決算、竣工審計、竣工驗收的規定,確??⒐Q算真實、完整、及時。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資產驗收和移交。
(九) 對外投資控制
1、 建立健全對外投資業務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決策與執行、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2、 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控制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環節的有效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所有對外投資項目必須事先立項,組織由財務、審計、紀委等職能部門和有關專家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風險性、收益性論證評估,經領導集體決策,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批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及決策人員簽字。嚴禁個人自行決定對外投資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3、 加強無形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醫院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確認,以確認的價值進行對外投資。
4、 嚴格對外投資授權審批權限控制,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立對外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未履行集體審批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的科室及人員,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5、 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控制。建立賬務控制系統,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核對控制,對其增減變動及投資收益的實現情況進行相關會計核算。
6、 建立對外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7、 加強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和核銷等處置控制。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核銷,應當實行集體決策,須履行評估、報批手續,經授權批準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
(十) 債權和債務控制
1、 建立健全債權和債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出納與會計記錄、業務經辦與審批、總賬與明細賬核算、審查與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債權或債務業務的全過程。
2、 加強債權控制。明確債權審批權限,健全審批手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的大額債權必須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對報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證、對賬等形式加強催收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將債權情況編制報表向醫院領導報告。
3、建立健全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備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嚴格審批,及時清理。
4、 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預交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醫療欠費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進行住院結算憑證、住院結算日報表的核對;
(2)每月核對預收醫療款的結算情況;
(3)加強應收醫療款的控制與管理,健全催收款機制,欠費核銷按規定報批。
5、 加強債務控制。要充分考慮資產總額及構成、還款能力、對醫院可持續
發展的影響等因素,嚴格控制借債規模。大額債務發生必須經領導集體決策,審批人必須在職責權限范圍內審批。
6、 建立債務授權審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結算的控制制度。定期進行債務清理,及時清償債務,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
(十一) 財務電子信息化控制
1、 建立健全財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應用專門的授權模塊,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軟件開發與系統操作、系統操作與維護、檔案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 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凡涉及到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收入、成本費用等部分,其功能、業務流程、操作授權、數據結構和數據校驗等方面必須符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
3、 門診收費和住院收費系統必須符合衛生部《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1)實時監控收款員收款、交款情況;
(2)提供至少兩種不同的方式統計數據;
(3)系統自動生成的日報表不得手工修改;
(4)預交款結算校驗;
(5)票據稽核管理;
(6)欠費管理;
(7)價格管理;
(8)退款管理。
4、加強財務電子信息系統的應用控制。建立用戶操作管理、上機守則、操作規程及上機記錄制度。加強對操作員的控制,實行操作授權,嚴禁未經授權操作數據庫。監控數據處理過程中各項操作的次序控制,數據防錯、糾錯有效性控制,修改權限和修改痕跡控制,確保數據輸入、處理、輸出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5、 加強數據、程序及網絡安全控制。設置和使用等級口令密碼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員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儲,加強數據存儲、備份與處理等環節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況下數據不丟失、不損壞、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強接觸控制,定期監測病毒,保證程序不被修改、損壞,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數據保密、訪問控制、認證及網絡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確保信息在內部網絡和外部網絡傳輸的安全。
6、 建立財務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文件儲存與保管控制。數據要及時雙備份,專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點。
(十二) 監督檢查
1、 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制度。由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指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財務會計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2、 醫院可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實施進行評價,并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3、 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篇2:房地產集團公司會計系統控制
會計系統控制包括會計核算控制和財務管理控制,由集團財務管理部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
(一)會計核算控制:集團制定《會計管理及核算規范》,包括會計政策、崗位設置、會計操作流程、會計檔案保管、財務交接、會計資料調閱、會計電算化及財務安全保障等各項控制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4"會計系統控制"中的4-1)
