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規章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市場開發合作協議書》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并附有"**"品牌的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
代理商須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報上月的銷售總結和下個月的銷售計劃。
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
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如客戶名冊、銷售計劃和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但如代理商另有請求提出,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
關于前項,如另有請求則產品的裝箱費、運費、保險費由代理商負擔。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在協議簽定的前三個月內,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額,按照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
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并在受訓人員通過培訓考試后,頒發培訓證書。
受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由代理商負擔,受訓人員住宿自理。
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
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和或,其他實物獎勵;和或,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第十四條代理商的優惠條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產品技術知識培訓及指導(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證書)、配發宣傳用品、經營資料及其他種種優惠條件。
第十五條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頒發的銅牌和證書
代理商有權使用本公司頒發的授權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標志物和證書,此牌匾和聲明代理內容的證書應并列相鄰放置于明顯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關系時交回。
附則
第十六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七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八條使用**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規定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規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二十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
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新代理商的設置
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當發生本規定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篇2:代理商應如何組建自己的營銷團隊
代理商應如何組建自己的營銷團隊
1、首先,盡量保持合理配置比例,優化團隊成員結構。
親戚朋友和外來引入人員應當保持2:8這個比例,隨著公司的發展親屬逐漸減少,掃除公司里養尊處優,甚至光拿工資干少活,或者不干活的現象,擯棄可能由此帶來的不平衡、不公正心理,以掃除公司發展的障礙和束縛。團隊成員年齡構成,建議保持3:7制,即關鍵管理崗位上的人員以及老的營銷人員的年齡在28歲以上的,可以占到30%,70%的員工還是要靠更有闖勁、更有激情的年輕營銷人員;在性別構成上,可以保持在4:6,合適的男女搭配比例,可以激發團隊活力,同時,由于女性營銷人員心細,親和力強,更便于產品推廣,以及與下游渠道客戶建立良好客情。
2、其次,廣開人員選聘進入渠道。
作為代理商,要想組建一支稱心如意的營銷團隊,就必須打破單純依靠親戚,或者通過親戚朋友介紹的方式來組建團隊,這種方式雖然也有很多好處,比如忠誠度相對較高,比較放心等,但卻容易陷入“請神容易送神難”的尷尬。除了上面親戚朋友介紹外,還可以通過正規人才市場這個渠道。再次,通過合作過的公司營銷人員介紹的方式,也是可行的,通過“借渠澆水”找到更合適的人選。網絡搜索、朋友介紹、廣告宣傳、獵頭推薦等,都是不錯的招聘方式。
3、再者,提高人員使用原則:賽馬不相馬,必須引入職業經理人群體。建立自己的一套人才使用管理體系,讓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很多代理商之所以留不住人,有時跟自己的用人理念有局限有關。如果你既想讓他們大干一番,干出業績,但又怕失控,給自己帶來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用人方面難免畏首畏尾,因此,會讓一些“空降”而相對經歷過大世面的職業經理人倍感局促和不快,因此,人才流失便是難免的。代理商要想避開這個誤區,就必須放開思想,本著授權受控的原則,建立一套相對完善的責權利分明的管理機制。既能夠讓這些職業經理人有發揮的平臺,同時又不至于控制不住,而給市場帶來損失。
第二、以業績論成敗,以市場論英雄。人不患不均,就患不公。作為代理商,面對團隊中的自己的人(親戚朋友)以及外來人,一定不能吃大鍋飯,一定要以對公司、對市場的貢獻度大小,合理付酬,創造一種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機制,讓有能力的人才盡可能的發揮。
第三、避親不避賢。對自己的親戚朋友,也不是不可以重用,但一定要是有能力的親戚朋友,能夠勝任某一崗位,然后讓其勇挑重擔,這樣做才能真正服眾,但要避免讓“占著茅廁不拉屎”、不學無術、沒有進取心的親戚朋友擔任重要崗位,否則,將會讓整個團隊一團死氣。
4、再次,靈活把握選人標準。
人才的使用發揮和團隊力量構成,很大程度決定于選人基礎。選拔要抓人才素質:人才是團隊的根本,是團隊最寶貴的資源。人才素質主要參照以下方面:1.敬業態度;2.專業水平;3.身體狀況;4.反應能力。
同時更須注意:不片面追求文化程度,能力比知識更重要;人格比專業知識更重要;不可忽視心理素質和工作態度。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找到心理素質較好的人才,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才應是德才兼備的,品德比能力更重要。
5、最后,還一定要創新留人方式。
作為上游生產制造型公司,相對可以依靠龐大的平臺來留人,但作為實力、規模都較小的代理商就不具備這個條件。但代理商也可以通過改善內外環境以及搭建發展平臺的方式,來達到留人的目的。
第一、留人要有戰略眼光,不可目光短淺。很多代理商在用人時,由于多種原因,總是對職業經理人抱著超乎現實的期望,幻想著能夠給自己快速帶來滾滾財源,而一旦短期目的達不到的時候,又開始對人員能力產生懷疑,最后,讓人才不得不一走了之。要明白真正好的人才是能為你創造長期績效之穩定根基的人,他們的一些舉措可能在短期是沒法立即體現出來。
第二、揚長避短,用人之長。很多代理商在管理能力或者專業營銷能力方面往往是欠缺的,通過借助他人的力量,也可以達到有效管m.airporthotelslisboa.com理的目的。但代理商要想更好地留人,就必須創造一個輕松和諧而溫馨的公司留人氛圍,就必須要用一顆平常心,用人所長盡人所長,容人所短避其所短,用放大鏡去看團隊成員的優點,這樣,才能心平氣和,更好地與職業經理人相處,增強營銷人員的忠誠度。
第三、平臺留人。代理商也許在現實物質利益上,不能給予更多,但卻可以通過提供一個較為廣闊的發展平臺,提供一個可以發揮的更大空間,來更好地留人。
第四、愿景留人。作為代理商,要不斷地給營銷人員“畫餅”,不斷地展示公司的未來美好前景,以此吸引營銷人員死心塌地地為公司奮斗,也可以實現留人的目的。比如,有的代理商通過年終給予分紅,規模較大的代理商通過給股票的方式,來實現留人,但要避免既想鞭打快牛,又不想讓牛吃草這一狀況。但需注意,千萬不要背信棄義,切莫見利忘義,獎金分紅提成等承諾無論數目大小,不能兌現是公司失敗的開始。
總之,代理商要想組建好自己的營銷團隊,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就必須采用自己的、符合公司化發展的方式,來選聘、使用營銷人員,通過創新的手法,來合理地育人、留人,從而通過打造自己的狼性團隊,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取得更大的勝利。
篇3:**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規章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市場開發合作協議書》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并附有"**"品牌的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
代理商須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報上月的銷售總結和下個月的銷售計劃。
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
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如客戶名冊、銷售計劃和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但如代理商另有請求提出,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
關于前項,如另有請求則產品的裝箱費、運費、保險費由代理商負擔。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在協議簽定的前三個月內,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額,按照合同約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
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并在受訓人員通過培訓考試后,頒發培訓證書。
受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由代理商負擔,受訓人員住宿自理。
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
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和或,其他實物獎勵;和或,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第十四條代理商的優惠條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產品技術知識培訓及指導(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證書)、配發宣傳用品、經營資料及其他種種優惠條件。
第十五條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頒發的銅牌和證書
代理商有權使用本公司頒發的授權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標志物和證書,此牌匾和聲明代理內容的證書應并列相鄰放置于明顯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關系時交回。
附則
第十六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七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八條使用**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規定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規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二十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
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新代理商的設置
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二條當發生本規定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北京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