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畢業鑒定范文10
珍貴的四年大學生活接近尾聲,特此總結一下大學四年的得失,從中繼承做得好的方面改進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顧走過的路,也更是為了看清將來要走的路。
我的學習成績不是非常好,但我卻在學習的過程中收獲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學習態度。在我考進大學時,腦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從重壓下解放出來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學仍需努力認真的學習??吹街車耐瑢W們拼命的學習,我也打消了初衷,開始大學的學習旅程。其次是極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學能力。由于大學的授課已不再像高中時填鴨式那樣,而是一節課講述很多知識,只靠課堂上聽講是完全不夠的。這就要求在課下練習鞏固課堂上所學的知識,須自己鉆研并時常去圖書館查一些相關資料。日積月累,自學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運用學習方法同時注重獨立思考。要想學好只埋頭苦學是不行的,要學會“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古話說的好,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我來這里的目的就是要學會“漁”,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我換了好多種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請教。在學習時,以“獨立思考”作為自己的座右銘,時刻不忘警戒。隨著學習的進步,我不止是學到了公共基礎學科知識和很多專業知識,我的心智也有了一個質的飛躍,能較快速的掌握一種新的技術知識,我認為這對于將來很重要。在學習知識這段時間里,我更與老師建立了濃厚的師生情誼。老師們的諄諄教導,使我體會了學習的樂趣。我與身邊許多同學,也建立了良好的學習關系,互幫互助,克服難關?,F在我已經大四,正在做畢業設計,更鍛煉了自我的動手和分析問題能力,受益匪淺。
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華,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大學生活中,我堅持著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四年中,我讀了一些名著和幾本完善人格的書,對自己有所幫助,越來越認識到品行對一個人來說是多么的重要,關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所以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我都以品德至上來要求自己。無論何時何地我都奉行嚴于律己的信條,并切實的遵行它。平時友愛同學,尊師重道,樂于助人。以前只是覺得幫助別人感到很開心,是一種傳統美德?,F在我理解道理,樂于助人不僅能鑄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會得到很多利益,幫助別人的同時也是在幫助自己?;仡櫵哪?,我很高興能在同學有困難的時候曾經幫助過他們,相對的,在我有困難時我的同學們也無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對于老師,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為他們在我彷徨的時候指導幫助我。如果沒有老師的幫助,我可能將不知道何去何從。我現在領悟到,與其說品德是個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說是個人對整個社會的責任。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得對社會負起一定的責任義務,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確認識自己所負的責任,在貢獻中實現自身的價值。
社會實踐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學四年中,我參加了不少的校內活動和做過一些社會實踐。參加校內的活動可以認識到更多的同學,也就增加了與其他同學交流和向其學習的機會,鍛煉了自己的交際能力,學到別人的長處,認清自己的短處。此外,還一直做班委和寢室長,對自己既是壓力又是動力。我喜歡做一些社會活動,會讓大學生活更豐富多彩,做過家教、志愿者、推銷員和設計員等,有時會感到累些,但樂此不彼。
體育成績一向很好。我的體質并非很出色,可是通過我的練習和對體育項目的理解,還是能很好的完成體育課的教授項目。我喜歡運動,基本對所有運動都感興趣,尤其是足球。在四年之后的今天,我的球技有了質的提高,腳法和意識。我是從高一開始接觸足球,起步比較遲,可進步很快,總能在同一水平的伙伴中踢一段時間后脫穎而出。我認為這可能是由于抱定了要踢好的決心,也許還有那么點運動天賦。踢足球不僅鍛煉了身體,而且增強了團隊精神和集體榮譽感。
個人認為這個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缺點,但關鍵是能否正視并利用它們。四年來,我不斷的自我反省,歸納了一些自己的優缺點。
我的優點是誠實、熱情、性格堅毅。我認為誠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來要求自己的,答應別人的事一定按時完成,記得有好幾次,同學或老師約了我見面,我答應以后必定按時到達指定約會地點,即使有急事也從不失約,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由于待人熱情誠懇,所以從小學到大學一直與同學和老師相處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圍同學的歡迎,與許多同學建立起深厚的友誼。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我更懂得了,考慮問題應周到,這在我的畢業論文設計中充分展示了出來。我這個人有個特點,就是不喜歡虎頭蛇尾,做事從來都是有始有終,就算再難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結果,正因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視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鐵棒就能磨成針。一個人最大的敵人不是別的什么人,而是他本身。這么多年來,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戰,準確地說,是和自己的意志戰斗?,F在回想起來,我確實比以前堅毅了許多,但我不會松懈下來的。以上這些優點,是我今后立身處世的根本,我應該繼續保持,并不斷以此鞭策自己奮發向上。
我個人認為自己最大的缺點就是喜歡一心兩用甚至多用。急功近利,喜歡一口氣學許多東西,但是貪多嚼不爛,即使最后都能學會,也已經搞得自己很疲勞。如今想想,這樣其實并不好,正所謂貴在精而不在廣。如果我一段時期內專注于一種學問,不求博但求精,相信一定能更深刻的理解并掌握這門知識。自從我發現自己有這個缺點和問題后,我常常警戒自己,步入社會后也不能一心兩用。
通過四年的大學生活,學到了很多知識,更重要的是有了較快掌握一種新事物的能力。思想變成熟了許多,性格更堅毅了。認識了許多同學和老師,建立起友誼,并在與他們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質,認清了自身的一些短處并盡力改正。社會實踐能力也有很大提高,為將來走向社會奠定基礎。
