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檔案資料(借)閱制度
一、凡調(借)閱檔案資料,需持有關單位介紹信,本單位人員須有部門的證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檔案的內容、目的。大量利用檔案應事先與本室聯系,借閱機密或重要檔案需經單位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
二、絕密、珍貴檔案資料,皆不借出。調閱其它檔案資料,原則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須借出時,須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借出的時間以三天為限,如要延長需辦理續借手續。
三、抄錄、復制、攝影尚未開放的檔案資料,需經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后再行復制。
四、使用者必須十分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拆卷、撕頁、污損或在文件上勾劃、涂改;查閱時,不許吸煙;借閱的檔案資料,應切實保管好,不許轉借,更不得遺失,違者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五、閱檔人員摘抄、復制檔案資料,應經檔案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閱的檔案資料要經本室檔案人員履行登記手續,當面點交清楚,歸還時要詳細檢查,及時注銷。
七、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了解資料的利用情況、利用效果、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問題,并及時登記,按時填報統計報表。
篇2:醫院檔案借閱制度
檔案借閱制度
一、查閱檔案時,首先由借閱人認真填寫查閱檔案登記簿。
二、查閱檔案只限于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檔案時,要辦理借閱手續,用完后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對所借的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毀、涂改和對外傳播。如需復制,要經檔案室同意,重要內容須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在借閱期間發生的一切問題,一律由借閱人負責。
四、醫院檔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重要內容的材料需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查閱。
篇3:酒店檔案借閱制度(5)
酒店檔案借閱制度(五)
1.借閱檔案(包括文件和資料)必須履行檔案借閱登記手續,填寫《檔案借閱登記單》,注明借閱理由和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辦公室主任的批準,秘密級檔案的借閱還需要總經理的批準。
2.文件資料的借閱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到期必須歸還,如需再借,應辦理續借手續。員工離職,必須先與檔案室辦理借閱文件和資料的清繳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動和離職手續。
3.檔案借閱人必須愛護檔案,要保證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對檔案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轉借或損壞檔案,檔案借閱人不得將檔案帶離酒店,否則按酒店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4.借閱的檔案歸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發現遺失和損壞,及時報告行政辦公室主任處理。
5.外單位借閱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借閱,不得帶離檔案室。
6.外單位摘抄或復印卷內檔案,應經總經理批準,對摘抄或復印的內容經審核后方可帶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