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員工健康與安全
1、健康:
公司時刻關心員工的健康,提倡在緊張的工作之余獲得積極的休息。公司每年為員工安排一次全面的體檢,并為員工安排員工食堂、活動室等場所。
2.防火安全
2.1公司內嚴禁吸煙,提倡無煙辦公。
2.2公司辦公區或生產區內配備滅火裝置,安全通道及出口不得占用,保持暢通無阻。
2.3定期舉辦消防安全教育及救助培訓。
2.4應急電話119。
3.個人安全
3.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己任!
3.2您需要學習必要的急救知識,接受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3.3 您有權拒絕接受上司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但應及時向更上一級管理者反映。
3.4如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您有權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工作場所,但請在停止工作或安全撤離后立即向直接上司匯報。
3.5 公司不主張您以犧牲個人健康為代價承擔超出您個人能力之外的工作,如果您感覺力不從心,請及時與您的上司溝通,共同商討解決之策。
篇2:(企業)員工健康檢查辦法
公司(企業)員工健康檢查辦法
(一)為促進員工健康加強預防疾病起見,特定本辦法。
(二)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以每年舉辦一次為原則,有關檢查事項由人事部辦理。
(三)*光攝影由人事部與防疾中心接洽時間,請派巡回車至公司或人事辦理。經防病中心通知必須進一步檢查者,應前住指定醫院攝大張*光片,以助判斷疾病。
(四)一般檢查由人事部負責與市立醫院接洽時間,分別至該醫院接受檢查。公司由人事部接洽醫師至廠內檢查。
(五)有關費用概由各部門負擔。
(六)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時,由公司令其停止繼續工作,返家休養或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七)人事部每屆年終,應依檢查表作成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的參考。
(八)本辦法經呈準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篇3: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3)
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三)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月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 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六條 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公司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條 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條 本公司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周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條 公司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第十一條 公司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二條 公司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