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墜落砸壞車窗,物業有何責任
案例:
花盆墜落砸壞車窗,物業管理公司有何責任。
★案情★
一天下午,某先生將一輛轎車停在某小區的住宅樓下,從樓上掉下一個花盆將車的擋風玻璃砸壞。某先生找到物業管理公司,物業公司稱是屋主的花盆將車砸壞的,與他們無關。某先生找到屋主,屋主說花盆是臺風吹下來的,屬不可抗力,并非他故意扔下來的,所以他不應賠償。無奈之下,某先生訴之法庭。
大家談談各自的想法?
法律說明
第一,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發生倒塌、墜落、脫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責任的主體是工作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物業管理中,現在對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是管理人尚有爭議。但是據我了解深圳已經明確了物業公司是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一般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本案中,業主必須證明對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采取了足夠的安全措施,同時對預見的在大雨、暴風天氣情況下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有可能的墜落、脫落進行了足夠的安全防護。物業管理公司并不是該花盆或所放位置設施的管理人(陽臺屬業主專屬部位),但必須證明對于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是否對業主提出了整改要求。如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證明不了自己無過錯的,則推定有過錯,從而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都提出了自己不承擔責任的理由,是否都站得住腳呢?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叭弧奔础安豢深A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
事實上,臺風吹來,完全可以根據天氣預報或該地區的生活預見,而且只要采取措施,如把陽臺上的花盆拿到室內,就可以避免墜落,因此,屋主提出的不可抗力的免責理由是經不住推敲的。
在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均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情況下,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此種情況應當承擔適當責任。
結論
物業公司和業主都有責任。
1、業主負直接主要責任,業主的臺風的不可抗力解釋不成立,因為車窗擋風玻璃的破碎的原因是花盆,而臺風與花盆砸落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主要原因還是業主沒有在臺風期間把危險物品保管好。
2、物業公司負管理責任,物業公司有義務對樓外的東西進行管理,最起碼物業公司應提醒業主防止高空落物。
A:物業公司應負責對利益雙方進行協調,保證受侵害業主的權益,并在有必要時進行公正的舉證;
B:平時物業公司應對高空有危險物品進行經常性管理,對高樓層的屋外圍欄和置物有良好的管理并有相應的管理規定,讓業主知曉;
C:臺風來臨前,物業公司應及時提醒業主加強對高空物品的管理,減少和杜絕事故隱患。
篇2:小區大風天氣預防高空墜物溫馨提示
小區關于大風天氣預防高空墜物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隨著天氣逐漸轉涼,大風天氣增多,ZZ物業針對小區內公共部位加強巡查的同時,也請各位業主仔細檢查自家門窗及空調、百葉窗是否牢固,及時排除可能的危險并收回陽臺上的花盆或物品,防止高空墜落傷及他人。
隨著城市高層建筑的增多,近年來高空墜物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事件屢有發生。在此,我物業服務公司特別提示大家:
1、請定期檢查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防止高空墜物,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
2、請各住戶協助監督周邊高空拋物的行為,引導家人切莫高空拋物、墜物,為保持自身安全,大家都有權制止小區內高空拋物的行為。
營造和諧、安寧的小區環境,需要每位業主(住戶)的參與。希望大家珍愛生命,禁止高空拋物,與我們共同建設和諧溫馨的居住環境,再次感謝您對和諧社區建設的支持和參與。如您有其它需求請及時與物業服務中心聯系:***或***。祝愿您及您的家人身體健康,闔家歡樂!
北京市ZZ物業服務公司
**項目部
20**年9月12日
篇3:小區預防高空墜物溫馨提示
小區關于預防高空墜物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自小區20**年入伙以來,門窗等部位已經歷了7年的風雨,部分門窗出現老化。為了保證您的日常生活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服務中心特提醒您注意檢查以下情況:
1、請您檢查門窗邊沿螺絲,窗筐等是否出現松動脫落等情況。
2、請您檢查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松動。
3、請您檢查陽臺,天面等懸掛物是否松動。
4、請您檢查陽臺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
5、請您檢查是否有外墻滲水情況。
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請您盡快找相關專業人員解決,或與服務中心聯系,我們會配合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解決。
服務中心24小時服務電話:***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ZZ社區服務中心
20**年9月9日
(張貼范圍:大堂 )
(張貼有效期限:20**年9月9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