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條 為加強契稅征收管理,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政部門是契稅征收機關。市財政局設契稅征收辦公室駐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直接征收契稅。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要積極配合契稅征收機關做好契稅征管工作,為契稅征收機關提供辦公場所,方便納稅人。
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 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 房屋買賣;
(四) 房屋贈與;
(五) 房屋交換;
(六)以預購、預付集資建房款,合資、合作建房等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
(七)開發商動遷以貨幣方式收購房屋的;
(八)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的;
(九)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的;
(十)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
(十一)以按揭、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
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要按照“先稅后證”的原則,在契稅納稅人出具契稅完稅證或減免審批表、延期繳納審批表后,方可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對于未出具契稅完稅證或減免審批表、延期繳納審批表的,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契稅減免審批權歸市財政局。市財政局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省財政廳文件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后,要將契稅完稅證或減免審批表、延期繳納審批表存入土地(房屋)權屬檔案。
第六條 契稅征收機關要和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進行微機聯網,根據征收契稅需求,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信息,加強房地產權屬轉移的契稅征收管理。
第七條 市財政局對于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配合契稅征收管理增加的支出,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八條 建立納稅申報制度,納稅人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九條 納稅人要依法進行納稅申報,如實填寫契稅納稅申報表。對不按期限繳納稅款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50/000的滯納金,契稅征收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對契稅計稅依據進行審核認定。
第十條 納稅人發生偷稅、逃稅、抗稅行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 契稅征收機關應建立欠稅公告制度,對納稅人欠稅情況,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向全社會公告。
第十二條 契稅征收機關應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人采取保密措施,并按實征稅款5%以內的標準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房地產契稅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做到各負其責,依法減免,不得越權、越位,亂用職權,保證稅款應收盡收。
第十四條 市財政局契稅征收機關對市國土資源局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實
行驗契核查制度,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要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五條 本市所屬各縣(市)、郊區的契稅征收管理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199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24號
1997年4月23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第五條 契稅應納稅額,依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華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
第七條 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于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
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契稅征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第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契稅征收機關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財政機關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具體征收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第十三條 契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政部根據本條例制定細則。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的《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篇3: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契稅政策通知
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20**)
財稅[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ㄗ灾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將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通知如下: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 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82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