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設計變更工作指引
1、綜述
在項目各階段施工圖發出后,設計單位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對設計圖紙做出的變更,統稱"設計變更",包括設計修改、設計補充。
公司相關部門,如銷售部、物業、酒店管理等部門發出的設計修改要求,須由公司完成設計變更審批流程。公司領導、設計部發出的變更要求,公司應經辦并完成審批流程。
2、設計變更執行原則
2.1 多級審核原則:至少要經過二級及以上的審核。第一級為開發設計部、工程(配套)部、造價部;第二級為主管副總經理。
2.2 歸口管理原則:設計單位負責編制《設計變更通知單》;開發設計部負責編制《設計變更審批單》及《設計修改意向單》,負責發放《設計修改意向單》及《設計變更通知單》,負責除《設計變更確認單》外的其它設計變更表單的編號;工程(配套)部負責《設計變更確認單》的事實確認;造價部負責《設計變更確認單》的費用確認及編號。
2.3 時間限制原則: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實行一單一算,嚴禁事后補辦。
2.4 專人跟進原則:開發設計部、工程(配套)部及造價部應專人負責設計變更工作。
3、設計變更分類
3.1 設計變更分為二類:第一類為產品設計變更,第二類為其它設計變更。
3.2 第一類設計變更
3.2.1 第一類設計變更是指:變更將影響原經公司審批的規劃指標、建筑方案,牽涉到功能布局、面積指標、重大效果等公司重點控制事項的設計變更;或可能引起相關法律糾紛,如與主力店的合作糾紛、可能導致購房業主法律糾紛的設計變更,包括國家或地方政策、法規的變化引起的規劃調整等。
3.2.2 第一類設計變更的辦理原則:均須報規劃院和商業項目公司造價部審核。
3.3 第二類設計變更
3.3.1 第二類設計變更是指:除第一類設計變更以外的一切設計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樓協議文件引起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設計圖紙錯誤(錯、漏、碰、缺)引起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配合設計優化需要引起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業態對接和專項設計分步實施造成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配合商家進場造成的設計修改或補充事項等。
3.4.2 第二類設計變更的辦理原則:設計變更必須做到事前控制,必須按照設計變更的審批權限完成審批程序,嚴禁肢解設計變更。
3.4.3 售樓協議引起的設計變更引起成本增加時,公司必須在辦理設計變更之前同客戶簽訂費用承擔協議。
4、設計變更審批權限
設計變更審批權限
設計變更金額 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 責任人
第一類 不分金額 公司經營管理班子、設計部、公司造價部工程副分管副總經理
第二類 5萬元及以下 公司開發設計部、造價部、工程(配套)部、設計經理公司總工
5~10萬元 公司開發設計部、造價部、工程(配套)部、設計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公司工程副總經理
10萬元及以上 公司開發設計部、造價部、工程(配套)部、設計經理、分管副總經理;董事長公司董事長
4.1 設計變更金額是指單位工程中單項設計變更引起的成本變化總金額,設計變更引起的成本變化應包括:實施設計變更本身發生的費用、返工發生的費用、造成相關專業調整所發生的費用等。
4.2 設計變更未完成審批,不得付諸工程實施;否則,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3 造價部估算設計變更引起的成本變化,誤差盡可能控制在10%以內。
4.4 為提高效率,公司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需要,在自身職權范圍內進行授權,但授權人仍為責任人。
4.5 公司應加強設計管理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合理安排設計周期,提高設計圖紙質量,盡量減少設計變更的發生。
4.6 對于必須進行的設計變更,公司應盡可能在變更部位的工程施工之前完成設計變更的一切手續,避免發生返工浪費。
4.7 施工圖會審時發現圖紙中出現的錯、漏、碰、缺等設計問題,以施工圖會審紀要的形式進行變更,不另進行審批。施工圖會審時造成方案或建造標準改變時,必須按照設計變更流程完成審批。造價部必須參加圖紙會審并在圖紙會審紀要上簽字。
5、設計變更辦理時間
5.1 設計變更實施前,公司審批權限范圍內的設計變更,辦理時間為5個工作日。
5.2 在緊急情況下(由公司設計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判斷),對于不影響建筑質量和驗收的第二類設計變更,根據設計變更審批權限,在完成《設計變更審批單》,知會設計單位后,開發設計部編寫《設計變更通知單》一式三份,開發設計部、造價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監理單位留復印件。如果相關施工單位多于一家,則原件也需多出相應份數。施工單位接到《設計變更通知單》后可立即組織施工。
5.3 設計變更實施后,工程(配套)部、造價部、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對每月25日前已實施完畢的設計變更進行確認。對于增加工程成本的設計變更,如果未經確認,在工程結算時將不予考慮;對于降低工程成本的設計變更,如果施工單位不配合確認工作,由監理單位及公司共同確認后生效,將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6、設計變更辦理方法
6.1 設計變更辦理方式
6.1.1 用《工程聯系單(變更)》《設計變更審批單》、《設計修改意向單》、《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確認單》五張表單完成設計變更的提出、審批、確認程序。設計變更可由公司各部門、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提出。
6.1.1.1 提出設計變更的單位或部門,通過《工程聯系單》形式通知工程(配套)部。
6.1.1.2 工程(配套)部及公司相關專業工程師在《工程聯系單》上描述該設計變更部位的現狀(是否已按原設計圖紙實施完畢、部分實施或未實施)、分析該設計變更對工程質量和進度的影響后
,提交開發設計部,工程(配套)部留存復印件。
6.1.1.3 結算以《設計變更確認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相應的變更圖紙作為依據。
6.1.2 開發設計部負責對《設計變更審批單》、《設計修改意向單》、《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編號,三個表單為同一編號,編號方法為:在設計變更歸屬的設計合同的編號后加"-bg-***"(***為序號)。
6.1.3 造價部負責對《設計變更確認單》進行編號,編號方法為:在設計變更歸屬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編號后加"-bg-***"(***為序號)。
6.1.4 《設計變更通知單》須得到總工確認后才能實施。
6.2 設計變更辦理程序
6.2.1 第一類設計變更
6.2.1.1 根據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聯系單》,開發設計部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如果需要,開發設計部應事先與設計單位溝通。
6.2.1.2 工程(配套)部負責填寫工程意見,造價部根據設計變更的內容估算成本變化。
6.2.1.3 開發設計部經辦人負責辦理審批會簽,審批會簽按設計變更審批權限執行?!对O計變更審批單》通過審批后,開發設計部留存一份原件,造價部留存復印件。
6.2.1.4 公司內部審批完成后,開發設計部編制《設計修改意向單》一式二份,一份留底存檔,一份發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根據《設計修改意向單》要求,完成《設計變更通知單》一式三份,經設經理進行確認、工程副總簽字后,開發設計部、造價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監理公司留復印件。
