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戶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小區活動中心的正常秩序,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小區內所有業主及使用活動中心的個人或團體。
第二章 開放時間
第三條 活動中心開放時間為每日早上8:00至晚上10:00,確保業主有充足的時間享受休閑娛樂服務。
第三章 使用規則
第四條 業主在使用活動中心時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開展任何違法活動。
第五條 業主在使用活動中心時應尊重他人,維護公共秩序,不得擾亂他人正常使用。
第四章 設施設備
第六條 活動中心內的設施設備為公共財產,業主應愛護使用,不得損壞或私自搬離。
第七條 如需使用特殊設備或器材,業主應提前向管理小組申請,并在使用后歸還至指定位置。
第五章 環境衛生
第八條 活動中心應保持清潔衛生,業主在使用時應遵守衛生規定,不得亂丟垃圾。
第九條 業主在使用活動中心后,應自行清理所產生的垃圾,并放置到指定的垃圾收集點。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條 活動中心應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急救包等,并進行定期檢查。
第十一條 業主在使用活動中心時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注意個人安全。
第七章 違規處理
第十二條 對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管理小組有權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可限制其一定時期內使用活動中心的權利。
第八章 投訴與建議
第十三條 業主可通過指定渠道向管理小組提出投訴或建議。
第十四條 管理小組應定期收集和審議業主意見,不斷改進管理制度和服務。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活動中心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篇2:工程學院老干部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學院老干部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一、老干部活動中心是我校離退休職工進行學習,文體娛樂活動的場所,在職職工、家屬及外來人員謝絕入內,以保證活動的正常進行;
二、凡進入活動中心的離退休職工要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衣著整潔,服從管理,講文明、保持肅靜、禁止吸煙,勿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保持衛生清潔,共同維護活動環境;
三、活動中心內的一切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活動用品、報刊雜志等不外借,不準私自帶出活動室;凡損壞活動中心的設施、物品、報刊雜志等,須按價賠償;
四、本活動中心嚴禁進行直銷、傳銷和宗教活動;嚴禁進行賭博等違法活動;個人組織的群體活動,必須經過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五、凡來校參加活動人員,需根據自身健康情況,選擇參加適合的活動,不要過于激動、勞累,避免發生意外;否則,后果自負。
六、活動中心開放時間
上午8:00時--11:30時
下午13:30時--16:00時
雙休日及寒暑假期間上午開放,法定節假日全天休息。
七、活動中心由工作人員負責管理。
篇3:Z社區老人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Z社區老人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為確保社區老人活動中心有一個良好的環境,讓老年服務跟好地參加學習和開展文娛活動,真正做到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托,以安度晚年,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在華大街道老齡委指導下開展活動,把老人活動中心辦成發對封建迷信、提倡科學、移風易俗的主要課堂,成為陶冶情操、學習知識、服務老年人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
二、老人活動中心面向60歲以上老年人或持離退休證得老人嚴禁中、青年人到老人活動室打麻將或進行其他方式的賭博行為。
三、開展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的文明活動,遵守法律、法規,嚴禁聚眾喧鬧、斗毆,嚴禁賭博以及一切違法活動,違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四、活動中心有報刊、書籍、雜志、棋牌、電視、VCD、健身房等,在本中心娛樂休閑的老年朋友要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物品照價賠償,本中心一切物品不得外借。
五、老人活動中心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六、在活動中心娛樂、休閑的人員應遵守本中心管理制度,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保持室內清潔。
七、管理人員輪流值班,負責管理本中心當天事宜,及活動中心的環境衛生。
八、活動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特殊活動部超過晚上22:00,開展活動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群眾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