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關于物品購買事項的通知
各部(室)、各管理處:
為明確責任,現將物品購買事項明確如下:
一、公司集中采購的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各部門、各管理處均借有備用金,可按需要自行購買零星物品,并在月底統一報銷(機電用品原則上到公司指定地點購買),購買物品盡量憑發票報銷。
二、物品分重復使用物品及不可重復使用物品。300元以下(含300元)的重復使用物品為低值易耗品;300元以上的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由公司負責購買。重復使用物品一律由辦公室登記,辦理領用手續。
三、由公司集中采購的物品為保潔用品中的塑料掃、竹尾掃、洗潔精、洗衣粉、漂漬液;機電用品中需大量使用的用品;文具用品。
四、將報銷憑證分為三大類共5項,分開粘貼。第一類為日用品,1項為重復使用,2項為不可重復使用;第二類為機電用品,1項為工具類等重復使用,2項為不可重復使用;第三類為解決專項工作需購買的物品。
特此通知。
zz物業管理公司
二O**年**月**日
篇2:幼兒園物品購買領取借用制度(3)
幼兒園物品購買、領取、借用制度(三)
一、各年級必須在每學期期初制定出本年級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由分管領導向園長室報告統一購買。
二、購買的物品必須先登記后領取,購買物品票據齊全,交園長審批后方能報銷。
三、各班級平時需要領物品,必須提前一周把領物計劃交保管員,由保管員送交分管領導。
四、領物計劃的預算量不能超過兩件以上,應實報實銷,不得積壓。
五、借用幼兒園財產(包括圖書等)須簽名,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如有損壞或不按時歸還者,視情節輕重,照價賠償或加倍賠償。賠償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篇3:第九中學學校購買物品原則
第九中學學校購買物品原則
一、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添置設備、購買物品,必須由申請人填寫《購物申請單》,寫明添置設備或購買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申請日期、要貨日期、申請人(部門)等要素。一般低值辦公用品先由總務處審批;教學設備、器材等先由教導處審批,再報分管校長審批;千元以上物品須經校長審批。無以上審批部門同意的購物申請單,采購人員可不予采購,財務部門不提供支票或現金。
二、學校物資采購審批人員必須本著為學校高度負責的精神,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根據學校的實際財力情況,認真審批每一份“申請單”。必要的情況下,還可對申請單上的內容進行修改,直至注明“入庫”、“用畢回收”等字樣。采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物資領用人員必須按審批內容進行購買、發放、領用。
三、物資的采購由校長室或總務處指定人員負責。采購員購物必須按照申請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指定商標、要貨日期等項目購買,不準買偽劣產品,盡可能購買質好價廉的物品。
三、購物后采購員持申請單、發票、貨物先到倉庫辦理進倉手續,倉庫物資管理員應對照發票,檢查物品的數量和質量,確認無誤后開具進倉單(一式四份,倉庫管理員、學校財產管理員各一份,附發票一份,存根一份。),并進行帳面登記。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在進倉單上另注明。
四、采購員憑發票和進倉單到審批部門簽字,審批簽字程序如下:
1、學校財產管理員簽字(登記);
2、教導處、總務處負責人簽字;
3、校長簽字。
財務出納員應認真審核每一張發票,直至全部手續符合后方可給予報銷。
五、領用庫內物品先經有關部門審批(教育教學用品由教導處,一般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再到倉庫管理員處填寫領物單,領物人在領物單上簽字和審批人簽字后,倉庫管理員方可按單發放物品,并調整帳面數,做到帳物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