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學院教學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穩定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明確教學工作職責,促進教學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以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合格的中等學校師資是師范院校的根本任務,也是我院教學工作的目標。能否實現這一培養目標,是衡量各專業辦學方向是否端正,辦學水平高低以及對社會貢獻大小的基本尺度。
第三條 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必須始終把教學質量放在首位,堅持面向基礎教育,跟蹤學科發展的前沿,處理好教學與科研的關系,處理好德育與智育、體育、美育、勞技等關系,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高等教育法,創造和維護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協作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培養學生服務社會的專業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教師的根本任務是教書育人。應該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堅持認真、刻苦地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素質。非教學人員,應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思想,想教學之所想,急教學之所急,不斷地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各項工作。學校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都應首先服從于教學的需要。
第二章 關于教學計劃
第六條 教學計劃是指導學校實現培養目標和實施教學的基本文件,是組織、管理教學的主要依據。教學計劃的制定和實施,直接影響到教育、教學質量。教學計劃一經確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更改,在執行過程中如確需調整,應由系主任在實施前一學期提出調整意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施行。
第七條 教學計劃的制定、修訂原則是:充分體現學院的總體培養目標,要有前瞻性,保證基礎課,突出主干課,體現培養規格,強調對學生的素質培養和基本功的要求。對講授、實驗、實習、自習、社會調查、考試、畢業論文等教學環節作出合理的安排。
第八條 教學計劃應按培養目標,參照教務處提出的原則性意見,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在系主任主持下具體制定或修訂,經學校審定后實施。
第九條 各系(專業)課程必須合理分配學時,基于教育部關于本科專業目錄壓縮的原則,適當減少開課學時或進行教學內容的合理歸并,但各專業的基礎課、主干課必須配置科學、合理,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逐步實現必修課和選修課的系列化,使學生能掌握―個完整的學科體系。
第十條 各門課程排序要做到科學、漸進和連續相統一,所開課程經教學計劃設定后,不得輕易變動,即不能因人設課,也不能因無人而不設課。
第十一條 各類課開設的條件為:確定課程負責或主講教師;制定教學大綱;選、編教材;準備好實踐環節和必備的實踐手段及設備;制定課程作業和考核等方面的可行計劃;做好其它相關的準備工作。
第十二條 開設必修課,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特別重視教師梯隊、教學參考資料、實驗室、教學手段現代化、試題庫等方面的建設工作,并針對各課程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具體的課程建設標準。
第十三條 開設選修課應符合專業方向,并與學科建設相結合,對該課程的研究領域有較全面深入的體現,防止相對孤立且知識面過窄、過冷的知識域。所開課程如屬新興學科,一時難以編印教材,也應撰寫出詳細的教材綱要。選修課的開設,必須由開課教師提出申請,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系主任同意,上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四條 開設全校學生公共選修課(跨系選修課)的目的是擴大學生的知識面,促進文理滲透和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因此,這類課程不應該是單純的科學普及,更重要的是強調內涵豐富。
第十五條 開設一門新課要提前一個學期報教務處審批。開課前應有講座,試教等逐步求精的過程,教師應在不增加學生負擔和不降低課程標準的前提下,積極開設新課,始終追隨學科發展的步伐。
第三章 關于課堂教學
第十六條 課堂講授是教學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環節。其主要任務是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向學生系統地傳授該門課程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要創造條件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實現個性化、交互式和啟發式等教學形式,不斷加大課堂信息量,并結合講授內容對學生進行科學世界觀的教育。
