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示范文本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范物業裝修行為,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問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天,預計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為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 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采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為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采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為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范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安裝外仲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為,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筑垃圾應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后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并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布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9、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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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篇2: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編號:ZJWY/KF/BG-014版本:A/0序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給廣大業主/住戶營造一個舒適,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維修公共利益及保證工程質量與財產安全,依照建設部(第1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申報登記工程開工前五天業主向甲方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二、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相關費用:裝修保證金:2000元/戶(業主繳1000元,裝修公司繳1000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裝修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人。(注:初檢合格后可申請退還業主保證金1000元,復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退還裝修公司保證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出入證進出本小區,否則甲方有權不允許其進出小區及施工現場。
四、裝飾裝修內容:
施工期間,須將服務中心簽發的《裝飾裝修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門外,業主/住戶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應進行現場監理,以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裝修手冊及政府相關規定,并且必須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進行規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須事先報甲方處審批,經甲方出具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裝修期限:
裝修時間:中小工程為45天,較大工程為60天,最好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延期,應到甲方辦理延期手續。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節假日除保證無噪音、無難聞氣味的作業經z客戶服務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準施工。
六、搬運規定:搬運裝修材料、工具等,要愛護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公共部分整潔,損壞賠償并扣款,運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須用袋裝好,并不能影響業主/住戶的正常出入,未經甲方同意,電梯不得運送裝修材料和貨物工具等。
七、遵守規定:
1、裝修期間不得占用樓梯、過道、天臺、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為加工場地;
2、施工現場保持物品整潔、擺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高聲喧嘩,不準煮食留宿,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4、有動火施工項目的必須填寫《臨時動火申請表》,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施工;
5、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標準為4公斤2支),并且須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裝修期間住戶大門必須關閉,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必須按甲方安排。
7、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位的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如超容量用電必須與甲方協商,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則承擔。
8、改動衛生間、廚房及排水渠等必須按規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閉水試驗。
9、易燃易爆的裝修材料及垃圾要當日清理離場。
八、禁止行為:
1、不能改變住宅外立面形狀、規格及顏色。
2、不能改變住宅設計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安裝防盜門、防盜網及安裝空調機且安裝位置錯誤而損壞小區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內不整改的,由甲方統一進行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500元。
4、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住宅原有設計的智能化系統、給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的,限期清理,修復損壞下水道,扣除裝修保證金30%為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
九、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協議,配合和接受z客戶服務中心或安管的檢查、監督,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者,要求乙方予以糾正或恢復,對于不聽勸告的,服務中心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處理。乙方要承擔違章裝修造成的損失,嚴重者甲方向市有關部門報告,裝修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若因本裝飾裝修問題對其他業主,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分等損害或損失,乙方須承擔一切相關責任及賠償費用。
十一、驗收:業主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務中心與服務中心約定初次驗收時間驗收,初次驗收合格日起三個月后再次約定時間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憑收據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z小區期 幢 座 號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業主或住戶):
乙方(物業企業):花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裝飾裝修住宅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積:______
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號)、《江蘇省住宅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蘇建法5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的特點,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裝飾裝修房屋的過程進行管理服務的權利。
3、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詳細閱讀管理處制定的《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清楚明白規定的內容,在裝修期間遵守《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其聘用的裝飾裝修企業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5、甲方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保證不發生下列(但不限于)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成衛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出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的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條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點和基礎等。
本條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他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住、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6、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活動,未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燃氣管理單位批準,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為:
(1)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墻上開門、窗。
(3)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7、甲方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以及涉及到第6條裝修工程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施工。
8、甲方有義務要求所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遵守施工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和設施。
10、甲方不得拒絕和阻礙乙方依據本協議和《裝修管理規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11、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損失和傷害時,須承擔陪償責任
12、甲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裝修押金和有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進行監管的權利。
2、根據本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裝修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對甲方裝修房屋的所有權證和裝修人資格進行確認,對裝飾裝修方案進行審核。
4、發現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有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行為的,或者未經批準實施第一條第6款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對于甲方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裝飾裝修企業強行推行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交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填寫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中,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裝修管理規定》對其進審核。
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裝修期限公寓不得超過90天,如確屬需要,必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的時間
施工作業時間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墻、電鋸、電鉆)裝修,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時間作業,以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日產日清,并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和清運,不得在公共樓梯、樓道及其他公共場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設施、防盜及戶外設施的安裝要求
甲方對于空調機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煙機排煙管道、燃氣熱水器排水管、排氣扇、防盜窗花、晾衣架、戶外增設照明、汽車防護篷、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的要求,服從乙方維護建筑物外觀和小區整體環境的統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現場指導。
第三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裝修保證金
1、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甲方向乙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為每戶1500元。
2、房屋裝修完畢,經查驗無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應在三個月內全額退還裝修保證金,發現有裝修違反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按實際損失扣除其裝修保證金,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應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裝修垃圾清運費
1、住宅裝飾裝修產生的裝修垃圾,有乙方負責統一清運。
2、甲方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向乙方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為2.5元/㎡。
3、甲方在裝修過程中,因拆除的墻體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實另收費用為30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內容及《裝修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勸要求甲方補交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協議,未實施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內容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裝修管理規定》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簽字之日生效。
附件:《裝修管理規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