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關于重申商場嚴禁吸煙》的通報批評
在上期3月18日的簡報中,我們就上一階段檢查中屢次在商鋪內吸煙的業戶給予了簡報批評,為了給大家的財產提供安全的保障,創造一個更加平安的經營場所,ZZ中心始終堅持不懈的開展各項安全消防工作,這期間得到了廣大業戶的廣泛支持,雖然這種吸煙的個別現象依然存在,但我們的工作不會停止,與此同時我們希望全體業戶共同監督和管理這種安全隱患,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以下為檢查過程中不配合商場消防工作的第二批業戶名單:
二樓:240號(6次)、84號(3次);三樓:43號(3次)、97號(6次)。
對于在房間內吸煙行為屢禁不止的業戶,公司將給予限電及罰款的處理,同時取消其納入稅費大照的優惠政策,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處罰,望廣大業戶引以為戒,配合ZZ中心做好相關消防安全工作。
保衛部電話:****。
篇2:高中嚴禁亂收費若干規定
高級中學關于嚴禁亂收費的若干規定
為貫徹《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南通市政府《南通市中小學校教育收費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規范我校收費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現象,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嚴禁年級、班級或個人利用雙休日、法定假日、寒暑假以及部頒教學課時以外的時間組織學生補課,而向學生收取“補課費”。
二、嚴禁利用晨讀、自習課、夜自修對學生進行輔導而向學生收取“輔導費”。
三、嚴禁利用新生入學、組織摸底考試,而向學生收取“入學摸底考試費”。
四、嚴禁對思想品德或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收取帶處罰性、督促性的“差生教育費”。
五、嚴禁對參加補考的學生收取與補考有關的“補考費”。
六、嚴禁向要求選擇班級就讀的學生收取“擇班費”。
七、嚴禁對辦理轉學、休學、退學手續的學生收取“轉學、休學、退學費”。
八、嚴禁為學生訂購市局統一規定以外的資料而收取“資料費"。
九、嚴禁為更新課桌凳而向學生收取“課桌凳更新費”。
十、嚴禁因新購置圖書、實驗儀器和藥品經費不足而向學生收取“圖書、實驗儀器和藥品補貼費”。
十一、嚴禁為防止損壞公物而向學生收取“愛護公物押金”。
十二、根據上級規定,學校應收的有關費用只能由總務部門指定的持證人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向學生收費。
以上規定,任何部門、年級、班級或個人均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者的責任。
篇3:醫院嚴禁收受紅包、回扣等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規定
醫院關于嚴禁收受“紅包”、回扣等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規定
為貫徹落實“***”重要思想和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精神,加強醫院職業道德建設,杜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樹立醫務人員的良好形象,根據《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衛生部、市衛生局的有關紀律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各科室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齊抓共管,建立健全糾風工作責任制。充分認識收取“紅包”、回扣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嚴重危害和惡劣影響,把醫德醫風建設納入科室領導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增強“一崗雙責”意識,把對治理“紅包”、回扣工作抓得好壞作為考核工作成績的重要內容。對疏于管理,工作嚴重失察,治理“紅包”、回扣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科室,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領導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2、醫院藥品、器械、物資、試劑管理部門在購銷活動中收取的各種讓利、折扣,必須做到公開透明,票面明示并記入醫院財務大帳,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各項規定,嚴禁設立“帳外帳”。
3、嚴禁臨床科室與個人私自采購或代銷藥品、器械、物資、試劑,并從中接受臨床“促銷費”、“宣傳費”、實物等。
4、醫務人員嚴禁在醫療服務中收取藥品生產或經營單位給予的臨床促銷費、開單提成費、宣傳費、轉診費等形式的變相回扣;嚴禁為藥品生產、經銷單位登記、統計醫生處方或為此提供方便;嚴禁違規擅自接受新藥臨床觀察及新藥推廣。
5、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收受“紅包”及其它實物,無法當場謝絕的應向上級報告,并于3天內必須上交所在支部,否則按私自收受錢物論處。受病人及親屬委托轉送錢物的也按此辦法處理。
6、醫務人員不得接受病人及其親屬的宴請及其它各種消費活動。
7、醫院藥品、器械、物資、試劑等管理部門在與商家的購銷活動中,應簽訂廉政責任書。經營企業或其代理人如給予科室及其工作人員回扣的,依據廉政責任書的有關條款立即停止采購合作。
8、嚴禁科室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到其它醫療機構招攬病人;醫務人員不準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提成。
9、對違反衛生部”八不準”及以上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暫緩晉升、低聘、緩聘、解聘處理,并按《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生問題的科室、集體要沒收非法所得,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扣罰獎金或調整班子等處理。
10、該規定的監督檢查部門為紀檢監察、醫務處和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