第十七條 課程開設,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每學期上課之前,由課程負責人召集課程組教師、實驗教師共同研究,全面安排講課、實驗課堂討論、見習、輔導等教學環節的學時,把握進度和教學要求,并制定好教學進度表報系審查。
第十八條 認真備課是保證講授質量的基礎。授課教師要深入鉆研教材,明確教學要求和重點、難點,認真研究教學方法,提前撰寫好講稿或備課筆記(或講授提綱)。加強教研室的集體研究、集思廣益、取長補短、共同提高。平行班的課程,教學進度和主要內容應統一。
第十九條 教師講課要不斷地改進教學方法,引入先進的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講授質量。講授的內容,要有嚴格的科學性、思想性、系統性和嚴密的邏輯性,反映現代科學的新發展、新成就。要大力貫徹“少而精”、“啟發式”的教學原則,加強基礎理論教學,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十條 課堂講授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理科有關課程的理論講授,要緊密聯系客觀實際,講授與實驗并舉,重視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文科有關課程,要緊密聯系社會實際,全面安排好社會調查、參觀等。教育課程及有關專業課程,要與中學的教學實際緊密聯系起來,安排一定時間到中學見習、參觀或調查研究,以了解中學的實際情況。
第二十一條 課堂講授要努力做到:教學目的明確,重點突出,主次分明,概念清晰,詳略恰當;要講究教學藝術,積極啟發引導學生開動腦筋,獨立思考問題;要尊重學生的創造性精神,鼓勵發表不同見解,開展相互討論,使學生學得主動、靈活、扎實。
第二十二條 新開課和開新課的教師要由有關課程負責人或教研室主任推薦,在充分備課的基礎上,編寫好教案或講稿,計劃每節課的內容及應采用的教學方法和實施步驟;準備教具、圖片、錄相、錄音或CAI等教學設備;注意課外學習指導和作業量:制訂檢測教學目標實現程度的具體措施。
第四章 關于作業布置與批改
第二十三條 任課教師應根據本課程的性質和特點為學生開列必讀的書目,要求學生作讀書筆記、資料卡片等;規定學生完成修讀該課程必需的作業量。
第二十四條 學生平時作業應作為其所修課程成績的―部分,占該門課程學習成績的30%。教師必須對學生交作業的情況認真記載,對無故缺交作業超過布置作業量l/2以上者,教師應在期終考試前兩周督促補交,否則取消該門課程的考試資格。
第二十五條 批改作業要認真、仔細,確保質量?;A課的作業必須全部批改,其它課程的作業也必須按課程教學計劃規定執行。教師必須進行作業批改記錄,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要有專門的記載;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應在課堂上予以糾正。
第二十六條 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要抽查學生的作業本,以了解本系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量的依據之一。
第五章 關于輔導和答疑
第二十七條 輔導、答疑是教學過程的一個必要環節,其目的是解決學生學習中的疑難問題,幫助學生改進學習方法和思維方法,提高學習效率,了解教學效果和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教學方法。
第二十八條 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深入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加強課外輔導答疑。方式應視實際而定,可以個別方式進行,也可以集體方式進行。對普遍反映的疑難問題應進行集體答疑。
第二十九條 在解答疑難中,應注意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對于重要的和帶關鍵性的問題,應引導學生抓住問題的實質,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幫助他們學會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三十條 對于一些學習較差的學生,應個別重點進行輔導。
第六章 關于教學實踐與實驗
第三十一條 教學實踐能促使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識,培養和提高實踐能力,檢驗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無論是綜合性的實踐教學(教育學習、社會調查、軍事訓練、勞動、野外實習、教學考察等),還是專題性的實踐教學(實驗、作文、語言訓練、技能訓練等),都應納入專業教學計劃或課程教學計劃。
第三十二條 教育實踐必須按照教學計劃和大綱的規定,制訂出內容充實、安排周密、切實可行的具體計劃。參加教育實踐活動的教師必須按計劃要求,對所帶學生從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思想品德教育到生活管理等全面負責,實踐結束后要及時評定成績,認真總結。