(二)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計劃(預算)管理、資債項目管理、權益項目管理、或有事項管理、稅務管理、票據印鑒管理方面的制度。重點項目包括:
1、費用控制
公司實行費用預算制度,每年年初由各級職能部門(包括子公司)編制本部門費用支出計劃,經各級財務管理部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并向董事會匯報。部門職能總費用應控制在預算費用之內,如果突破年度預算,部門報專題費用報告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確定。部門預算總費用中的非經常發生項目,于預算報批時應附專項說明,于實際發生時仍應事前出具專題報告,按程序報批。
各部門總經理在部門工作安排中主動控制、壓縮費用,對本部門的各項費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負責,對本部門總體費用水平的合理性負責;財務部總經理維護費用管理制度的正常執行,對重大開支發表意見,審批1萬元以下付款,組織費用報銷工作和信息通報工作;分管部門副總審批分管部門的非例常性費用和重大開支,確認這些費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總經理對1萬元以上非例常性費用和資產購置開支,具有立項權與否決權。
職員非公務事項不得從公司借支備用金。公司職員因公出差、接待客戶或購買小額物品等,申請借支備用金時,財務部門根據業務情況,確定借支備用金的合理限額,并將嚴格控制職員借取大額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應按照公司《費用管理制度》,完善借款手續后方能辦理借款。
各子公司根據經公司總部批準并下達的經營計劃,對費用進行控制。公司制定統一的費用核算制度,各下屬子公司按固定格式每月上報費用明細表,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定期進行匯總、分析,找出差異及原因,從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財務匯報管理
各下屬子公司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總部上報各種財務信息,其中,定期信息按固定格式編制,其中月報包括各種會計報表、反映銷售及動態結算情況的經營信息表等;不定期信息包括總部要求的其他重大財務信息,如滾動的經營計劃等。對經營中出現的問題,也要求各下屬子公司及時向總部匯報,總部對問題的處理情況及時進行跟蹤,對因信息報送不及時或漏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這些經營信息經過總部財務部匯總分析后,通過月度經營例會匯報給公司管理層。通過財務匯報管理,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及時的跟蹤,從而有效地控制財務風險。
公司每季度向董事會報送財務報表并匯報經營情況。
公司對財務報告的報出進行了規定,年度財務報告經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對外報送,披露。其他定期報告也根據有關規定,經過董事會批準后及時報出。
3、會計入帳程序及會計資料保管
會計機構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才能入帳,原始憑證必須手續齊全、填列完整,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更正。
記賬憑證應在業務發生并取得完整的原始憑證后及時錄入,不得積壓。錄入的記帳憑證需經財務主管審核后方可過賬;更正錯誤的方法必須符合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建檔要求、調閱手續、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管理會計檔案。
年度終了后,會計機構指定專人對上年度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會計人員移交清冊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進行收集、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進行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公司內單位之間調閱會計檔案,需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需持正式介紹信,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批準;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或需要復制的,需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同意,并限期歸還;對已入庫會計檔案的調閱,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詳細登記。
4、相關的制度安排包括:《集團財務管理規則》、《目標成本管理實施手冊》、《總部費用管理制度》、《總部費用報銷及付款審批流程》、職務授權及代理方面的制度等。(具體內容見附件4"會計系統控制"中的4-2-1--4-2-7)
篇3:地產公司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公司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會計法》和國家有關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規范,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對公司貨幣資金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為貨幣資金業務的承辦部門,負責公司貨幣資金的保管、收付、稽核和監督。
第四條:公司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五條:公司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需由會計和出納共同完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擋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六條:公司對貨幣資金業務嚴格執行全面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與預算管理要求相符的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七條:公司審批人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有關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八條:公司貨幣資金經辦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公司審批人員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九條:公司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現金內部控制
(一)控制目標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財務制度,現金管理的內
部控制目標為:
1、保證現金收支正確合法;
2、保證現金結算及時適當;
3、保證現金存儲安全完整;
4、保證現金核算真實合規。
(二)控制要求
1、公司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
及時存入銀行。
2、公司現金收入應及時入帳并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
付公司自身的支出。
3、公司m.airporthotelslisboa.com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
挪用、借出現金。
4、公司不得帳外設帳,不得私設“小金庫”。
5、公司每季度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帳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作出相應處理。進行現金盤點時應由會計和出納共同參加。
第十條:公司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由財務部負責,財務專
用章由出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嚴禁一人
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一條:公司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的購買、領用、注銷、背書轉讓需由會計人員同意并簽字方可進行,票據的日常保管由出納人員負責,并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經理對貨幣資金業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不斷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為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