四年的大學生活是我人生這條線上的一小段,是閃閃發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獲,為我劃平人生的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篇2:師大學生素質學年綜合考評評分細則
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基礎分評定標準: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基礎分滿分為80分。
包括以下7項內容,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分別計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確立獻身于有***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政治方向。主要考核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關心擁護程度。
2.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和*理論,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走與實踐相結合、與工農相結合的成才道路。主要考核參加政治學習、理論學習研究的表現和在集體活動中的表現。
3.具有艱苦奮斗的精神和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顧全大局;樹立開拓進取、講求實效、公平競爭、團結協作等觀念。主要考核在公益勞動、社會實踐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現。
4.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觀念,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知法、守法、用法、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情況和關鍵時刻的表現。
5.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習慣,積極參加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誠實守信,勤勞敬業,謙虛謹慎,樂于助人,尊敬師長,禮貌待人,尊重他人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會風氣。嚴格遵守校紀校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主要考核在公共場所和人際交往中的道德行為。
6.具備健康、高雅的審美情趣和正確的審美觀點,努力培養辨別美、丑的能力,自覺創造美的生活。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藝術修養,以及在校園文化生活中的表現。
7.具備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質,具備較強的心理調適能力。主要考核面臨困難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現、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適應性和自我約束規范能力。
(二)基礎分通過學生的日常思想、行為表現與關鍵時刻(及對重大事件)的立場、觀點、態度、言行兩大途徑,對學生的實際表現進行測評。
(三)班級測評分以全班同學對每一位同學的測評分去掉若干個最高分、若干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計算。
(四)實際得分為班級測評分與年級測評分的平均分。
(五)政治思想道德表現的獎勵分包含榮譽分、社會工作分及附加分,獎勵分滿分為20分。
1.榮譽分
(1)凡事跡突出,在本年度內獲國家、省、市或校、院榮譽稱號的(不含獲獎學金者),分別加10分、7分、5分、2分;獲得校長嘉獎者,加6分(同一事跡獲不同級別稱號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不同稱號可累加)。
(2)凡在本學年內被評為校級或校級以上集體先進稱號的班,該班的班長和團支部書記,每人可加3分,其他班委委員和支部委員每人各加2分,集體成員加1分。
(3)受校、院通報表揚者每次分別加3分、1分(同一事跡表揚以最高分計,不同事跡獲表揚可累加)。
2.社會工作分
(1)擔任校、系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加8分,校、系學生會副主席、部門負責人(含團委部門負責人)、校社團負責人、年級學生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班長、團支書等加6分,其他干部加3分。
(2)校級學生干部、有關部門聘用的學生干部業務指導部門作出鑒定后,報校學生工作部審定,根據其工作職責和實際表現給予酌情加分。
(3)兼任數職者,只取最高一項加分,不累加。
(4)凡學生干部民主測評稱職贊成率達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誤、或不能履行干部職責的,不評給社會工作分或酌情扣分。
3.附加分
(1)積極參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成績突出,被評為文明校園建設積極分子,加3分。
(2)由學校選派代表學校參加省級以上競賽者加5分。
(3)在社會上為國家、學校爭得榮譽,事跡突出者(特指與壞人壞事作斗爭、搶險救災、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搶救傷殘病人等),加10分。
(4)積極參加義務獻血者,加2分。
(5)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可酌情加1分。
以上均由學m.airporthotelslisboa.com生提出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由院系審核認定。
(六)扣分
受到留校察看、記過、嚴重警告、警告等行政處分者,分別扣7分、5分、3分、2分。受黨團紀處分者,可依此酌扣。同一事件同時受到黨團紀、行政處分者,不重復扣分。因違反規章制度受校、院系或年級通報批評者,分別扣1分、0.5分。
(七)政治思想道德表現分同時轉換成等級制,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四個等級。根據計算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政治思想考評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的30%,良的比例不超過60%。
二、學業表現測評
學業表現分=平均學分成績+獎勵分
(一)學業測評分以平均學分成績計算
平均學分成績=(Kl+K2+K3+......Kn)÷學年所修課程學分之和
K為每門課程實考成績×該門課程學分
(二)獎勵分(最高不超過20分)
(l)本??粕ㄟ^全國英語四級、六級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2)通過計算機初級程序員、程序員考試者分別在當年學業表現中加平均學分成績2分、4分。
三、創新實踐能力獎勵(該項目加在本學年學業表現測評中)
(1)獲得挑戰杯國家一等獎,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0分;優秀獎,加8分。省級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加 6分;三等獎,加4分;入選者,加2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2)凡創造發明、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獎勵者,每項分別加平均學分成績20分;獲得省獎勵者,加 8分;獲得市、校獎勵者,加3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
