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中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上饒市中小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上饒縣學校安全工作細則》,并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高度出發,重視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第四條 學校安全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五條 學校和家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學生中普遍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第六條 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第七條 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問題,積極與社會力量密切配合,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文明的環境;明確落實教師安全責任制,共創安全文明校園。
第八條 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全體教師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 嚴格用電、用水管理,注意用電、用水安全。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要及時更換;用電操作要嚴格、規范,并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學校要重視傳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期末作為考評每位教師工作的一項內容。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校長對本校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負責,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四條 學校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學校要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對發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清除。
第十六條 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第十七條 學校要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等部門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校安全防范體系。
第四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 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安全教育目標是: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記常用的報、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第二十條 學校要充分利用班隊課、活動課、學科教學滲透等形式,針對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以及知識結構、認知能力的差異,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使師生員工了解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第二十一條 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來校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講座,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學生能夠知法守法,并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特別注重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五章 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逐步實現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學校、班級要層層簽定安全責任書。
第二十四條 實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每學期初要組織專項檢查,要認真仔細,不走過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五條 建立和完善學生“一日安全常規”制度。學校要對教育教學工作提出安全要求,并認真予以落實。
第二十六條 任何形式的集體性外出活動要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原則,要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遵循有關規定,確保萬無一失。
第二十七條 落實“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圍繞確定的活動主題,集中對師生和社會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二十八條 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應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實行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
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政紀處分。
第六章 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三十條 學校將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為考核每位教師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玩忽職守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要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學校教師、學生在校內受到輕微傷害的,學??膳浜嫌嘘P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疏散學生,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傷亡,并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凡師生在校外因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篇2:某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學校安全辦公室安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講座,并做好記錄。
4、 班主任應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多方面的內容,并在學校教學計劃中占一定課時。
5、 各校區每期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預案演練或講座,并做好記錄。
篇3:某學校寢室安全教育知識宣傳
學校寢室安全教育知識宣傳
一、怎樣的學生宿舍容易發生被盜
1.居住混雜、搬動頻繁。
2.管理松懈,制度不嚴,人員進出隨意。
3.無人值班或值班人員無責任心。
4.同學缺乏警惕性,互不關心。
5.門窗缺乏安全設施。
二、學生宿舍常見的盜竊方式有哪些
1.“順手牽羊”。趁主人不備,將晾在走廊、陽臺等處的衣物盜走。
2.乘虛而入。主人不在,房門不鎖,入室盜竊。
3.釣魚。用竹竿將您晾在窗外的衣物釣走。
4.撬門扭鎖。此類盜竊分子手段毒辣,撬開門鎖的方式有多種,進門后抽屜、箱子往往撬遍,滿屋翻個底朝天。只要值錢的東西都盜,以價值高、易于攜帶的物品為主。
5.翻窗入室。沒有結實護欄,卻又易于翻越、攀登的窗戶,包括門上氣窗,竊賊都有可能翻入。
除上述五類外,還有偷配鑰匙,預謀行竊的;也有以找人、賣東西等名義混入宿舍,相機行竊,等等。
三、什么時間容易發生被盜
1.剛入學,宿舍較亂時易發生被盜。
2.放假前易發生被盜。
3.假期期間,宿舍走空,易發生撬門扭鎖盜竊。
4.同學都去上課時易發生被盜。尤其是上午第一、二節課時。
5.上晚自習時,如相連的幾個寢室人走空,都熄了燈,也可能發生被盜。
6.夏秋季節,開窗睡覺,開窗睡覺易發生“釣魚”盜竊。
7.夏季開門多,易發生乘虛而入的盜竊。
8.學校舉辦大型文體活動,外來人員劇增時,發生盜竊的可能性也增加。
9.學校開大會、運動會、考試、周末看電影等情況,宿舍同學走空,易發生被盜。
四、宿舍防盜應注意哪些問題
1.最后離開寢室的同學要鎖門,不要怕麻煩,要養成隨手關、鎖門的習慣。
2.不能隨便留宿不知底細的人,來訪客人必須在門衛管理員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領入。
3.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應提高警惕,并及時報告門衛管理員。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隨便借給他人,更不要亂丟亂放。
5.不在宿舍內存放大額現金和貴重物品。
6.存折、信用卡的密碼不要設置成生日、家中電話等易被人猜到的號碼,更不要隨意告訴他人。
7.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不要隨手亂放,盡量放在隱蔽處保管。
五、學生宿舍里發現可疑人怎么辦
1.發現可疑人應主動上前詢問,但應態度和氣,細致詢問。
2.如來人經盤問疑點很多(如所說的專業、班級不對號,要找的人根本不存在),又不肯說出真實身份,或身邊攜帶可能是贓物、作案工具等物品,應由宿舍值班人員及學生一面按宿舍管理規定與其談話將其拖住,一面打電話給學校保衛部門,盡快來人審查弄清情況。
3.要注意的幾個問題。一是態度始終要和氣,即使可疑人激動爭吵,也應按宿舍管理規定與之說理,切不可動手;二是不能隨意進行違法搜查;三是如果確定可疑人是盜竊分子,還要防其突然行兇或逃跑。
六、盜竊怎樣對付
1.提高警惕,發揮廣大同學的集體力量。
2.如遇上兩個以上的盜竊分子結伙作案,在他們分頭逃跑時要集中力量抓住一個。同時要注意,團伙作案被發現后行兇傷人的可能性更大,應隨機應變,注意安全。
3.如犯罪分子正在現場作案或正在逃離,而已方人數多時,應合力將罪犯制服并扭送至保衛部門,否則可先打電話報警并注意觀察罪犯體貌特征、逃逸方向等,以便向保衛、公安部門提供線索。
4.抓獲竊賊后,一面采取強制措施將其控制住,一面通知學校保衛部門或公安部門。要注意,抓住竊賊后一是不能疏忽大意;二是強制程度要適當。
七、發現宿舍被盜后怎么辦
1.發現寢室門被撬,抽屜、箱子的鎖被撬壞或被翻動,應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并告知學院有關老師。
2.保護好現場。發現被盜后不要急于清點自己的財物,而應保持冷靜,在宿舍門前等候保衛、公安人員到來,并維持現場秩序,阻止其他同學圍觀進屋。
3.如發現存折被盜或可能已被盜,應盡快到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防止盜竊分子將存款取走。
4.配合保衛、公安人員的偵查工作,如實回答與案情有關的問題,并向保衛、公安人員提供自已掌握的情況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