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股東大會的職責(五)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方向性的指引);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篇2:房地產股東大會的職責(五)
房地產公司股東大會的職責(五)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方向性的指引);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篇3:房地產公司股東大會的職責(五)
房地產公司股東大會的職責(五)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方向性的指引);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