第三十三條 教育實習是高等師范院校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學生進行專業思想教育和教學業務訓練,培養合格的中等學校教師的重要環節。教育實習以課堂教學和班主任工作為主,同時擔任一些其它工作。教育實習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各系建立專門實習指導小組。學院負責教學實習基地建設。
第三十四條 凡有實驗課的系,均應從大學生實驗技能培養的總體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確定實驗應達到的具體要求,擬定教學大綱;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在上課前按該課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設計,檢查實驗儀器設備的性能或操作的有效性,保證實驗順利進行;指導實驗應耐心細致,嚴格要求,加強檢查,學生沒有預習不準做實驗;實驗進行中教師不得離開現場,以便及時解答和處理實驗中出現的問題;實驗完成后,應仔細批改實驗報告,對不符合要求的實驗報告,應退還學生令其重做。
第三十五條 根據教學計劃要求,計算機基礎課程的上機操作除規定的課內上機以外,還要求學生課外完成一定時間的自行上機操作,以保證操作能力達到相應的標準或等級。
第七章 關于考試考查
第三十六條 學習考核是教學活動的一個重要過程,是檢查學生的學習效果,評估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己朔挚荚嚭涂疾閮煞N。
第三十七條 按教學計劃組織課程的考試或考查。無論考試科目還是考查科目,教師對學生的平時學習都應嚴格要求,督促學生按時完成指定的各種作業。
第三十八條 考試課程,一般以閉卷筆試為主,但也可以采取口試或筆試、口試并用等方式。無論采用何種考試方法,都必須嚴格要求??荚嚽安坏脛澏荚嚪秶?,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試題目。
第三十九條 命題要以教學大綱為依據,反映本課程的基本要求。試題覆蓋面要盡可能大,表述應簡練、明了、準確,既要能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情況,又要能考察學生的能力。教師應按《考試工作規程》進行命題(A、B卷),命題時應制定評分標準,命題數量應與限定時間相匹配。試題擬定后須經系或教研室主任審核后報教務處抽卷印制。
第四十條 考查課的考查在課表規定的授課時間內進行??荚囌n程應組織平時測驗和期中考試。平時測驗和期中考試所用的時間,應在本門課程的教學時間內安排,一般為1―2節課。
第四十一條 每門課程的考試,一般應有兩位教師監考。監考教師由系選派,報教務處統籌安排。監考教師應嚴格執行《監考守則》,認真履行監考職責。期末考試期間,學校組織有關部門領導和干部巡考,對全??荚囘M行全面檢查。
第四十二條 嚴格評分標準,認真準確地評定試卷。評卷不能降低評分標準及隨意拔高或壓低學生的卷面成績??荚?、考查和補考的成績,一經評定并報送后,不得隨便更改。
第四十三條 凡是教學大綱、教材和教學進度相同的基礎課、公共課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
第四十四條 考試、考查和測驗成績按百分制評定。教師應在考完后3天內完成閱卷工作,進行網上成績錄入,并按要求報送紙質成績,教學秘書做好成績的整理、統計工作。
第四十五條 教師應積極參加考試改革活動,改變單純憑經驗命題的方法,逐步實現考試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必修課原則上要建立試題庫,實行考教分離。
第八章 關于論文指導
第四十六條 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是對學生進行綜合性的專業實踐和科研方法訓練,使他們獲得初步從事科學研究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每個學生都要按照要求,獨立地完成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任務。
第四十七條 要加強對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的選題指導,學生必須根據專業性質和培養要求,選定本專業方向的課題或教育科學的課題,由系統一審定,避免一題多人選或學生自己確定不合適的選題。
第四十八條 指導學生畢業論文的教師,應該是業務水平較高、有一定指導能力,具有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一位指導教師一般以指導3 -5人為宜。其職責是幫助學生確定選題;審查論文提綱;介紹有關文獻、資料;指導研究方法;對初稿提出修改意見;寫出論文評語;確定初評成績。
第四十九條 各系要加強畢業論文指導的管理工作,要成立畢業論文指導組(或系論文答辯委員會),全面負責畢業論文的指導工作。指導組成員中教授、副教授應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任務是制定畢業論文工作計劃;組織指導教師并分配其指導任務;統一審定論文選題;檢查論文指導情況;組織論文答辯;審定論文成績;推薦優秀畢業論文等。
第五十條 學生的畢業論文一律由系保存。其成績以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級記分制評定,作為畢業和授予學位的重要依據。
第九章 關于教材編選
第五十一條 各教學單位要根據培養目標選擇高質量的教材,并不斷注意相關學科的發展而適時引用合適的教材。貫徹打好基礎,精選內容,逐步更新,利于教學的精神。
第五十二條 各門課程應盡量選用國家教育部推薦的全國統編教材,少數新開課或選修課可根據其專業特點選用自編教材,但必須經教研室同行集體討論決定自編教材的內容和講授學時數,并經系主任批準。
第五十三條 各系教師選用和訂購教材,經系主任同意報教務處審核后由教材中心統一訂購。各系訂購的教材如數發給相應專業的學生,畢業時統一結算。
