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辦法(七)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本司人員于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工作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 各宿舍統由所在駐港經理或業務經理或總經理、業務副總指定人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風雨雪)。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家庭電話號碼......)。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分管行政的副總: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 公司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九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臥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化驗室除外)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床上,睡前檢查煙缸內是否有明火并及時處理。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征得舍監同意。
11.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夜班除外),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3.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5.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6.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和浴室地面。
17.不得臥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熬中藥或吃其他不良食品。
18.員工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并呈報總經理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打紙牌等)、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勸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二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檢查。
第十三條 員工住宿應根據各地規定需要向公安機關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 本公約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篇2: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主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獲得休息,特頒訂本辦法希遵照。
說明: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宿舍經常保持良好公共秩序,環境清潔,整齊與公用設施完好可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利用住宿時間,獲得安靜之休息,恢復身心疲勞而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特訂本公司宿舍管理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程序:
一、本公司員工凡需要住宿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須填寫申請單,送總務部批準后方得住宿。
1、任夜間警衛及駕駛者。
2、任夜間工作,因下班時間過遲,無法搭乘公車返回者。
3、籍在工作地點縣市以上,且于本公司聘請時期內,在工作地點無適當住所,經本公司核可借住宿舍者。
4、特殊狀況,經總經理特準者。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粗暴乖戾行為者。
三、申請住入本公司宿舍經核準者,須覓妥同事保證人一人,并填具志愿書。
四、保證人除保證住宿人遵守宿舍管理規則外,寄宿人如損壞公物不照價賠償情事時,應負連代保證代繳或賠償之責。
第三條 一、總務部應備置住宿員工登記簿,將住宿員工之姓名、籍貫、血型及緊急時通知親友之聯系電話,與必要之出入動態,詳予登記,并保持資料之完整,以備警察及戶政機關之檢查,及緊急時之參考。
二、住宿人員得排列輪值人員,開水之供應,及夜間門窗關閉,(尤其于暴風或大雨來時)。
三、住宿人員對于一切內務,平時應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水電,瓦斯之使用管制,鑰匙之保管,門窗啟用之管理,以及一切聯絡,及辦法內有關事宜。
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輪值值勤人員,須通知總務部報請處理:
1、違犯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未報備登記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五、寄宿人員遇有不適時,住宿人員彼此應負照顧之責,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或護送醫院,并將經過通知總務部門。
六、輪值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及上級命令,倘有循私或怠忽職責時,應依人事管理規則嚴予處分。
篇3:餐飲業員工宿舍管理辦法范例
餐飲業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在××××為員工提供住宿一層,并配備水、電、床、熱水器等必要的設施和設備,現根據實際情況擬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準入
1、×××員工(以下簡稱員工)入職后由部門部長以上管理人員做出住宿安排。原則上本店員工均應在宿舍居住;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宿舍樓居住的,必須將其居住地址以及聯系電話報經理備案。
2、非本店員工不得入住宿舍,員工也不得容留他人居住宿舍樓。遇特殊情況,由經理決定并作安排。
二、設施、設備的使用
員工應愛護宿舍的所有設施和設備,不得擅自拆卸、拆修和拆換,更不得故意損壞。如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設施設備損壞,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扣除當月工資并作辭退處理。
員工使用宿舍的水、電、汽等設施設備應當遵循正當和效率的原則。
1、所謂正當,即不得借用宿舍的電源使用非必需的、高功率的、危險性的電器;不得借用宿舍的水源洗滌員工以外的人員的物品。
2、所謂效率,即員工在使用宿舍設施、設備的時候應顧及他人使用的便宜,和避免資源的浪費。水、電和煤氣開關應隨走隨關。
三、安全
1、員工要收撿好個人物品,借用他人物件應征得主人同意。員工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關窗,作好防盜工作,如因此而造成任何損失由員工負責。
2、員工不得在宿舍的電源上自行亂接亂搭,使用本辦法禁止使用的電器,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員工發現電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告知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卸維修。
3、員工使用宿舍配置的燃氣設備要規范操作,使用完畢即關閉氣源。發現燃氣設備出現故障或者損壞,應立即關閉氣源,并及時告知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卸維修。
4、員工應妥善處理煙火,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紙屑、塑料以及爆竹等,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5、員工下班后應徑直回宿舍休息,生活必需品就近購置。如果員工在上下班往返店鋪與宿舍期間另道走耍、外出做事,以及從事其他有償m.airporthotelslisboa.com活動發生意外,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本店不承擔賠償責任。
6、不在宿舍居住、或者下班后擅自外出居住的員工,下班離開店鋪后發生意外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本店不承擔賠償責任。
7、員工在法定假日,或者其他假日(如休假、事假、病假等)外出旅游、辦理個人事務等,應注意個人人身及財產安全,其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員工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本店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衛生
1、員工應保持個人空間并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得向窗外投擲果皮、紙屑、煙頭、塑料等垃圾。
2、宿舍和洗手間應每天打掃;樓道至少每周清掃一次,每月用水沖洗一次。具體工作,由部長作安排并督促落實。
3、宿舍垃圾應及時投放于街區垃圾箱,不得在樓道或大門口隨意投置、堆放。
五、其他
1、宿舍按男女分房安排居住,員工不得自行調換;男女員工不得隨意相互竄溜。
2、宿舍是員工集中休息的場所,員工應自律自愛,員工之間應相互關心、相互照顧、和睦相處。不得在宿舍樓內喝酒劃拳、打鬧喧嘩,或者制造其他噪音以至影響其他員工及鄰里休息。
3、員工不得在宿舍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
六、以上辦法請員工自覺遵守,如因違反本辦法造成員工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本店不承擔賠償責任,并將依據獎懲條款作相應處理;如有違法事實的,交由國家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