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中學學校重點部門消防安全制度
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活動的重要場所,實驗教學是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任務,根據宜昌外國語學校的教學實際和實驗室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實驗室管理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儀器室、藥品庫等門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鎖,玻璃窗安裝是否牢固,發現情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2、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地點存放,并加鎖,鑰匙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并經常檢查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況。
3、實驗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須經常檢測并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實驗員應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實驗員核實,并按規定用量交給任課教師,交接要有書面記錄,用完后,剩余藥品應及時交回實驗員,并做好記錄。
5、教師演示實驗所借器材、藥品,在所借時間內由所借教師確保器材、藥品安全,并在當天歸還,不得在教室、辦公室過夜。
6、任何人在化學實驗時不許抽煙、喝水和吃東西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7、實驗時,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遵守課堂規則和各項要求,不得任意起動,保持安靜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儀器、藥品玩耍,以免發生意外。
8、實驗完畢,任課教師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清點有關危險藥品,決不容許將實驗器具及藥品帶出實驗室。實驗員要認真查收。
9、學生實驗時,任課教師要向學生講清實驗的目的、步驟、操作規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險的后果,意外事件的處理等,并建立及時報告制度。
10、工作調動時,必須按照規定認真做好交接工作。經清查、盤點、對帳,帳卡(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后,交接雙方手續辦理清楚,方可調離。
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保證住宿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消除安全隱患,遏制群死群傷的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一、規定
(一)公寓樓內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制度,責任區負責人為負責該樓層的宿舍管理員。
(二)學生公寓每層配置消防器材,由責任區負責人管理。每層配置的消防器材數量根據樓層寢室個數略有不同。由總務部門派人每月定期進行檢查、保養。
(三)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
(四)責任區負責人要經常性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緊急疏散措施。
(五)責任區負責人要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幫助學生養成安全用電的良好習慣,愛護用電設施,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杜絕火災隱患。
(六)任何人不得在公寓內開灶做飯,或使用電爐子。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吹風、電熨斗、熱得快、電褥子、電梳子、蓄電池式應急燈和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電器設備。
(七)嚴禁亂動總電源開關、保險及樓內的消防器材,不準私安電器插座,嚴禁擅自拉電線或改裝、拆除公寓配套電器及線路。
(八)公寓樓內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險物品,不許使用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
(九)公寓內禁止吸煙;熄燈后不得點蠟燭。
(十)公寓樓內禁止燃燒廢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處罰措施
(一)寢室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煤油爐、燒酒精爐等)或亂扔煙蒂的,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學校給予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二)寢室內有違章電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吹風、電熨斗、熱得快、電褥子、應急燈、電梳子、偽劣電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經查出,沒收違章電器設備,并根據學生手冊及宿舍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同學進行處分。由于使用違章電器引起火災,造成嚴重損失的將依照消防法律、法規追究相應的責任。集體使用的違禁物品,按私人物品沒收上交學校保管。
學校配電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操作規程和完全生產規則,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政黨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復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機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營業結束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萬能離開操作間,但食堂內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處。
計算機房消防安全條例
一.認真學習各類有關安全法規,加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
二、落實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并定期檢查。
三、嚴禁在機房內亂接、亂拉電線,保證用電安全;嚴禁在機房內使用電熱器具。
四、機房內嚴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員應正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緊急事件時會報警、會迅速合理疏散人員。
五、嚴禁私自隨意拖拉網線、改動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配置;每臺機器都要配有軟硬件雙重保護。
六、嚴禁傳播計算機病毒或其他攻擊性程序;軟件、文件使用前都要查毒殺毒;在病毒高發日前更改日期或病毒高發日停止上機。
七、嚴禁任何人將有強烈輻射、磁性、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對計算機設備的安全造成損害的物品帶入機房。
八、維護和保持計算機房較好的物理環境,機房內嚴禁吸煙;不允許帶水杯,嚴禁在機房內倒殘水。
九、負責機房電腦、空調及其他財產的安全;人員離開必須經過檢查,關燈、斷電、鎖好門窗。
十、負責機房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并力求保護好現場。
十一、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肇事者和相關人員的個人責任,并予嚴肅處理。
圖書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做好圖書館安全工作,確保圖書館藏書及設備安全,保護學校財產,特對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做如下規定: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書庫、閱覽室。
2、嚴禁使用電爐及其它明火電器。
3、各書庫、閱覽室嚴禁煙火,對抽煙人員應勸其離開。
4、嚴禁堵塞消防通道、阻礙消防器材順利使用,不得擅自移動消防器材。
5、禁止私自接電源、改動電路。
6、下班離崗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門窗窗簾、門鎖及電器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維修。
7、管理人員和讀者不得在存有書、刊的書庫等地方,吃易引發蟲災鼠害的食物,發現蟲災鼠害及書刊霉損應及時報告和處理。特別對白蟻的危害應引起高度重視,經常檢查,及時反饋。
8、管理人員攜帶書刊或公物出館應辦好有關借閱或使用手續。
9、圖書館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自行消除的應報告學校處理。
10、明確和承擔本崗位安全和防火責任,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人人自覺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訓練。
11、義務消防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掌握使用設施的知識與技能,保持其性能良好。