(3)獲得創業計劃大賽國家金獎,加平均學分成績15分;銀獎,加10分;銅獎,加8分。省級金獎,加8分;銀獎,加5分;銅獎,加2分。入選者,加1分。(同項目多層次獲獎,按最高檔次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
(4)凡專業論文或專業作品在國家核心學術期刊發表,每篇加平均學分成績10分;在國家、省(含學報)各級學術類刊物(CN刊號)上發表者,每篇分別加平均成績6分、4分。專業論文收入各類公開出版的論文集者,每篇分別加1分。同一作品、論文在不同刊物上發表,以最高檔次加分計。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減半。
(5)由院系組織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專業競賽的獎勵,可由相關院系參照本條例在補充實施細則中制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認定必須經過院系分管科研主任或院系領導的集體研究認定。
四、文體表現測評
文體表現測評=基礎分+獎勵分+扣分
(一)文體表現基礎分為80分。
文體基礎分著重對學生課外體育文化活動進行測評,即測評學生參加學校、院系、班級組織的體育文化活動的情況和平時體育鍛煉情況。具體測評表現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狀況分別分80-74分、74-66分、65-60分、59-1分。由班級評議小組負責評定。
(二)獎勵分
1.本學年參加全國、省、校(市)、院系文化體育比賽或素質競賽,分別加評8、5、3、1分;獲獎者再按獲獎名次或等級酌加5-0.5分,同項目多層次競賽獲獎或不同項目獲獎可累計加分。體育項目破省、校、院系紀錄者可分別加評5、4、3分。
2.學生公開發表非本專業論文(作品),根據等級和質量參照第三部分(創新實踐能力獎勵)每篇加5-1分。
(三)扣分
凡無故不參加集體組織的文體活動者,每次扣1分。
五、畢業綜合素質測評
學生畢業綜合素質測評=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平均分×20%+學業表現測評平均分×70%+文體表現測評平均分×10%。
篇3:師大學生宿舍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2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充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入住新校區的所有本、??茖W生。
第二章 入住管理規定
第三條 我校全日制本、??茖W生,原則上必須統一在校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須由本人征得家長同意,并向輔導員遞交由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說明需校外住宿的原因,填寫《Z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經學院審核批準,送后勤集團學生宿舍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申請校外住宿的手續于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條 住宿學生要按期繳納住宿費,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暫時未能繳交者,可按規定辦理緩交手續,但不得無故拖欠住宿費。
第五條 學生住宿采取以學院為單位,男女分樓、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后勤集團學生宿舍管理部門統一安排。住宿學生按照指定的宿舍樓、房間、床位住宿。如遇特殊情況,經輔導員同意,可在學院學生宿舍內部進行調整,并報后勤集團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學生入住前,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人員應做好學生宿舍內和公共衛生區的衛生,并對宿舍內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學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 若遇宿舍重大維修等原因,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同有關學院協調后,可以對學生宿舍進行局部調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 住宿管理規定
第八條 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部門另行公布。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熄燈,按時起床。
第九條 學生宿舍實行門禁制度。學生宿舍樓大門關閉時間與熄燈時間一致。學生要按時歸宿,因事遲歸者,應向宿舍樓管理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來訪客人有限準入制度和物品進出查驗制度。訪客須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記。嚴禁訪客擅自進入宿舍樓。校外男性來訪客人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本校男生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女生宿舍。來訪客人須在當天22:00前離開宿舍。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會客制度,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礙他人的言行舉止。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對帶出宿舍樓的物品進行檢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將他人物品帶出宿舍樓。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為休息場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樓安靜的義務。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及其他宿舍區大聲喧嘩、起哄;不得在宿舍樓內打球、打麻將、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樓內養寵物或將寵物帶入宿舍。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不得有吹拉彈唱、開音響和跳舞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宿舍內拔打電話,如果接聽電話應當輕聲細語,以不影響他人為宜。
