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一條 為加強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和其他權利人(以下簡稱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州行政區域內因建設征收、征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涉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對鐵路、公路、機場、水利水電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另行制定安置補償辦法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監督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征地拆遷機構負責具體事務性工作。
發展和改革、建設、規劃、財政、農業、林業、水利、環保、審計、物價、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農村經營管理、蔬菜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予以配合。
第四條 對于擬征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土地調查紅線確定后,征地方案依法報批10個工作日之前,縣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發布征地前告知書,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在擬征地的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告知(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并認真聽取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拆遷人的意見。
第五條 征地方案批準后,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和村組、社區發布征地公告,將批準征地的機關、文號、時間、范圍和所有權人、用途、位置、面積、地類、補償標準、人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期限及地點予以公示,并組織落實。
第六條 自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書面通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征地范圍內暫停辦理下列手續: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土地轉讓及土地登記發證;
(二)審批改建、擴建房屋;
(三)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出生、婚嫁、軍人復員轉退或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等確需辦理戶口遷入和分戶的除外;
(四)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手續,但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到期的除外;
(六)特種養殖證;
(七)其他有礙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手續。
在此期間,除州、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外,其他任何部門擅自辦理的有關手續,不能作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因擅自辦理有關手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自行負責。
第七條 征地公告發布后,被拆遷人按照公告的要求執土地權屬證書、房屋產權證書(沒 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可執鄉鎮人民政府的權屬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
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征地拆遷機構對擬征地上的建(構)筑物面積、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擬被拆遷房屋的相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共同確認(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并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
被拆遷人不配合調查或不簽字蓋章的,征地拆遷機構可采取照相、攝像等方式取證,并將取證結果予以公證。確認或取證結果(包括文字、表格、有關數據、現場照相及攝像資料、相關證明材料等)作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第八條 州、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天內,以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九條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州、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第十條 州、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第十一條 國土資源部門或征地拆遷機構可以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該協議作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符合第十條規定,被拆遷人拒不簽訂協議,不在規定期限內騰地的,經依法補償后,國土資源部門可以責令限期騰地;被拆遷人逾期不騰地的,由國土資源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按照本辦法附表1、附表2、附表3的規定執行。
拆遷房屋的權屬、面積、結構、使用性質、建筑年限等的認定,均以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或其他合法證明為依據。
下列建筑物及附著物不予補償:
(一)征地公告后新增的建(構)筑物及搶插搶栽的林果苗木;
(二)違法違章建(構)筑物;
(三)已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構)筑物。
第十三條 房屋(包括住宅和集體企業、個人生產經營用房)拆遷安置包括統規自建、自拆自建等方式。
征地拆遷單位負責按照《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的標準安排重建用地。達到分戶條件的,分別安排重建用地。
采用自拆自建方式進行安置的,原則上由征地拆遷單位負責安排與被拆遷合法房屋底層占地面積相等的重建用地,但宅基地面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四條 拆遷房屋應當支付搬遷補助費;需要過渡的,支付房屋過渡補助費,并付給兩次搬遷補助費。
拆遷集體企業、個人生產經營用房的,除按相應等級房屋進行補償外,另 按房屋總價款(包括設施)的60%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并補償有關設備拆除、安裝、搬運的實際費用。
搬遷集體企業其他用房的,按相應等級房屋標準的30%補償停產停業損失。
集體企業或個人房屋性質的認定以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確定的用途為依據,且被拆遷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否則按一般居住性用房給予補償。
第十五條 被拆遷人利用住宅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辦理了營業執照且實際生產經營達半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性房屋補償按照第十四條執行。
第十六條 州、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拆遷補償安置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
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被拆遷人的社會保障資金實施調控和管理,對被拆遷人進行再就業和勞動技能培訓。
農經、監察、審計等部門應當對拆遷補償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確保補償資金不被挪用。
第十七條 相關職能部門不按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由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主管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的行政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造成被拆遷人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八條 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使用國有農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以及鄉鎮企業使用集體土地,涉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實施,其他有關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安置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實施之前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獲得批準并已依法發布土地安置方案公告的,征地補償安置按原規定辦理;尚未發布的,或者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后3個月內未補償到位的,按本辦法執行
篇2: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范本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范本
甲方(拆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乙方(被拆遷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名稱、地點
建設項目名稱_________,建設地點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____。
第二條 被拆房屋現狀
(一)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__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應安置人口_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關系等)
(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拆遷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
(二)乙方臨時過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間。
(三)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內。
第四條 安置房屋的標準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準應當符合________頒發的________標準;
(二)建造質量應當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
乙方應與________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交納房租及其他費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
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約束力。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________元;臨時過渡費(含交通補助、供暖補助等)____元;轉學補助費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費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 元。
第七條 被拆遷房屋補償
甲方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1.作價補償。
被拆遷房屋____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價補償,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費____元。本合同簽訂后,由乙方負責辦理被拆除房屋產權注銷手續。
2.產權調換。
甲方以________地點,________房屋,____間,____平方米,補償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結構差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積差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價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 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或附屬設施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 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并每逾期一天罰款____元。
第十一條 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在臨時過渡期內,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臨時過渡費。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1.甲方提供同面積、同質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個月內,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逾期超過____個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2.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____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或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3:邵陽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邵陽市人民政府市政發[20**]16號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