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教職工會議制度
一、全校性會議由校長室研究確定,部門性會議由各處室主任研究確定。
二、每次會議在周歷上反映,一般安排在政治學習時間或業務學習時間內。
三、會議主持人或主講人必須認真準備,增加會議容量,提高會議效益,使與會者樂于聽、便于記,易于貫徹。一般情況下不拖會。
四、與會者必須準時到會,不提前離會,要集中精力認真聽講,做好必要的記錄。不做任何與會議無關的事情,不看書報雜志,不備課改作業,不開小組會,不將與會議無關的人員帶入會場。
五、加強會議考勤考核,組長要及時做好點名工作,配合部門負責人搞好會議管理,因故不能參加會議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由各分管主任審批。因私事請假一次按事假一天計算,如無故缺席一次作曠職半天計算。
六、每次會議主持人都要安排專人記錄,會議有關資料要及時收集,并按規定保存、歸檔。
篇2:某學校教職工報告制度
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工向學校報告或學校向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校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安全辦公室或分管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向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匯報本季度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向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報告,對不能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 值周教師要向值周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相關部門或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 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由學校校長向上級匯報,并在2小時之內書面報告上級。
篇3:學校教職工學習制度
教職工學習制度
為進一步報高教職工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以促進本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特制訂學習制度。
一、教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以分散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并以自學為主.
二、集中學習時間安排在周三晚上,相對固定,學習1小時,其中單周為政治學習,雙周為業務學習.
三、學習對象為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時間實行點名制,無特殊情況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并且學習參加情況的人期末工作考核。
四、政治學習由校長或分管校長主持,業務學習由分管校長或教務主任主持.
五、學習內容政治以當時的黨的方針政策及學校教育的法規為主;業務以教職工的不同工種特點選擇有關材料學習。
六、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在期終組織專門學習考核,每位教職工寫好學習體會或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