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圖書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圖書室書系國家財產,為切實加強學校圖書固定資產的管理,保證書刊等廣泛流通和圖書資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讀者在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有無缺頁、污損現象。若發生有上述情況,可交管理員加蓋破損章。
二、本室借閱的圖書、雜志等資料,必須嚴加愛護,不得卷折、涂寫、答題、污損、撕頁或遺失,如有發生按本定規定處理。
三、圖書條形碼的完好是保證圖書正常流通的重要條件。如發現有條形碼或損壞條形碼者,丟失、損壞一個條形碼罰款2元。
四、圖書超期每冊每天罰款0.1元。
五、遺失一般圖書可按原價的2倍賠款,若遺失珍貴圖書或現已無法購買到的書籍,可處以3-5倍罰款。
六、成套多卷本圖書,如遺失其中一本或以上,則按整套圖書現行價的1倍賠償,剩余書刊留館使用。
七、如采用撕條形碼、損壞磁條等惡劣手段偷竊圖書,除報請學校給于紀律處分外,可按原書加的5倍賠款。
八、所遺失的書刊經賠償后,經過一段時間又找到原書刊時,可將原書刊交回圖書館。原賠償款收據經圖書館負責人簽字認可后交回財務部。由財務部退回賠償金,超期款另算。
九、污染圖書按下列情況處理:
1 、損壞嚴重,影響圖書內容完整及使用、保存。應購原版本書賠償,無法償還原書按本制度第五、第六條規定處理。
2、污損或損壞圖書2,一般圖書賠償三元,精裝本圖書賠償裝訂費五元。
3、污損書刊內容,但不影響閱讀和保存,按書刊原價的20%-60%賠償。
十、凡按原版本圖書賠償者,被損圖書經注銷后可歸賠償者所有;如無法購到原版本圖書,損壞圖書歸圖書館(室)所有。
十一、讀者遺失書刊或污損書刊未賠償前暫停圖書借閱。
十二、如發現借書證代借、轉借等情況,除批評教育外,停借圖書一個月。
篇2:(中學)圖書閱覽室賠償制度
中學(學校)圖書閱覽室賠償制度
一、人人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圖書(撕頁或在書上寫字、畫圖、作習題)。
二、歸還圖書前,發現有較小破損,則應及時補好;破損較大,則視不同的情況賠償或作部分賠償(損壞的圖書仍為圖書館所有)。
1、封底、封面污染或脫落,按原價十分之一(不少于一元)進行賠償。
2、書中用鉛筆涂寫,除督促讀者立即擦去外,再按原價賠款。書中用鋼筆或圓珠筆涂寫,則按原價兩倍賠償。
3、書中有剪裁、撕毀、損壞、少頁按原價三倍賠償。
三、圖書遺失應在一個月內負責尋找歸還,或購到原書賠償。一個月后按下列情況賠償:
1、館藏復本在5冊及以上的按原價三倍賠款。
2、館藏復本在2-4冊的按原價四倍賠款。
3、館藏只有1冊的按原價五倍賠款。
4、珍藏本按原價的六倍賠款。
5、多卷書為整套計價的,只遺失其中一冊,便按整套價賠款。
篇3:實小圖書賠償制度
實驗小學圖書賠償制度
一、全校師生有利用圖書資料的權利,也有愛護圖書資料的義務。讀者借閱館藏書刊,必須妥善保管和愛護。
二、書刊污損賠償辦法:
(1)在書刊上劃線、圈點、批注、污染者,每處罰款壹元。
(2)書刊受水、酸、堿、油、墨汁等污損或撕頁者,按書價賠罰。
(3)弄丟書上所貼條形碼,罰款十元。
三、書刊遺失賠償辦法:
(1)遺失圖書室1冊,按原價2倍賠償。
(2)借閱報刊遺失,可用原報刊抵還。如無法以原報刊抵還者,不論何種原因,均根據報刊價值賠償。
(3)遺失合訂本期刊1冊(不論是全年還是半年),均按該刊年價2倍賠償。
四、盜竊書刊處罰辦法:
(1)凡不辦理借書手續而將書刊帶出庫、室外,均以竊書論處。
(2)凡發現偷竊圖書、報刊者,書按原價、報刊按年價10倍以上罰款,同時上報學校。
(3)凡發現庫內亂撕亂貼條形碼者,以竊書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