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防火防盜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查房點名制度,堅持周一至周五,星期天抽查,周六全面查房點名。對外宿和晚歸的學生,查明原因,以黑板報的形式給予通報批評。
2、經常檢查學生在宿舍內遵章守紀的情況,若發現有吵嘴、打架、斗毆的行為或苗頭,立即組織調解和查處。
3、嚴禁管制刀具帶入宿舍。發現學生隱藏或持有長短刀、梭標、鐵棒、鐵叉等管制制刀具,要立即收繳,并查明原因,責令其寫出檢查,嚴格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送保衛處處理。寢室里嚴禁放置酒瓶、玻璃和鐵器。
4、宿舍內嚴禁學生酗酒、吸煙、吸毒、賭博。屢教不改者,報送分院、系部處理。
5、嚴禁學生站立于陽臺欄桿上曬衣物,或騎坐在陽臺欄桿上聊天,嚴禁學生站、蹲在窗臺上擦洗玻璃,嚴禁拖把、花盆、臉盆、水桶,其他重物放置在窗臺、陽臺欄桿上,發現情況及時整改。
6、上課、自習時間內,要多巡視檢查各樓層、寢室的安全防范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和報告。
7、嚴禁在宿舍內燒飯、菜、煮中藥和焚燒紙張物品。
8、每日晚上23時后,督促各寢室熄滅燭光。違者通報批評或送有關分院、系部處理。
9、每日晚上學生就寢時,督促各寢室關門反鎖。
10、每月進行一次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大檢查并及時整改。
11、經常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完好,妥善保管好并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12、經常檢查各寢室床架是否完好,對床架脫焊、搖擺等現象要立即整改,嚴禁學生在床上打打鬧鬧,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篇2:餐飲業防火安全制度
餐飲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餐廳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住賓客、員工的餐廳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餐廳的正常營業,特制訂以下辦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
3、餐廳消防工作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會")集體領導的體制;
4、實行專與群結合的原則,餐廳店長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擔,負責各項消防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及專職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的管理、訓練等項工作;
8、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絕火險隱患,盡力防止火災發生。如發生火突,做到發現早、撲滅快,將火災控制、撲滅在最小范圍,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廠防火制度(5)
> 工廠防火制度(五)(1)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原則,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2)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及主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時行一次大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
(3)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時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應給各關鍵部位、生活區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嚴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放參加撲救,保衛部門按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6)全體職員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嚴格辦理申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