6.2.1.5 設計變更實施完畢,施工單位填寫《設計變更確認單》一式二份,寫明其實施情況,監理和工程(配套)部對表單中的事實進行確認,造價部對表單中的費用進行確認。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公司派駐現場的工程師(一般為主管工程的分管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造價部、工程(配套)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原件,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工程(配套)部、開發設計部、監理公司留復印件。無論有無發生,每份設計變更通知單均必須經確認。
6.2.1.6若涉及到已發布廣告宣傳、已簽訂售樓協議的規劃及建筑設計變更,應首先通知營銷部,并由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法律評估后,再決定是否進行設計變更。
6.2.2 第二類設計變更
6.2.2.1 根據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聯系單》,開發設計部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
6.2.2.2 工程(配套)部填寫現場情況,造價部根據設計變更的內容估算成本變化。
6.2.2.3 開發設計部經辦人負責辦理審批會簽,審批會簽按設計變更審批權限執行?!对O計變更審批單》通過審批后,開發設計部留原件,造價部留復印件。
6.2.2.4 開發設計部根據批準的《設計變更審批單》的內容編制《設計修改意向單》一式二份,開發設計部、設計單位各一份原件。
6.2.2.5 設計單位修改完成后,向開發設計部提供《設計變更通知單》一式三份,經設計經理確認、工程副總簽字后,開發設計部、造價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監理公司留復印件。
6.2.2.6 設計變更的工作內容完成后,施工單位填寫《設計變更確認單》一式二份,并對表單中的事實進行確認,造價部對表單中的費用進行確認。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公司派駐現場的工程師(一般為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后,造價部、施工單位各留一份原件,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工程(配套)部、開發設計部、監理公司留復印件。無論有無發生,每份設計變更通知單均必須經確認。
6.2.2.7 售樓協議引起的設計變更不引起成本增加(如:隔墻不砌、墻面不做面層抹灰、不油漆、潔具不安、門移位等)、不影響工程質量及驗收、不造成客戶投訴時,公司完成審批手續,開發設計部知會設計單位后,編寫《設計變更通知單》,開發設計部、工程(配套)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一份原件。
6.2.2.8 屬于5.2條及6.2.2.7條的情況,開發設計部不需編制《設計修改意向單》,設計單位不需編制《設計變更通知單》,由開發設計部編寫《設計變更通知單》。
7 附表
7.1 《工程聯系單(變更)》
7.2 《設計修改意向單》
7.3 《設計變更審批單》
7.4 《設計變更通知單》
7.5 《設計變更確認單》
篇2: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合同,為規范與該合同有關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下簡稱"變更""簽證")的管理工作,分清責任,提高結算效率,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對于甲方正式發出的變更、簽證,應及時、完整地的執行,并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要求;甲方應按照變更、簽證的內容及其完成情況及時、足量地支付乙方變更簽證的價款。
第二條:關于變更、簽證辦理的約定
(一)甲方發出的變更、簽證通知單,應加蓋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則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結算價款的變更、簽證單,如果沒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將不予結算費用。
(二)甲、乙雙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樣如下:
(甲方印章式樣) (乙方印章式樣)
(三)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填制的變更、簽證通知單都應使用本協議后附的標準表格,否則甲方可以不予審核費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甲、乙方均應對變更、簽證通知單分專業連續編號、妥善保存;甲、乙雙方都應設置變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交付對方單據時應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第三條 關于變更、簽證計價及結算的約定
(一)變更、簽證的計價嚴格執行與其相關的主合同的經濟條款,執行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或套用相同的定額、取費標準、材料調差方式。當沒有合適的定額套用時,雙方可以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合理低價協商確定。
(二)在雙方核對變更、簽證的價款時,乙方負責事先就每張變更、簽證通知單做一份完整結算書,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以匯總方式編制的多項變更、簽證事項的結算書。
(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若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____%,將把最終審定價的降低____%;結算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①結算總費用;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③套用定額編號的直接費計價表;④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的取費表;⑤綜合調差系數和主材調差依據;⑥定額以外項目的工料機分析;⑦變更簽證單原件及所有相關的往來函件、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
(四)乙方接受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計算變更費用,最遲在該變更內容全部施工完畢后10日內(從監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變更費用計算;每遲報一天,將扣除最終審定價的____%。
(五)原則上甲乙雙方應在每項變更簽證實施前,商談確定總費用;特急變更簽證也應在施工后10天內談定價款;乙方提交的變更簽證結算書,應與事先商談的價格一致。
(六)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協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取定的人工單價(是綜合單價,已含管理費和利潤)。
(七)當變更、簽證的工作內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時督促監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否則甲方可以不予審核費用。對于隱蔽工程和事后無法計算工程量的變更和簽證,必須在覆蓋或拆除前,會同監理、現場工程師、成本人員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確認和費用談判,否則甲方可以不計價款。