第十章 關于教學資格
第五十四條 教師應主動承擔教學任務,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探索并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參加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授課、育人藝術。
第五十五條 新進的青年教師均須參加統一崗位培訓,熟悉教師職責,以便盡快地開展教學等各項工作。并不斷加強《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理論的學習和研究。掌握教育科學基本理論和從教能力。
第五十六條 凡助教和見習助教,經主講教師、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同意,可在有關教師的指導下,參加講授一門課程的部分章節,所用講稿或教案,須經指導教師或主講教師審閱通過。如屬首次在本校講課,還需由有關課程負責教師推薦,在教研室內試講若干章節,經評議認可后方能正式開課,且參加講授的教學時數不得超過該課程教學總時數的1/3。
第五十七條 凡擔任過兩年以上的助教職務,初步掌握所開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手段,了解教學環節的工作程序,已講授過課程大部分章節的內容,教學效果較好,且已寫出了該課程的全部講稿并經課程負責人推薦、教研室主任審閱通過的在職助教,經系主任同意,亦可擔任該課程的主講教師。
第五十八條 凡具備講師或以上職稱的受聘教師,一般均應擔任相關課程的主講工作。各系要注意安排有經驗的正、副教授擔任低年級基礎課的教學工作。
第五十九條 因教學需要,各系需聘請專職教師以外的校內其他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承擔教學任務時,應經被聘人員單位同意和我院主管教學院長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其每周授課不得超過4學時。
第六十條 從校外聘請的兼任教師,至少應具有中級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其學歷、職稱、科研成果及評價、教學履歷及評價等方面的材料應報送教務處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關于教學紀律
第六十一條 教師進入教室應做到衣冠整潔,儀表端正,言行文明。按時上下課。
第六十二條 按教學計劃開設的課程一經開出,一般不得停課或增減課時,如確有必要,任課教師應向學生所在系系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及教務處審定后辦理。
第六十三條 為了保證教學秩序,教師應該按課程表排定的時間和教室上課,教師因事因病不能上課,應經系主任同意后給予調課,并報教務處。原則上,每學期調課、停課累計學時不得超過6學時。
第六十四條 教師及教學管理人員在教學(含教輔)或教學管理過程中出現失誤或過錯,從而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影響教學環節的實施的,均以教學事故論處。
教學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分為一般教學事故和嚴重教學事故。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另行規定。
對各類教學事故的責任人及責任人所在單位的負責人,視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扣減津貼、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條例未盡事宜,由教務處研究擬定解決方案,報主管院長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第二小學教學工作條例
第二小學教學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更新教育觀念,強化質量意識,加強教學管理,深化教學改革,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學校應始終堅持把人才培養放在首位,以*“三個面向”為指導,培養二十一世紀需要的創新人才。
第三條 學校應牢固樹立領導重視教學、管理服務教學的觀念,堅持教學優先的原則,圍繞教學做好全方位服務和工作。鼓勵和支持圍繞教學工作開展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章 教學目標和教學計劃
第四條 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宏觀目標,即學校確立的經努力能夠達到的辦學目標,據此制定出教育教學的目標。第二,微觀目標,即各學科教師根據宏觀目標、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特點及學生實際情況,制定的學年教學目標、學期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課時教學目標等,是教師具體的實施目標。
第五條 教學工作計劃
教學工作計劃是教學目標的具體實施計劃。新學期開始,學校和各任課教師都應根據教學目標及課程標準的要求制定好各個層次的教學計劃。
教學計劃一般包括下列五項內容:①對學生、教材等情況的分析;②在本學年或本學期應達到的教學目標;③以單元或章節為單位指定的教學進度表;④提出改進教學的措施和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⑤教學業務學習及有關教學活動的時間安排;⑥教學計劃中應體現分層教學的相關計劃。
