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商鋪租賃合同(20**版)
出租方:廣州市**企業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則就**廣場商鋪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及用途
1-1 甲方將位于廣州市天河路**號**廣場(以下簡稱該廣場)_____層
______號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位置注明詳見附圖所示,附圖只作一般識別之用,并不顯示該鋪的面積大?。?。
1-2該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實用率為50%。
1-3乙方租用該商鋪僅限于經營_________________使用,品牌為____________。
1-4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的裝修及設備詳見附表(交鋪標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甲方出租該商鋪的合同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免租裝修期,期間免交租金(此規定不適合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的用戶),但需支付其他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管理費等費用);租金起算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起算日為甲方規定的營業日,乙方必須在該營業日起依甲方所規定的**廣場營業時間開始營業。
2-2合同期的起始時間以甲方發出的書面《入伙通知書》的規定交付日期為準,若甲方推遲交鋪,租期起始日及租金起算日按商鋪實際交付日期順延。
2-3乙方在甲方發出《入伙通知書》后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入伙手續,逾期不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三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的收取和支付
3-1租金以建筑面積計算,第一年:_____元/月;第二年:______元/月;第三年:___元/月;第四年:_____元/月;第五年:____元/月。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租賃期內,租金按月結算,乙方應于每月7日前向甲方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支付當月租金。
3-3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包含前《認租書》時乙方已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_元),金額相當于乙方第一年三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并于甲方發出“入伙通知書“后七個工作日內預繳第一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3-4甲乙雙方須按國家和廣州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租賃合同的登記費和印花稅,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等稅費。如乙方未能及時交納相關稅款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3-5租賃保證金的退還;本合同期滿,或因法定、約定的事由提前終止合同,乙方依約定退出租賃商鋪,甲方對商鋪進行驗收,在乙方繳清全部租金和其他費用且無其他違約行為的條件下,甲方在乙方搬出商鋪之日起三十天內將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6租金、租賃保證金及其他各種費用均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重新命名該廣場和在任何時候改變、替換或取代原有名稱的權利,而無須對乙方作出任何補償,也不因此構成合同的終止或合同條件的改變。但甲方在行使改名權利時,應在不少于兩個月前通知乙方、郵政部門或其他相關的機構。
4-2 甲方有權委派物業管理公司組成廣場物業管理機構。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4-3 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必須一并和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的有關規定。
4-4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商場公共范圍內的日常經營管理,并會同管理機構制定搞好廣場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對商鋪內部進行安全檢查以維護該商鋪正常的經營秩序。
4-5 甲方保留改進、擴充、增加或減少該廣場其他物業及場地的用途、數目、面積的權利(但不能在租期內更改該商鋪的用途或面積),在行使該權利時,甲方盡量減少給乙方帶來的不便。
4-6 甲方或管理機構有權要求任何商鋪之用戶容許其管理人員進入該商鋪,以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設施和設備。
4-7 甲方或管理機構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廣場所需要遵守的規章,如這些規章與本合同有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4-8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并有權于其認為合適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4-9 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對
廣場物業管理機構的投訴。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廣場統一管理規則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商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妨礙。
5-2 必須以乙方名義在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依法持證自主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如需改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3 不得分租、轉租他人,不得將該商鋪承租權做質押。下述任何一種情況將被視為該商鋪承租權轉讓:
?。?)如乙方破產或被清盤或其產業被接管;
?。?)如乙方是有限公司或其他法人企業,乙方控股權的變更(若控股權變更是乙方股東的集團內部改組,則屬例外)。
5-4 乙方承租后,自行辦理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無關。
5-5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6乙方須自覺遵守執行甲方及其委托管理機構制定的有關加強廣場、商鋪管理的管理守則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 合同期滿和終止的處理
6-1合同期滿,乙方若有意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約申請。是否續約,由甲方書面確認。若甲方同意續約,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另行簽訂的合同為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如果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30天前,雙方仍未能就續約事宜達成協議,或乙方未在前述期限提出續租,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續租。乙方放棄或視為放棄續約的,甲方有權與新的承租者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6-2 合同期滿,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后五天內搬出所租賃的商鋪,并自費拆除加設于商鋪內的設施設備,將商鋪恢復至承租前甲方交付乙方使用時的狀況。租賃商鋪連同商鋪內原有設備、一切鑲嵌在建筑物結構之內的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在乙方于合同期內沒有違反合同約定,并按時繳納各項費用的前提下,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計利息)。
?。?甲方不再出租。
?。?甲乙雙方未能達成續租合同。
?。?乙方放棄或視為放棄續租。
6-3租賃期滿雙方不續約,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的,租賃期滿日或協定終止日為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五天內搬出所租賃的商鋪。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存并自行處理乙方租用物業內的所有財產。乙方可在二個月內向甲方申請退還甲方代其保管之財產代其保管之財產,但必須以清償所欠甲方款項為前提,并支付保管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場用占有費從合同終止第二日起計,金額以租賃期終止前一個月的租金按日計付同等數額,但此費用之支付并不意味雙方租賃關系之繼續。
如乙方在約定期間內未向甲方申請退還財產的,即視為乙方留存于租賃物業內之任何財產與設備為乙方廢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亦應承擔甲方處理該廢棄物的勞務費用和因拆除租賃物業內設備即裝修恢復租賃物業原狀而產生的費用。