(八)因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涉及到可重復利用的材料時,應在拆除前與甲方談定材料的可重復利用率,否則視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九)雙方核定變更、簽證事項的價格后,應在結算書上注明最終審定價格,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每月5日前,甲、乙方應就截止上月末已確定最終費用的變更、簽證的費用結算書,進行綜合性核對,并形成核對與商談記錄清單。甲方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
第四條 其他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條款與本協議有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
時間:________時間:________
篇3:某地產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規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各房地產公司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成本管理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訂、修改、解釋、指導、監督檢查。
3.2集團所屬各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包括經辦、審批、資料管理等)負責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要嚴格執行以下原則:
4.1.1權力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實行嚴格的權限規定,不在權限范圍之內的簽字一律無效,如對公司造成損失,追究越權簽字人的責任。
4.1.2時間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及其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禁止事后補辦。
4.1.3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應編制一份結算單,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
4.1.4一月一清原則:每月10日前,發包單位、承包單位應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續完備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核清造價并簽字確認,交部門領導復核。
4.1.5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完工后,發包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
4.1.6原件結算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的依據。
4.1.7多級審核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造價結算至少要經過二級以上的審核。
4.1.8法律約束原則:50萬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同時,應與承包單位另行簽訂《關于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協議》,作合同補充協議,供雙方執行。50萬以下的工程合同應有符合本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
4.1.9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規定的標準表格。
5.設計變更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設計變更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5.1.1設計變更是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一般需要設計單位的簽字、蓋章,或者發包單位的有關職能部門(設計部、工程管理部)代簽。
5.1.2設計變更的主要類型:
◆由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出現錯、漏、碰、缺等情況,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發包單位設計部改變建設標準、結構功能、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容,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工程管理部、項目部、監理單位、承包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其他技術措施等,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銷售部、客戶服務中心、業主要求提出變更,而導致做法變更、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5.1.3所有設計變更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5.1.4同設計院對接的部門和經辦人員應要求設計院按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如設計院未按規定格式填寫或另有附圖,經辦人員應另行按規定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作內部審批、結算用,設計院的文件只能作為附件。
5.1.5所有設計變更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5.1.6發包單位自行提出的設計變更是否需要設計院蓋章簽字,由各公司根據當地具體規定執行,如果無須設計單位確認,則由發包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簽字確認。
5.1.7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5.2設計變更辦理一般流程:
5.2.1對于設計院發出的結構專業或安裝專業的變更指令,在本流程圖中是按與工程管理部對接考慮,若結構、安裝設計管理人員的編制在其它部門則相應修改。
5.2.2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應根據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署。非設計院提出的重大設計要求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由設計院發出。設計變更若涉及到需要重新報建的需知會相關部門;如涉及到對客戶銷售承諾的改變需知會營銷部。
5.2.3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若因本專業變更導致其它專業需要一同變更的,應發相關知會。(如因墻體位置改變導致水電管線移位)
5.2.4成本部在對變更費用進行估算時,應對措詞不清,結算時易引起分歧、糾紛的變更單退回,要求提出部門表達清楚,不致引起歧義。
5.2.5一般來說,工程師確認時只需要按照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而不需要確認具體的工程量。但當無法根據設計變更文件直接計算出工程量,或者相應設計變更文件的某條或某幾條只完成一部分時,監理工程師及項目部現場工程師應直接在設計變更單中確認相應的工程量。
5.2.6對于造價調減的設計變更,發包單位現場工程師要及時跟蹤、落實、核定減少的具體數額,并與承包單位形成書面記錄,防止因漏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