第六條 學校教學工作計劃教導主任根據區教研室傳達的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校實際,在開學初指定。應根據學校工作總體目標,針對各科特點,統籌協調,對各科教學提出明確的要求,對各項主要教學工作作出具體安排,作為各任課教師指定教學工作計劃的主要依據。
第七條 教研組教學工作計劃,由教研組長制定。教研組應依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學科學段特點,對本學期各項教研工作做出具體安排,著重體現為實現學校各項目標所能采取的措施。計劃經全組教師討論認可后,在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傳達后一周內交教導處。
第八條 各科教學工作計劃由各任課老師制定。各任課老師在制定計劃時首先要做到三個熟悉:(1)熟悉課程標準,明確本學科、本學年、本學期總的教學任務;(2)熟悉教材,理解教材的結構和內部聯系,理解各章節在整體知識結構中的地位,明確教材的重點和難點;(3)熟悉學生,了解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學生的學習習慣等情況,充分估計到完成教學任務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在三個熟悉的基礎上,體現分層教學的特點。然后各任課教師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確定應完成的教學任務;擬訂教學進度,提出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和改進措施。任課教師的教學工作計劃要注重實效,可行可檢,經過努力能夠完成。
第三章 備 課
第九條 備課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必須根據課程標準,認真鉆研教材,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做到超前一周備課,為上好課打下堅實的基礎。備課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全冊備課(即學期教學計劃)
學期初要發揮教研組的集體智慧,認真學習課程標準,通覽教材,從整體上了解教材的編排體系,把握知識、思想教育,能力的系統性和訓練序列,明確目標,了解各單元各章節在全冊教材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內在聯系,在此基礎上,任課教師根據本班的實際進行全冊備課。其內容一般包括:
(1)本學期教學目標;
(2)教材分析:教材編排體系、意圖及教學重點、難點等;
(3)學生的現狀分析
(4)分層教學的安排情況;
(5)有關活動安排等。
2、單元(組)備課
為提高備課質量,教研組要集體備好單元(組)課。其內容包括:
(1)分析理解教材,明確本單元(組)教材編排意圖制定好教學內容。
(2)研究如何達到預定的教學目標。
3、課題教學的教材分析、教學目的、重點難點、課前準備、課時安排等。
教材分析要求既關注本課特點,又關注本課在整冊及單元中的位置作用。教學目的要求具體,既要有基本功訓練的要求,也要有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既要體現重點訓練項目的要求,也要有一般訓練項目的要求。課前準備要從教師和學生兩方面考慮。教師的課前準備主要是教具準備,特別是電化教學儀器的準備。學生的課前準備主要是做好預習和查找有關資料等。課時安排要合理。要寫明每課時的主要任務。
4、課時教學計劃(課時教學過程)
教學過程的設計,思路要清晰,要符合學科教學的規律和學生的認知規律。每一個環節都要圍繞本課時的教學目標,有明確的目的。教學方法要靈活、實用,注重培養學生能力。電教手段的使用要注重實效。
5、課時作業設計
要精心設計練習作業(課堂作業、家庭作業),體現對不同層次學生的不同要求,內容要與本課時教學目標相一致,形式靈活多樣,趣味性強。要讓學生通過練習起到鞏固提高的作用。
6、板書設計科學、美觀、實用。板書要能反映出教學的重點和思路,要體現出各年段特點。
7、總復習內容備課
要對總復習階段的教學內容、復習進度、重點難點有通盤的考慮。每節復習課的計劃要寫出教案,既有縱向的延伸,又有橫向的拓展,其中供學生練習用的復習題要有一定分量,要體現精講多練的原則。
第十條 每學期一開學,每位教師應備出第一個月的課,平時應保持超前一周備課。每周一上午對本周的備課情況進行檢查,堅絕杜絕不備課就上課的現象。學校不定期對教師的備課情況進行檢查并評比,根據檢查情況評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并按考核計分標準計入個人考核。
第十一條 評比制度
優秀的標準:項目齊全,實用性強,有創造性,有自己的特點。課時教學過程詳略得當,字跡工整美觀,能按照要求超前備課,備課態度認真。其中電教課教案比例在40%以上,分層教學能夠在各個環節上有所體現,切合實際。
合格的標準:項目齊全,比較實用,課時教學過程寫的詳細明了,書寫認真,能做到超前
備課,態度認真。其中電教課教案比例在35%以上,分層教學較為恰當。
不合格的標準:態度不認真,缺項在兩項以上,課時教學過程寫得過分簡單,自己特別潦草,備課進度落后于上課進度,不認真鉆研教材,抄《教案》應付檢查,電教比例不足30%,體現不出分層教學的特點。
第四章 上課
