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崗位責任制度2
校長由教育局委任,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學校工作,對學校負有全面領導的責任。
1.根據辦學目標,每學期開學前要制訂好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抓好實施、檢查、總結等環節,使學校每年有所進步。
2.要熟悉教職員工的素養、特長,按規定程序任命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每年八月要聘用新學年教學人員和教研組長,決定教職員工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長。
3.貫徹以教學為中心的治校原則,積極實施,推動教學研究。
a.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定期召開行政會議,妥善安排好每一階段工作,抓好重點。
b.實行分層管理,發揮兩處與組長作用,并做好對干部考核。
c.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確保學校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生動活潑、有成效地開展。
4.審查年度經費預算,根據部門承包原則,合理安排經費,提高效益,掌握校長基金的使用,審定教職員工獎金發放方案。
5.根據師資目標,有計劃調整師資結構,培養選拔骨干教師,妥善安排在職、業余、脫產教師的崗位進修。
6.每學期召開1~2次家長會或舉辦家庭教育活動,推進家庭教育活動。
7.支持教職工代表會、共青團、少先隊、退管會等群眾組織工作,尊重教職工代表會在職權范圍內作出的決議和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的建議。
篇2: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工作職責
1、執行上級 領導部門的指令,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和實施學校的各種計劃、規章制度。
2、遵循教育規律,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主要精力組織和領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3、領導教導處、總務處等學校職能部門,支持教育工會、教代會、團隊開展工作。
4、聘任和管理教職工,負責學校人事安排和教職工的考核據職晉級和獎懲工作,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5、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管理校舍設備和經費,改善辦學條件,辦好集體福利.
6、主持學校行政會議和教師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工作,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
篇3:學校的校長職責
校長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
二、校長要團結全體教職員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完成學校教育的基本任務,為國家培養德才兼備、身體健康的人才。
三、領導學校的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教學規律辦事,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計劃的全面貫徹執行。
四、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常與主管教學的學部主任和教務主任研究教育改革的新動態,積極帶領廣大教師參加新課程改革。積極指導與幫助政教處、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開展工作。要發動全體教職員工人人做學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到全員育人。
五、領導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全體教職員工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注意勞逸結合,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努力改善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衛生習慣,增強學生體質,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六、管理學校的人事工作,領導和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合理安排教師、職工的工作和生活。
七、領導學校的后勤工作,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審查并批準學校預算和決算,督促有關部門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關心師生生活。
八、主持學校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研究解決學校重大問題,并經常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