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教導處工作制度
1、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創造性的做好本職工作。
2、本處工作人員,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3、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敬業守崗,切實負起各自的崗位職責和領導安排的各種臨時性任務。
4、每周開一次處室人員會議,總結上周處室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5、配合其它處室工作,做好學校的其它各項工作。
篇2:小學教導處主任、副主任職責
小學教導處主任、副主任工作職責
1、協助主管校長抓教學工作,協助其他行政領導做行政工作。
2、建立良好的教學、教研、教務工作秩序,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3、熟悉教務業務,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充分做好開學至放假之間各階段工作。
4、深入開展教學研究,小結出一套適合本校的教務、教學管理常規模式,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而大膽地、扎實地、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5、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按教學規律辦事,負責制定各類工作計劃,安排好各類課程,對教師工作安排從工作需要出發,盡量做到公正、公平,負責安排各類考試工作,并做科學的質量分析,提出建設性的宣傳和改進意見。
6、協助主管校長抓階段教學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
7、協助校長組織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工作,虛心聽取家長對學校辦學的意見和建議。
8、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確保學生無流失。
9、與辦公室、大隊部一道抓班務、抓紀律、抓常規教育、抓安全和衛生工作,協助少先隊開展工作。
10、負責教學儀器、設備、資料保管及使用工作,大力開展電化教學和其它先進教學手段的運用和研究。
11、和主管校長一起,組織抓好各種教學活動,組織好校外公開教學、科學實驗和大型師生活動。
12、征訂教學用書。
13、督促檢查各教研組開展活動。
14、協助主管校長,與辦公室一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15、教導處工作由教導主任全面負責安排,組織實施,副教導主任積極做配合,并認真完成分管的相關工作和臨時性工作。
篇3:(中學)教導處職責
> 中學(學校)教導處職責一、主管學校教學和教研工作。
二、做好教學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總結工作。
三、指導教研室工作。
四、指導教研組工作和年級組工作。
五、擬定教學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負責電教、實驗室工作。
七、負責教師培訓工作。
八、做好教師考評工作,建立好教師業務檔案。
九、負責教學信息收集工作。
十、負責圖書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