第十二條 各科教師必須嚴格貫徹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不得隨意增刪教學內容;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授課,不得隨意提高或放慢教學進度;必須按照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按時上課、按時下課,不隨意調課。確因工作需要調課,必須填寫《調課表》報教導主任批準。上課教師應提前到教室門前等候,或進教室督促學生做好上課準備。上課鈴響后按時上課,杜絕遲到和拖堂現象。教師每節課的講授(單純的講解)不得超過15分鐘,嚴格實行“限時制”。上課時不抽煙,不坐講,不隨便離開課堂,不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
第十三條 教學思想端正。各課教學都要重視挖掘教材的思想教育因素,堅持教書育人;努力為學生創設動口、動手、動腦的機會,正確處理傳授知識和培養能力(特別是創造能力)的關系;正確處理教與學的關系,實現教與學的“四統一”:教書與育人統一、教學知識與滲透思想教學統一、知識傳授與能力訓練統一、教法與學法統一。
第十四條 教學目的明確,教學過程的各個環節緊緊圍繞既定目標進行組織。符合學生的認識規律,有利于學生的發展;教學思路清晰,突出重點,抓緊疑點,突破難點;課堂結構合理,條理分明,疏密適度,銜接自然,循序漸進。教學目標“當堂清”。
第十五條 堅持運用七種基本教學方法:讀一讀、想一想、劃一劃、問一問、議一議、講一講、做一做,從而使學生經歷學習的全過程。堅持六個“盡量”:讓學生盡量思考;盡量發現問題,質疑問題;盡量表述;盡量獨立觀察;盡量動手實驗操作;盡量淡化趨同性,強化求異性,培養學生創造思維能力。
課堂教學要注意“精講巧練”。學生的技能不是教師講出來的,而是學生練出來的,講練時間比例約為2:3。巧練就是教師要精心設計強化訓練的系統題目,使學生既動腦又動手,既能牢固掌握知識,又能靈活運用知識。要按照高起點、寬適度、小坡度、大容量,促提高的原則設計系列題組,確保學生都能達標。要特別注意當堂反饋、矯正,這是轉變后進生的關鍵。
第十六條 充分發揮五個作用。即學生的主體作用,教師的主導作用,教材的示范作用,學生的互補作用、師生間的相長作用。
第十七條 實行兼類課型。分層教學,分類指導,面向全體,兼顧兩頭,使每一個學生都學有所得。對后進生做到三個“優先”:優先提問、優先輔導、優先發言。
第十八條 教態親切和藹,強化“師愛”在課堂教學中的作用。將微笑、激勵、競爭帶進課堂,創造一種和諧愉快的教學氛圍。激勵學生自覺主動學習,生動活潑發展。尊重學生的人格,重視學生的個性發展。不侮辱學生,不勒令學生終止學業。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第十九條 教風嚴謹,儀表端莊,體態適度,語言精要,板書規范。教師要自覺地使用規范的漢字進行教學,做到姿勢規范(一尺一寸一拳)、書寫規范(筆順、筆畫、結構規范)、用字規范(按照國家重新頒布的《簡筆字表》及《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用字)。對學生書寫要嚴格要求,規范訓練。培養學生上課精力集中、認真聽講、積極思考、質疑問難的良好學習習慣和正確的讀寫姿勢。
第二十條 小學體育教學的常規
1、課前要備好課,寫好教案,準備好場地、器材和教具;
2、教師要穿運動服、運動鞋上課,衣表要端正,精神要飽滿;
3、上課開始,要由體育委員檢查匯報人數,教師要安排好因病不能堅持體育活動的學生見習;
4、上課禮儀要有始有終,開始時師生要問“好”,下課時師生要說“再見”
5、每節課都要做好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
6、盡量要求學生穿運動服、運動鞋上課,不得穿(戴)大衣、裙子、皮鞋、高跟鞋或帽子、頭巾、手套和其他有礙運動的衣物上課。
7、分組活動要在教師組織下由小組長整隊帶領進行,不得一哄而散。整堂課始終要在教師的組織下進行,不能出現“放羊”現象。
8、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課堂紀律,愛護器材,服從教師和小組長指揮。
9、每節課結束前,要集合全班學生進行小結和評議,并布置值日生送還器材;
10、要寫好“課后小結”,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教學。
第五章 作業設置和批改
第二十一條 布置和檢查課外作業是課堂教學的繼續,是教學活動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生鞏固所學知識和教師掌握教學信息、改進教學的重要手段。因此,教師必須精心設計作業并認真批改,做到有趣、適量、適度、及時、嚴格、講評、記錄。
1、有趣:根據教學要求,不僅有說、讀、寫、算的作業,而且有畫、唱、操作、實驗、探究實踐等方面的作業。
2、適量:按國家教委對每天作業量所用時間的規定嚴格執行。堅決杜絕懲罰性作業、隨意性作業、大量機械重復性作業。
3、適度:作業難易程度以多數學生學習水平為基礎進行分類,因人而異,有必做題,有選做題。
4、教師批改要及時、得法,態度認真,具有示范性。注意格式規范,日期準確,“√”上下對齊,日期寫在右下方。作文修改符號要統一,評語得體,富于激勵和指導作用。書寫工整,標點規范,眉批指示要具體。一篇作文從起草到批改之后的講評,時間不能超過10天。對學生糾正的作業教師要復批。不準學生批作業(包括試卷)不準讓家長出卷子或抄卷子。
5、講評:作業批改后,要有記錄,包括對習題的獨特見解,特殊解法及出錯的典型題目、出錯原因的分析和糾正錯誤的方法等,都要認真講評。語文教師要備好作文講評課?!墩n程標準》指出:“講評要結合學生實際,教師要抓好學生作文中帶有共性的問題,聯系學過的有關知識,有針對性地進行批評。也可以選擇學生的好作文,讓學生觀摩、討論。作文講評要使每一個學生都看到自己的進步,明確努力方向?!?/p>
6、教師要建立作業批改記錄本。批改記錄設下列內容:基本情況(優點、缺點)、錯題舉例、原因分析、改進措施等。
第二十二條 嚴格落實《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學生家庭書面作業實行總量控制