12、遇到火災不能自行撲滅時,應及時電話報警。
以上守則,圖書館管理員和讀者須共同遵守,違反者按學校規章處罰。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停爐檢查,正常情況下每年做一次水壓實驗,鍋爐的檢查和水壓實驗應有詳細的情況記錄,并有檢驗人員簽字,這些記載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2、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銹蝕。
3、每班按規定排污,沖洗水位計。
4、每周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銹柱。
5、每月應對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壓力表每半年送檢一次。
6、正常運行4-6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水垢厚度不應超過1mm,如超過應縮短清垢時間。
7、檢驗中存在的問題應進行修理或更換配件,如發現重大問題,應聯系有資質的修理單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后,進行修理,并作好修理記錄。
8、停爐后應按規定進行保養,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體師生員工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學校法人代表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實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凡在本校工作、學習、居住的師生員工、學員、家屬和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第五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門及轄區派出所的指導。
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與責任
第六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保衛科。具體負責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內以各年級為單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組,負責開展本年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學校和各年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規范。保障本年級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日程。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職責。
4、對同學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5、組織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制定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條各班級應確定本班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班級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對承包、租賃房屋,在訂立的合同中要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其承租、使用范圍內必須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單位或個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應明確各自的管理責任。
第十二條教工住宅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應對教工住宅區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教工住宅區由專職消防人員負責居民住宅樓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的新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設計、施工。開工前應將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由總務部門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內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違章建筑。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安裝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時,建設單位應向消防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對竣工圖紙進行審核簽字并參與消防驗收。
第十六條承建(裝修)學校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在進場一周內到學??倓詹块T簽訂《建筑(裝飾)工程消防與交通安全責任書》。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施工現場及其員工住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條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守消防法規,掌握消防知識。電工、木工、庫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工種或本行業的安全操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動火用電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確定下列場所為消防安全重點,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計算機控制中心,網絡中心、電視轉播系統;
2、實驗室;
3、圖書館、科技館、檔案室;
4、如琢樓;
5、學生宿舍(公寓)、學生食堂教工宿舍;
6、體育、學術報告廳;
7、教學辦公樓、教學樓;
第十九條舉辦大型*、晚會等文體活動時,活動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條各班級應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二十二條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人員密集的部位,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二十三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應對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日常的用火用電管理。
1、電器設備的安裝、架設電線,必須由電工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不得降低標準;
2、集體宿舍、學生寢室,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線,不準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燈泡照明;
3、實驗室使用電器設備、電爐等必須要有專人看管,下班或人離開時,應關閉電源;
4、不準在禁火區動火。因特殊情況需要動火時,必須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 "119"報火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單位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內容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
第二十七條消防安全檢查學校每季度進行一次。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門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學校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應組織具有維修資質的單位對滅火器材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水壓試驗、滅火劑重量和有效期的檢查、維修。滅火器材應當建立檔案資料,注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1、違章進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三十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十一條對于整改火災隱患涉及到校園整體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門必須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內容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要全面、詳實反映本部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統一保管、備查。
第三十四條其他部門應將本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各種法律文書和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記錄等統一歸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