第十二條 住宿學生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住宿學生不得私改用電線路或私拉電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電路異常,必須立即關上總閘,并報后勤集團宿舍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褥、電取暖器等高功率電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體宿舍內使用的電器;不得在宿舍內煮飯、燒菜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學生發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等措施。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學生宿舍存在的違規用電或使用明火等違反消防安全的現象有權要求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發現宿舍內有傳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輔導員和有關學院領導,學院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傳染病的學生應按醫院的要求調整住宿,治愈后,經醫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實行重大事項預警制度。對停水、停電等影響學生生活的事項或臺風、洪水等可能影響學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通知本宿舍樓的所有學生。
第十五條 學生如果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保衛處、學工處和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十六條 任何個人或單位、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七條 學生宿舍的水電用量以宿舍為單位結算,免費指標按月撥給,節余部分累加到下個月使用。超出定額部分按表讀數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并按時繳交。當住宿學生對水電費用有疑義時,有權向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查詢,并要求進行公正處理。
第十八條 宿舍樓內的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種由學校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內個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員集體保管,宿舍長負責。學生不得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動、損壞家具及其他設施設備。調換宿舍時,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遷。學生未經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學生有義務保持宿舍內公共財產的整潔,不在墻、門、窗、桌椅等公用設備上亂涂、亂畫、亂寫、亂張貼。
第十九條 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負責單項2000元以內的土木水電維修和單項2000元以上的土木水電報修工作。住宿學生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等現象,有權要求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及時處理,但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第二十條 住宿學生經批準才能在宿舍使用電腦。凡打算購買或自帶電腦到宿舍的學生,應填寫《學生宿舍自備電腦使用申請》、簽訂《學生宿舍自備電腦使用保證》(兩項均存于各年級輔導員),經學院同意,并報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備案。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學生宿舍使用電腦。經批準可以使用電腦的宿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Z師范大學關于對學生計算機網絡安全違紀處理暫行規定》及學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并要保證用電安全和室內整潔。
第二十一m.airporthotelslisboa.com條 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要全面了解宿舍樓的情況和學生的基本情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門衛管理和樓內巡邏工作;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各學院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宿舍樓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生宿舍樓的財產安全;及時將學生晚歸、外宿等情況通報輔導員或相關學院領導。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住宿學生在宿舍樓內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有建議相關學院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宿舍樓管理人員脫崗或疏于管理,導致學生財產損失的,由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先行賠付。后勤集團有權向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賠償。
第二十三條 各學院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積極主動配合宿舍管理部門抓好宿舍樓管理工作。各學院要成立學生樓管會,讓學生參與宿舍樓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章 退宿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或休學學生,應及時到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已交住宿費從辦理退宿手續之日的次月起按剩余月份予以退還(以月為單位)。凡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學生,離校期間仍須交納住宿費用。以上學生期滿回?;驈蛯W后,由學院提出申請,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給予安排住宿。
第二十五條 住宿學生畢業、轉學、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若未作規定,則在相關文件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并到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無特殊原因不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的,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將其物品搬出宿舍,并另辟地點予以妥善保存。
第二十六條 學生辦理退宿手續時,后勤集團宿舍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驗收。若有缺損應由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或恢復原狀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者將按《Z師范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