,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其他年級除語文、數學外不留書面作業,語文、數學書面作業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作業設置:
(1)語文
年級 寫字 作文 寫話 日記 每日三十字 家庭作業
一 √
二 √ √
三 √ √ √ √
四 √ √ √ √
五 √ √ √ √
注:課外作業中涉及到的內容,課堂作業中就不再重復。
(2)數學
一二年級:小算草;三--五年級:課堂作業本、家庭作業本。
(3)英語
配套課堂作業、練習,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
(4)思想品德、科學
三--五年級:課堂筆記本
(5)美術
各年級課堂作業本
第六章 因人輔導
第二十三條 因人輔導和過去所說的課外輔導不同:因人輔導強調課內輔導、課外輔導和在興趣小組中的輔導相結合,要因人而異,為使后進生跟上隊,優等生能提高。在輔導過程中,強調偏愛后進生。輔導要有計劃有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的輔導
1、認識到位。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克服知識、技能上的學習障礙及心理上的學習障礙(如興趣、動機、情感、意志、性格等),是面向全體學生,使每個學生得到發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是教師的職責和義務。教師要堅持積極認真的態度。
2、措施到位。①建立學困生學習檔案。將學習難點、原因分析、采取的對策、措施和效果作好記錄,以便及時掌握變化情況,總結經驗,探索規律;②要堅持課堂輔導為主。各教學環節都要兼顧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幫助,把學生的學習困難解決在課堂上;③教師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給予厚愛。尊重、熱愛、信任他們,建立融洽的師生關系;激勵他們上進,對微小的進步給予充分肯定,從非智力因素入手,幫助他們克服學習心理上的障礙;④鼓勵學生互幫互助;⑤取得家長的配合,給家長以正確教育方法和輔導方法的指導;⑥在十分必要時給予課外輔導。課外輔導一要堅持個別或小組輔導的原則;二要注意時間不宜太長。不能延長學生在校時間或影響學生參加課外活動。
第二十五條 對優生的輔導。各學科教師都要成立學由所長的學生組成的興趣小組,定期活動。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比賽活動。
第七章 復習、考查、考試
第二十六條 期末復習的目的在于通過有計劃、有步驟的復習,幫助學生克服所學知識、技能的缺陷,使所學知識、技能得到科學的、系統的加深和鞏固,從而促使學生的整體素質得到提高。
第二十七條 語文、數學的期末復習與考試
1、教研組長要組織全組教師,根據課程標準關于年級教學的具體要求,系統、客觀地分析學期教學達標情況,把握期末復習的重點難點,根據《課程計劃》規定的復習時間,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期末復習計劃。
2、期末考試的進行由教導處統一組織。試卷實行調換批閱。批閱完畢,認真進行試卷分析,填寫試卷分析表,交教務處。
第八章 教研活動
第二十八條 教研活動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師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的重要途徑。每位教師都應充分認識教研、科研對教學工作的先導作用,并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活動。
第二十九條 教研組是開展教研活動的基層單位,教研(級部)組長要按時組織教師開展教研活動,并作好活動記錄。教研活動的主要內容是:
1、集體備課:研究教材、說課、公開課等;
2、理論學習:新課程標準、教育教學理論等;
3、聽課評課:每學期,教研組長聽課不少于20節,其他老師不少于15節,教務主任不少于30節,每次聽課都要認真做好聽課記錄,記錄基本項目要齊全,要寫出評課意見。
4、討論教學實際中存在的問題等;
5、專題研究:教研組要根據實際確定出本組的教研專題,定期研究活動。每學期組織師、生大型活動各不少于兩次,并及時總結教研成果。
第三十條 每周二放學后為固定集體教研時間,其他隨機。
第三十一條 教師在平時要加強學習,不斷提升思想政治素養,提高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及能力。能夠認真做好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學校每學期組織檢查。積極參加學校及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對獲獎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并按教師考核標準計入個人考核。
zz小學
篇3:CY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工作條例
CY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工作條例
為提高教學質量和水平,加強教學質量過程的監控,保證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充分發揮教學督導員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學督導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督導委員會是在主管校長領導下,配合教務處對教學秩序、教學水平、教學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的常設組織。
