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委員會議事規則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黨委工作條例(試行)》,全面落實《高教法》,切實履行院黨委的職責,提高院黨冬抓大事、議大事的質量與效率,確保院黨委會議規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規則。
一、議事范圍
1、學習貫徹《高教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落實上級黨委的各項決定。
2、討論決定學院的改革、發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
3、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內部組織機構負責人的人選。
4、研究決定學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發揮院基層黨組織的應有作用;研究決定師生員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5、研究決定學院行政辦公會議提交的教學、科研、行政管里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6、研究決定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院教代會提交的重大問題。
7、按照黨的統一戰線要求,對學院內民主黨派實行政治領導,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研究決定其提出的重要司題。
8、研究決定學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事項。
二、議事程序
凡需要院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一般應經分管委員確定后由有關職能部門提前2至3天將議題提交院黨委辦公室。黨辦根據提議內容進行分類匯總,及時報告院黨委書記(或品書記),確定召開院黨委會議的議題、時間、地點和與會人員。重要問題會前應與黨委委員通氣,并明確有關部門進行可行艇
論證,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與方案。
三、議事原則
1、院黨委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一般情況下不搞臨時動議;遇有重要問題,確需召開黨委會議時,可由黨委書或副書記視情確定。
2、在確定召開院黨委會議的議題、時間、地點和與會人員以后,一般情況下院黨辦應至少提前半天通知與會人員,并說明議題及主要情況。
3、職能部門與會向黨委匯報問題,應備有簡要匯報提綱,提出一種以上解決問題的方案。會議議題內容涉及多個部門的主辦部門要事前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經協商意見仍不一致的,應將分歧意見如實匯報,列明各方意見和理據,并提出辦理;
4、院黨委會研究討論問題,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否則不能形成決議。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會前要向書記(或主持會議的副書記)請假。
5、院黨委會研究決定問題要嚴格遵照民主集中制規定: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議,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做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
議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討論問題時,涉及黨委成員個人或親屬等應執行回避制度。
6、黨委會議形成決議后,應明確執行決議的部門和責任人,明確落實決議的時限和要求。院黨委會議所研究、討論和決定的事項應及時形成會議紀要,便于落實、督辦、檢查及備忘,對重大問題形成的決議應指定專人督查落實情況,并及時向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作反饋和匯報。以上規定望全院廣大黨員和全體師生員工監督執行。
篇2:醫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一、院長辦公會的主要任務是:就醫院的發展建設,中心任務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決策;討論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并作出相應決定;聽取各行政職能部門的重要工作匯報,分析醫院形勢,檢查總結工作。
二、院長辦公會研究處理的事項主要有: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的具體措施;院黨委提出的重要問題;醫院長遠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要工作的實施方案;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實施辦法;機構設置調整和一般人員調配;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職能科室月工作檢查測評;醫院基本建設的重大問題;醫院經費的預決算和開支計劃;千元以上設備的引進,500元以上的計劃外開支,對職工的獎懲,獎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動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工作總結;安全保衛的重要問題;其他重要工作。
三、院長辦公會參加人員:院長、副院長、院長辦公室主任、院長辦公室秘書,必要時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為便于掌握情況和決策,院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黨委辦公室主任,可以根據參加會議。
四、院長辦公會召開時間: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召開。
五、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和主持,當院長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長召集主持。
六、需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的問題,有關方面必須作好準備,認真填寫議題內容,擬定解決措施和辦法,并經過分管院長同意,在開會的兩天前交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主任匯集后送交院長確定議題。未列入議題的事項,會上不作討論。
七、院長辦公會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研究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重大問題要經過調查研究、科學論證,有關部門要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交兩個以上的方案,以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會議主持者要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策。當意見分歧雙方人數相當時,可再次復議,重大問題請上級決定。
八、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集中精力研究工作。會議期間一般不會客,不辦與會議無關的事情。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準泄漏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的機密事項。院長辦公室秘書認真作好記錄并妥善保管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問題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科室貫徹執行。
九、對會議決定的問題,須明確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院長辦公室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篇3: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海路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一、學校教代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
二、學校教代會代表由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參加。工會做好籌備工作,由主席團召集并主持會議。
三、學校教代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增加次數,具體召開時間由工會聽取支部、行政意見后決定。
四、學校教代會的組織準備工作:
1、由工會征求校長、支部意見后確定召開教代會的主題和召開的日期。
2、召開教代會的主題、討論和審議等事項必須形成文件,提前半個月送達教職工和教代會代表手中,以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
3、教職工各類提案必須在教代會召開前的一周送達工會主席,由工會委員歸類分檔后,以書面形式在教代會召開前三天送達校長。
4、召開教代會前一天,工會主席召開主席團預備會議,討論通過教代會的各項議程。
五、學校教代會內容:
1、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反饋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2、審議學校工作的重大問題(發展規劃、改革舉措、規章制度)。
3、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福利。
4、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員人選,評議學校行政領導干部。根據有關規定對校級干部提出獎懲建議。
六、學校教代會議事規則
1、校長作主題報告或對改革舉措、規章制度等草案作出具體說明。
2、校長或有關行政領導對教職工提案作解答或說明。
3、分組討論會議主題報告、有關改革措施、規章制度等草案、對行政領導關于教職工提案的說明充分發表意見。
4、有各組組長或代表向主席團或直接向大會作匯報,然后由主席團形成中心意見或小結,便于向教職工傳達。
5、對需要教代會代表表決的有關改革舉措,生活福利等草案進行表決(按無記名表決方式,到會代表必須超過三分之二,贊成票必須超過到會代表的半數方為有效)。
說明:教代會主席團由工會主席、支部書記、校長及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人數必須超過主席團總人數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