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應急處理
(1)遇暴風襲擊的應急處理
暴風襲擊前的預防措施
A.檢查緊急應用工具、照明并確定其性能良好;
B.檢查急救藥箱,確定各項基本藥物齊備;
C.將緊急聯系電話張貼于校區公告欄等顯目位置;
D.提醒個部門下班后將門、窗關閉,將水、電總閘關閉;
E.天臺溝渠、地漏要將清掃工作落實到人;
F.搬離放在圍墻或其他高處之各類可移動物品,將安裝在擋風處燈罩、指示牌綁好或移走,檢查天臺、平臺下水道及各水渠,確保暢通;
G.加固所有柱桿、樹木或用繩索捆好,將盆栽、花卉移至低處或隱蔽角落;
H.留意電臺播放有關暴風暴進展消息,及時將最新暴風訊號向各部門告知暴風的進展;
I.刮暴風時,當值員工須與管理處領導或本部門負責人聯絡,聽候指示;
J.關閉所有門窗,電梯機房及垃圾房作好防水措施。
K.員工應注意自身之安全,應避免逗留在空曠地方,如須執行緊急任務時,員工應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及知會其他員工;
L.如風暴持續晝夜不停,員工需輪流當值,無論任何時刻保安值班中心都必須保持有值班人員接聽電話;
暴風來臨后的應急措施
A.當班人員要認真負起責任,勤于巡查,善于發現問題,及時做好現場督導工作,真正做到“三個關鍵”即:在關鍵時候,出現在關鍵的地方,解決關鍵的問題。加強與各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B.當暴風減低時,管理處應即時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及填報《突發事件報告》,以便安排保險賠償事宜;并安排保潔人員迅速清理由暴風造成之垃圾淤塞的渠道。
(2)突發性水浸的應急處理
辦公時間
A.當值員工在接到教職工、學生投訴或報告發現水浸事件后,應馬上通知工程部和上級領導,并聯同工程人員(或上級)即趕到現場處理。
B.抵達現場后,協助工程部人員立刻查找出水的來源,檢查出水閥位置,立即關閉水閥。若是下水道堵塞,應立即通知保潔部疏通。
C.用防水沙包對水源進行堵漏,防止水浸到機房損壞貴重器械和資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非辦公時間
A.保衛隊員巡樓發現水浸,應馬上通知班長和工程部,并盡快找出水的來源,關閉水閥;
B.同時用防水沙包對水源進行堵漏,防止水浸機房或倉庫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知保潔部進行掃水;
C.若發生在辦公樓、實驗室、教學樓、圖書館等,應及時通知學校相關部門,同時檢查下相臨樓層有無滲漏,必要時應通知被影響的部門負責人回大樓打開大門進內檢查;
D.觀察現場附近的電掣。如有浸水應立即通知工程部切斷電源,預防水浸漏電傷人。
(3)遇地震的處理
A.接到“三防指揮部”的預告信息時,應及時通知校方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
B.如地震正在進行中,人在室內時,應避到空間較小(如廁所、四周混凝土鋼筋結構空間、辦公臺底等)的地方,待地震后再撤離到安全地帶;
C.在疏散人員時,必須按安全疏散程序執行,防止人員混亂擁擠而造成傷亡;
D.保衛隊員如正在值勤的過程中遇到地震,應立即通知班長,并按班長指示,避到較安全的地帶。
篇2:第二小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基本處置方案
第二小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基本處置方案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包括暴雨雷電、大風、大雪、濃霧和地質災害等。本方案主要對洪水、地震的處置程序作出基本規定,其他各類事件可參照執行。
一、防汛抗洪
(一)預警。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保證通信暢通。安全管理員晝夜觀察天氣變化情況,并及時通報。不間斷地發出預警或報警。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保證應急需要。向事故易發地段、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二)救災步驟。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2.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安全場所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3.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4.迅速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搶險工具等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使用。
5.組織應急分隊在全校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實施救援。
二、抗震
(一)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師生有序疏散到操場,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動員師生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室檢查,確保不漏室、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阻止師生回流。
(二)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在所在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動員學生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師生就近撤離到比較安全的地點。
3.能撤離至操場的,要撤離到操場。
(三)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及相關單位報告災情,請求支援。
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1)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班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2)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進行搜救。(3)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4)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
(四)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小組,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師生,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校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
篇3:鄉村衛生院防范應對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鄉村衛生院防范、應對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1 總則
1.1 目的
為有效預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規范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報、預警信息處置、應急響應和重大事故處置。
自然災害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
1.3 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引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類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加強預防、預報、預警工作;做好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預案準備、技術準備、物資準備和工作準備。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鎮區安監分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落實責任,常備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機制,不斷改進和完善預警、預防手段和措施,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提高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指導各鎮區安監分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國家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訂本鎮區、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2 預防與預警
2.1 事故預防
各有關業務科室建立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應急工作機制,分類指導各類企業排查、消除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系統,通過演練提高科室應急處理能力。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督促相關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防范次生事故發生。
2.3 預警信息通報部門和內容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向我局通報大江大河、大型水庫超保證(設計)水位警報及病險水庫、堤壩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險情等預警信息;
市林業局向我局通報森林火災等預警信息;
市地震辦向我局通報地震監測及震情預警信息;
市氣象局向我局通報臺風、暴雨、寒冷、大風、高溫、雷電、地質災害等橙色、紅色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作用時間及發展態勢。
2.4 預警信息處置
?。?)辦公室、綜合協調科(應急辦)負責自然災害預警信息處置工作。接到預警信息后,進行初步研判,根據預警級別進行預警。
接到市政府有關部門預警通知和有關部門橙色以上預警信息,由辦公室報局領導批示,按照局領導要求,綜合協調科(應急辦)立即起草發布預警通知,同時抄送受影響鎮區進行預警并提出意見和要求。
?。?)辦公室接到市政府領導關于預警方面批示后,報局領導閱示,負責將局領導關于貫徹落實市領導批示件的指示轉相關科室辦理并督辦。
3 應急響應
3.1 啟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自然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市局啟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科室按照各自職能落實相關工作,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應急工作
根據自然災害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市安監局負責組織、指導各鎮區安監分局、督促相關企業排查、消除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和險情,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應對措施。
綜合協調科(應急辦)具體負責指導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自然災害危害程度和受災地區影響的領域,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建議和可調用應急救援資源,通知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準備。
3.3 自然災害引發事故應急處置
綜合協調科(應急辦)負責受災地區引發事故的調度跟蹤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報告局領導,同時轉送相關科室。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發出后,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啟動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科室按照相關預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3.4 應急評估
受災害鎮區安監分局,對參加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將總結評估報告在應急工作結束后十日內報市安監局。
參加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包括救援基本情況,救援效果及存在問題,救援工作人員、技術裝備和經費投入,救援工作建議等內容。參加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包括企業和事故基本情況,救援方案制訂和實施情況,救援工作人員、技術裝備和經費投入,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內容。
4 保障措施
4.1 通信信息
市安監局與“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林業局、地震辦、氣象局、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自然災害預警信息通報機制,明確預警信息的標準,時限、內容,建立快速、準確、全面、連續的預警信息傳送機制。
各鎮區安監分局按照市局有關通知要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防范應對工作。
4.2 應急隊伍
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公安消防部隊為基礎,武警部隊、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預備役部隊為重要力量,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會群眾性應急隊伍作為補充。
5 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