5.2.7項目經理部應嚴格按變更金額簽發的權限報批,為提高效率,公司領導、職能部門經理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自身職能范圍內,對下屬職員作書面授權,但授權人仍為責任人。
6.現場簽證的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現場簽證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6.1.1現場簽證是指對施工管理中發生的零星事件的確認,例如:因設計變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礙的清除遷移、現場簡易通道的搭建、臨時用工等。
6.1.2現場簽證的主要類型:
◆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設計變更編號);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筑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發包單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單位施工的2萬元以內的零星工程;
◆合同規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紅線外施工道路的修補(紅線內的施工道路修補宜在合同中包干)。
6.1.3所有的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簽證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6.1.4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洽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單價(如屬綜合單價,則包含間接費、管理費和利潤,并明確是否包含稅金)。
6.1.5所有現場簽證單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6.1.6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現場簽證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6.2現場簽證的一般辦理流程
6.2.1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在簽證前必須認真核對簽證工程的施工時間、工作內容、發生原因、發生的工程量、工日數、 機械臺班數以及簽證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何方負擔等。特別是對發生的原因以及責任單位的交代應詳細、明了。
6.2.2對于措詞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簽證,現場工程師在簽署時應征求成本人員意見,成本人員審核重大簽證費用也應避免用詞不準在結算時造成經濟糾紛。
6.2.3簽證內容完成后,工程師應避免簽署類似"情況屬實"或"工程量屬實"等模糊性內容,而必須實度實量后簽字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質和規格、工日數、機械臺班等。原則上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在簽證上簽認有關單價或總價。所有的確認和簽證單都需經項目部負責人核準后方為有效。
6.2.4如果簽證單附有交工圖紙,則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應審核圖紙是否與實際施工結果相符,并在圖紙上簽字確認,此時可以不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由成本部按照圖紙核算工程量。
6.2.5項目經理部對簽證單上直接簽定的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6.2.6如簽證單涉及到隱蔽施工、金額、工日、機械臺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復核的項目時,則應由項目部工程師及成本部工程師共同現場認定。
7.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辦理時間的規定
7.1正常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應在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完成,并與承包單位核定費用后,才通知承包單位開始實施。特急類(指如果不立即實施將造成更大損失的簽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可以先實施再核定費用;如屬隱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復核的工程,則必須要求承包單位在隱蔽部位覆蓋之前或拆毀前提出預算并對清工程量。
7.2對于費用未核定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發包單位項目部必須督促承包單位盡快計算變更簽證費用,最遲在變更簽證內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內(自監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的變更結算。設計變更單由成本管理部負責10日內核定其工程量,審核完變更結算;現場簽證由項目經理部初審,成本管理部終審。
7.3合同中應規定"承包方違反變更簽證結算上報時間的違約條款"。如:每拖延一天,則扣減上報結算總價的5%,扣完為止。
7.4監理、現場工程師應在變更簽證內容完成的5個工作日內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上對完成時間和完成情況進行說明。
7.6承包方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經核完費用的變更簽證單作一份匯總表上報給發包方,發包方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成本管理部應將變更、簽證發生的情況分析匯總,報送公司領導、設計部、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并進行數據綜合分析,提出相應的管理建議。
8.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結算書的格式要求
8.1變更簽證的結算書應包括:變更或簽證單原件以及與變更簽證相關的所有往來函件、結算書、(監理審核意見)、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費率合同或合同缺項時應附取費表、材料調差依據、不執行定額的應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等。
8.2成本管理部內部審核不得少于兩級審核。
8.3變更簽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單位高估冒算的約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約定:變更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10%,將把最終審定價降低一定比例。
8.4雙方核定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的造價后,應在變更簽證單上注明核定費用,并由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
集團所屬各分公司務必嚴格執行本管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具體的操作細則,并不得與本管理辦法相沖突。各公司編制的《實施細則》,報集團財務部成本審算中心核實,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9.表格
**有限公司設計變更單
**有限公司現場簽證單
10.支持文件
《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