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業園企業遷入及遷出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zz小微(科技)企業創業園管理,促進創業園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企業遷入
1、企業持《入駐通知單》和《租賃合同》至園區辦辦理以下遷入手續:
?。?)按規定要求填寫“企業入住登記表”及其他相關表格;
?。?)企業與園區辦雙方共同查驗房間設備、設施;
?。?)繳納相關費用;
?。?)辦理鑰匙交接手續及園區出入證。
2、企業遷入時應遵守以下條款:
?。?)入駐時服從園區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物業部指定時間及路徑遷入。搬遷過程中企業應注意遵守園區公共秩序,避免給他人造成不便;
?。?)注意保護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如造成損壞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入駐后請勿將物品放置在公共區域,如有丟失,請與物業部聯系;企業在公共區域內發現他人遺失物品,敬請送至物業部,以便招領;
?。?)向物業部提交公司治安、消防責任人及持掌公司用房鑰匙人員名單及具體聯絡方式,以備緊急情況聯絡之用。
二、企業遷出
1、企業應在遷出前一個月向園區辦提交遷出申請,確定準確遷出時間;
2、遷出前一個星期配合園區辦查驗房間及相應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注:用戶遷出時應恢復房間原貌,恢復費自理);
3、退還全部鑰匙;
4、企業持同意遷出書面證明材與園區辦結清入住期間全部費用。
篇2:科技創業園企業遷入遷出管理辦法
科技創業園企業遷入及遷出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zz小微(科技)企業創業園管理,促進創業園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企業遷入
1、企業持《入駐通知單》和《租賃合同》至園區辦辦理以下遷入手續:
?。?)按規定要求填寫“企業入住登記表”及其他相關表格;
?。?)企業與園區辦雙方共同查驗房間設備、設施;
?。?)繳納相關費用;
?。?)辦理鑰匙交接手續及園區出入證。
2、企業遷入時應遵守以下條款:
?。?)入駐時服從園區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物業部指定時間及路徑遷入。搬遷過程中企業應注意遵守園區公共秩序,避免給他人造成不便;
?。?)注意保護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如造成損壞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入駐后請勿將物品放置在公共區域,如有丟失,請與物業部聯系;企業在公共區域內發現他人遺失物品,敬請送至物業部,以便招領;
?。?)向物業部提交公司治安、消防責任人及持掌公司用房鑰匙人員名單及具體聯絡方式,以備緊急情況聯絡之用。
二、企業遷出
1、企業應在遷出前一個月向園區辦提交遷出申請,確定準確遷出時間;
2、遷出前一個星期配合園區辦查驗房間及相應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注:用戶遷出時應恢復房間原貌,恢復費自理);
3、退還全部鑰匙;
4、企業持同意遷出書面證明材與園區辦結清入住期間全部費用。
篇3:利星國際廣場租戶之遷入遷出手續
利星國際廣場租戶之遷入與遷出手續
1、遷入手續
在簽訂了租賃合約并辦妥交付使用手續后,租戶敬請按如下程序辦理遷入手續:
1.1租戶遷入前需攜帶上海利國房地產有限公司開具的入戶通知書以及租賃合同原件,以供物業管理處復印留底及備案。
1.2租戶遷入前需按規定繳納有關款項,敬請詳見本手冊《繳費事項》;
1.3與物業管理處聯系,安排辦理遷入前的單元交收手續;
1.4敬請租戶親自至物業管理處辦理領取單元事宜;
1.5請與物業管理處聯系,辦理‘本物業’內公司名錄指示牌制作手續,辦理時業/租戶需提交公司中英文名稱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1.6租戶遷入應遵守‘本物業’的各項規定。敬請遵守以下條款:
1.6.1提前三天或以上通知物業管理處確切的遷入日期。
1.6.2在得到物業管理處的遷入確認后,請按與物業管理處議定的時間及路徑遷入。搬遷過程中租戶需注意安全,避免給他人造成不便。
1.6.3注意保護‘本物業’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如造成損壞,業/租戶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1.6.4向物業管理處提供持掌鑰匙人員名單及提供一至二名緊急事件聯系人的姓名、聯絡方式,以備緊急情況聯絡之用。
1.7為方便租戶遷入,物業管理處可為租戶聯系搬運公司;
1.8業戶應保證搬運公司人員遵守物業管理處的指揮,從指定路徑進出‘本物業’并保證路徑暢通。
2、遷出手續
租戶如需遷出,敬請按如下程序辦理:
2.1租戶租期到期遷出‘本物業’前,請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物業管理處,并注明遷出日期,按照遷出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2.2退租租戶需至物業管理處財務部門繳清所有相關費用;
2.3請與物業管理處聯系,辦理撤消租用的電話號線、車位及其它所有退租手續;
2.4租戶應退還從物業管理處借取的一切財物;
2.5如租戶遷出時未將裝修過的區域恢復到使用前的狀態(除租賃合同另有約定或房產開發商確認外),從而引起糾紛,則物業管理處有權另委他人負責完成,費用由遷出業/租戶承擔支付;
2.6租戶將其使用單元恢復原狀時,需至物業管理處備案并經物業管理處驗收;
2.7在遷出過程中租戶應注意安全,避免給他人造成不便;
2.8租戶遷出時應遵守‘本物業’的各項規定,需注意以下各項:
2.8.1按物業管理處與/租戶的議定時間及路徑遷出;
2.8.2注意保護‘本物業’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如造成損壞,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2.8.3向物業管理處遞交一份搬出物品清單;
2.9租戶完成上述手續后,退還‘本物業’提供的所有物品 (含單元鑰匙)。否則物業管理處將通知房產發展商從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