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室內授課教師安全職責
1、負責室內課堂上的紀律和正常學習秩序,不允許任何人在上課期間擾亂課堂,禁止任何人隨便進入課堂從事與課堂無關的活動,確保每位學生不受傷害。
2、不準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有責任處理課堂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同時向班主任反映班上的基本情況,與班主任共同解決班上出現的問題。
4、學生因故遲到,問明情況后應立即讓學生回到座位上,不得把學生拒之門外,或讓學生站在教室后面。
5、任課教師要準時進教室上課,按時下課,上課期間,不能隨便離開教室。
6、在課堂上發現學生不適時,老師要給予盡可能的幫助,必要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
7、上課時要清點人數,與當日到校人數核對,發現缺課學生,及時告知班主任老師。
8、室內授課教師對學生課堂上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篇2:初中教師安全反應機制
初級中學業教師安全反應機制
為貫徹和落實教育部:“防范校園侵害,建設安全校園”的指示精神,為保障教師的安全,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了由值班領導、值班教師、保安員、校醫、水電工、司機等六類人組成的應急處置分隊,即“快速反應機制”:
一、學校成立教師安全應急處理中心。
二、教師安全應急處理中心電話:****。
三、教師安全應急處理中心有一個司機24小時待命。
四、教師安全應急處理中心有一輛校車24小時待命,第一時間接送有緊急需要教師。
五、教師安全應急處理中心有一個保安24小時待命,陪同有緊急需要的教師。
一年365天,不論寒暑假,24小時全天候應付緊急突發事件,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只要撥打電話號碼2***0,在中心城內,師生有困難,20分鐘內,車輛及相關人員確保到位,確保師生在有困難、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得到最及時、有效的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