6-4如因政府征用為其他用途,甲方將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在通知規定的期限無條件退出租賃商鋪。乙方所交的保險金,甲方按第三條第5款的約定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若乙方在甲方規定的營業日后的第六天仍未營業,從第七天起,每一天必須交納違約金,按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二交納。若逾15天仍未進行營業,管理機構有權按業主要求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場地,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7-2租賃期間,除法定或約定事由外,任何單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完成租期總額的百分之十計算。除違約金外,如甲方違約,甲方退回乙方所交保證金(不計利息);如乙方違約,乙方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7-3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視為違約。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額百分之二支付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十天,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向乙方提供有關服務等其他強制措施;拖欠達一個月(含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還須付清拖欠的款額及違約金,并無條件把租賃商鋪連同附屬物交回甲方。
7-4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違約,經勸告拒不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商鋪,乙方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乙方必須賠償甲方損失:
(1)利用該租賃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2)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商鋪。
(3)不按合同約定愛護原有設施。
(4)擅自轉租、分租或轉讓該商鋪使用權給他人使用。
7-5乙方違反《**廣場管理細則》及有關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進行糾正,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如果乙方拒不接受或情況嚴重,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6凡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通知或其他方式所指定的時間搬出商鋪。逾期不搬出的,視為乙方放棄租賃商鋪內財物,乙方所交的一切款項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延期遷出所產生的租金,并有權按延期租金的50%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責任。
7-7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因違反合同有關規定,須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違約事項及所扣除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并開具票據給乙方。當剩余保證金不足合同規定數額三分之二時,乙方必須在五天內補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商鋪,所收款項不予退還。當保證金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支付,并有索賠的權利。
7-8該商鋪的建筑面積如與合同不相一致,誤差在2%(含2%)以內按合同規定執行,不作退補;誤差超過2%的按原定的租金標準退補差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國家政策或地震、臺風、水災及*、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或造成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若不可抗力原因只是合同終止執行,乙方需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計利息)。保證金退還的有關手續按稅法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訴訟過程中,除正在進行的有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
同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行使送達合同中規定的對方的聯系地址或直接送達并經簽收確認,電傳或傳真要經對方的書面確認,以電報或掛號或特快專遞形式的通知,從當地郵電局、快遞公司發出的第二天視為送達。
2、通知以送達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3、任何一方不得拒收相關文件。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聯系傳真: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篇2: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中山**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兩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須配合小區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署當日,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
2、合同期滿,乙方遵守合同之規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并遷出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每月10日前交納管理費)。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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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
類別:
合同編號:
客戶編號: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位于珠海市號鋪位(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該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享有該商鋪的轉租權。
二、租賃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年。
2、起租日從乙方完成對商鋪開業之日起計,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免租期為三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開業,則按實際開業日起計租。
4、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內第一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期順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須每天按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滯納金。
四、商鋪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稅金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的分擔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來確定;甲方同時保證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商鋪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產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及時將產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愿意繼承本合同的承諾書。
六、商鋪出租期內,因不可抗力造成該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重置、維修費用及該商鋪保修期滿后因非乙方使用不當而產生的商鋪維修費用及公共設施、設備增設、重置、更換、維修等應由物業所有人分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改變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若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乙方損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2:租賃期間,若乙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甲方損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責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傳真號碼為準。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依據本合同的地址及傳真號碼而發出的通知,自郵寄之日起三天內或傳真發出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