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幼兒園上下班制度
1、我園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園教職工到園后在門衛室打卡上班,迅速進入各自崗位,及時開展工作。
2、炊事員根據需要上下班,原則上有一名炊事員必須于早上8:00到園,打卡上班,保證幼兒一餐一點準時,不得有誤。
3、助理教師上班時間:早上:8:00(接送7:00)--12:10
下午:2:30--5:00
4、教師按照當班和坐班時間上班。
當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1:30-5:00
坐班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值周上午7:30--12:00
下午2:20-5:30
5、行政、后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值周:上午7:30-12:00;
6、特殊工種工作人員按相關工作要求上下班。
7、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8、工作講究效率,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坐班時不得長時間閑聊,影響其他人工作。
9、上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應向負責人說明理由,經同意后方可離開,返校后及時消假,否則視為脫崗。
篇2:公司員工上下班工作細則
> 公司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篇3:鎮幼兒園上下班制度
鎮幼兒園上下班制度
1、我園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園教職工到園后在門衛室打卡上班,迅速進入各自崗位,及時開展工作。
2、炊事員根據需要上下班,原則上有一名炊事員必須于早上8:00到園,打卡上班,保證幼兒一餐一點準時,不得有誤。
3、助理教師上班時間:早上:8:00(接送7:00)--12:10
下午:2:30--5:00
4、教師按照當班和坐班時間上班。
當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1:30-5:00
坐班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值周上午7:30--12:00
下午2:20-5:30
5、行政、后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值周:上午7:30-12:00;
6、特殊工種工作人員按相關工作要求上下班。
7、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8、工作講究效率,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坐班時不得長時間閑聊,影響其他人工作。
9、上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應向負責人說明理由,經同意后方可離開,返校后及時消假,否則視為脫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