督導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主管教學的校領導兼任,下設副主任兩名;設秘書一人,負責管理督導委員會的日常事務;設督導員若干名,由學校聘任,任期兩年。督導員既可以是符合條件的在職教師,也可以由退休的教師擔任。
擔任督導員的條件如下: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且具有十五年以上教齡;
2、為人正直,熟悉教學規律,教學效果良好,有一定的群眾威望。
3、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作風正派。
二、教學督導委員會的職責
1、接受學院主管領導的指示,協助教務處開展各項工作。
2、就學院辦學指導思想、人才培養模式、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實驗室建設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
3、就學院教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系執行學院教學文件和教學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抽查。
4、協助學校和教學管理部門對教學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系、教研室的教學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考試試卷進行抽查和分析,撰寫書面分析材料。
5、以聽課等形式,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備課、上課、教研活動、實驗、實習、考試等各教學環節的實施情況,為教務處的教學過程管理提供意見,指導、督促學校的教學工作。
6、了解畢業論文指導情況,對學生畢業設計和畢業論文的計劃、安排和運行中的經驗和不足進行檢查和總結,對如何提高畢業設計和畢業論文質量提出意見和建議。
7、協助指導青年教師開展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研究,幫助其提高教學水平,保證教學質量。并發現及總結教學改革的典型成果,及時宣傳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
8、召開教師、學生座談會,聽取師生對學院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學生信息反饋意見,并將匯總意見報送到教務處。
9、協助教務處做好教學質量評估、課程建設評估工作,參與教學工作評價,并完成其它相關工作。
10、對督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學院領導、教務處及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對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教材建設、教風學風建設及教學管理等方面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并向教務處、院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教學督導工作的原則與方法
1、深入教學第一線,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綜合分析,準確評價。
2、對教學評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不夸大、不縮小、不掩飾、不虛美,維護督導工作的嚴肅性。
3、督導員聽課一般不作事先通知,以期了解教學過程的實際狀態;督導員可以在課后就教學問題與授課教師進行交流。集體聽課活動,對授課教師的評價意見,必須經督導委員會的集體討論,取得較一致的意見,方能向授課教師反饋。評價務求客觀、公正、合理。
四、教學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度
1、 聽課制度。督導委員會每學期須制定督導工作計劃,每人每周聽課二次并填寫《CY學院聽課記錄本》。
2、會議制度。督導委員會在每學期初召開工作布置會,在每學期末召開工作總結會;根據主管院領導、教務處的要求和督導委員會的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有關會議。對事關教學改革的重大事項,督導委員會可以派員參加。
3、 匯報制度。督導員每月底把有關教學問題的意見以書面的形式交委員會秘書,由秘書整理后,向教務處領導匯報,以便及時反饋給教學單位和授課教師。每學期結束須向學校主管領導提交書面匯報,并向教務處通報,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教學督導委員會的職權和待遇
1、參與學院、系和教研室組織的各種教學活動;
2、隨時深入課堂和實驗室等教學第一線檢查指導教學工作,并
直接向有關教學單位和教務處或校領導反映有關問題,提出合理建議;
3、調閱教學大綱、教學計劃、任課安排、使用教材、教案、考試命題及學生作業和實驗報告等有關材料;
4、制止違反教學規范的行為和做法,有關單位和教師沒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絕督導員針對教學或教學管理工作提出的改進意見。
5、評議教師的教學情況。
6、對完成工作任務的督導員,學院按月發給一定的酬金。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