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保衛科職責(九)
一、保衛科職責
1.按照院領導的指示,在保衛科科長領導下,按照保衛科的各種規章制度處理日常事務。
2.及時處理院內糾紛、維護院內的正常秩序,負責院內各類車輛的停放管理。
3.協助科長安排各方面工作,掌握工作進展,了解工作動態,收集意見、建議和問題,分析歸納供領導參考。
4.負責協調保衛科與醫院各部門的關系,督促檢查各制度職責的落實。
5.負責與當地公安機關及當地基層政府的聯絡,營造融洽的、良好的外部環境。
6.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安排人員值班,并檢查督促履行職責。
7.協助做好法制宣教、治安防范和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保衛科科長職責
1.在院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負責維護醫院內秩序和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2.經常對全院進行治安、保衛工作檢查,依靠群眾做好治安、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3.組織業務,提高技能水平,制定各種防范措施,落實值勤班、巡邏工作制度。
4.負責偵破本院一般偷盜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本院大案。
5.協助有關科室調查、處理民事糾紛,預防重大案件的發生。
6.負責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檢查,確保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
三、保安員崗位職責
1.對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大膽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覺性,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
2.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儀表端莊、干凈整潔、禮貌待人,在保安服務中真正體現“警惕、溫暖、敏捷、周到”的服務風格。
3.掌握醫院保安的服務技巧,努力鉆研保安服務的業務知識,當值時要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狀態。
4.服從保衛科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科室崗位的任務與要求,確保醫院安全,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做好本職工作。
5.要熟悉崗位的分布,愛護通訊器材和崗位上的各種設施,處理在醫院內發生的非常事件并采取行動及協助醫院各科處理員工和病員的安全問題。
6.在醫院范圍內巡查,果斷處置本崗位發生的問題,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禮貌地進行盤查監控。
7.經常對要害部位和儲存大量錢物的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護衛財務科出納、會計將現金存入或提出。
8.定期檢查報警系統、安全及消防系統,嚴密控制建筑物周圍之門戶。
9.遇有緊急突發事件,接報后帶好通訊設備,立即跑步趕往出事現場,并通知當班人員,及時報告醫院值班領導。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保衛科門衛崗位職責
1.門衛、保安人員、實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要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2.負責院內物資出門一律憑出門單查檢,病人出院要驗收出院證。
3.負責執行探視陪伴制度,非探視時間要勸阻陪伴人員進入病區。
4.負責各類車輛管理,盡量做到車輛停放有序,保證院區主要道路通暢。
5.負責控制夜間進入病區的外來人員,對可疑人員應隨時進行查詢。
6.負責維護院內治安秩序,遇有蓄意擾亂工作秩序,侵犯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行為時,應及時制止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處理。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監視和操作消防控制設備,不得脫崗,擅離職守。
2.熟悉本單位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
3.及時確認火警信號,準確啟動消防設備,第一時間向119報警向單位主管人員報告,啟動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4.對發現的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處置,并向單位主管人員報告,協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
5.確保消防設施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
6.認真記錄報警控制器運行情況,每班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以及主備電源切換等功能,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7.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篇2:一中保衛科長職責
EE一中保衛科長職責
1、全面負責保衛工作,制訂年度、季度和月份工作計劃,撰寫工作總結,按期上報黨政領導和公安機關主管,并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2、重視政治思想工作,組織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干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和熟悉本單位基本情況,治安情況、重點人員數和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情況,親自建立和領導秘密力量。
4、組織力量偵破一般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查辦重大治安案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師生員工違法犯罪。
5、積極參加治安綜合管理,配合學校搞好對外聯系,給黨政領導做好參謀,經常分析治安形勢,搞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和宣傳法制教育,充分發揮保衛組織的職能作用。
6、負責軍訓工作和學生治保委員會工作。
7、負責指導本部門臨時工的各項管理,聘請合格人員,辭退不合格人員。
8、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任務。
篇3:醫院保衛科職責范例
> 醫院保衛科職責3(一)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院秩序的聯合通告》和《浙江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有關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加強監督檢查,做好治安安全保衛工作。
(二)認真貫徹《消防法》,開展消防工作的宣傳,提高全體職工的消防意識。確立消防重點部位,落實消防措施。建立義務消防隊,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
(三)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劇毒藥品、麻醉和精神藥品的管理,督促制定有關管理措施,并不定期地檢查執行情況,對各類事故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報告有關領導。
(四)承擔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保衛任務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治安保衛工作事項。協助公安、檢察機關做好有關案件的偵破工作。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開展法制教育和輕微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工作。
(六)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及時掌握政治、治安動態情報,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七)落實安排保安人員的值班、夜間巡邏和其它安全保衛工作。檢查督促各科室做好防盜、防火、防毒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及時制止、處理、調解各類糾紛、重大事件,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八)加強對出入醫院的各類車輛的管理,劃分車輛停放地段區域,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管好職工車棚,嚴防車輛丟失。
(九)加強對保安的思想教育。
(十)積極做好上級部門和醫院布置的其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