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裝修監管標準培訓
(一) 樓宇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墻四周懸掛、橫挑及亂貼亂畫任何物品及開窗
(2)嚴禁在天面亂搭、亂建;亂貼亂畫。
(3)未經管理處許可,嚴禁在大廈周圍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臺等。
(4) 嚴禁在草坪、花葡里亂搭、亂建任何建筑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空調安裝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墻及梁、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墻及梁、板、柱。
(3)所有加置隔墻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及相關設施。
(4)若在樓層設置重型設備,則不能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
(6)嚴禁改變外墻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墻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墻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三)電力系統的管理
(1)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2)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3)強、弱電線須分開布置。
(4)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5)空調必須接地線。
(四)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墻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并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閉水試驗必須在管理處的監管下進行。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五)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處審批后方可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許可證》,且將其復印件粘貼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請表》必須已獲管理處書面批準。
(5) 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大廈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6)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大廈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處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大廈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提前向管理提出申請,待管理處批準后方可留宿。
(六)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現場在50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至少配備兩個4公斤以上的滅火器,滅火器必須在有效期內。
(2)裝修單位嚴禁將增設的隔離墻封頂至天花或頂部,每一個增設的隔離間必須至少配備一個獨立煙感和一個噴淋。每50平方米至少必須設置一個煙感和一個噴淋,不足50平方米的面積按50平方米計算。
(3)單元內所有的煙感必須能與消防控制系統銜接。
(4)噴淋、噴淋管、消防水管、消防栓等消防設施不能損壞,嚴禁改變其方向和用途。
(5)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處批準后,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6)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占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七)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墨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 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銳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銳角處設置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八)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處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 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社區,方便社區業主的裝修材料搬運、廢舊物品的及時處理,方便客戶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維持良好的環境秩序,杜絕因違規操作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損壞,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進入甲方所管理的zz項目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zz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廢舊物品回收服務,時間為壹年,即從20**年04月01日至20**年03月30日止,服務進場時間為早上08:30-中午12:00;下午14:00-20:00;其中18:00-20:00為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二、甲方承諾在協議期內,不接待與乙方同行業人員、機構進入社區進行相同服務的活動(業主、裝修負責人帶進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堆放所需的工具、材料。
四、甲方因業主的投訴、或對乙方的業務活動提出異議,需要解除與乙方合作協議的,甲方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的當月最后一天退場(陽歷計算),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且當月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向甲方繳納一年秩序維護、清潔、場地使用費共計¥元,費用在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否則不予簽訂協議。
六、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須交保證金¥元;保證金在協議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無重大違規行為給與全額退還(不計利息)。
七、乙方按甲方指定地點、路線、約定項目開展服務,未經業主、裝修負責人邀請,不得擅自進入住宅樓層,和以上門服務為理由尋找客戶資源或派發宣傳單張、在公共部位張貼、噴繪廣告宣傳內容。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影響、騷擾業主的正常生活或正常的裝修施工,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每次扣除¥元作為處罰,同時要求乙方主管人員進行工作整頓;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場,所繳交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八、乙方需自覺遵守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小區內的環境及其它公共設施,保持服務區域的公共衛生(沙子進場必須袋裝化,廢品回收必須打包),做到文明服務,禮貌服務。每次服務結束后,乙方人員必須自覺清潔服務區域的衛生。
九、乙方須固定人員在zz開展服務工作,在zz服務的工作人員必須著統一佩戴經客戶服務中心配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場。
十、乙方人員進入社區服務,必須規范著裝,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一、乙方服務人員只能在指定區域休息,不得有礙瞻仰、不文明行為。
十二、乙方工作人員進入zz時,需出示臨時出入證件配合門崗的詢問登記工作。
十三、乙方需提供在zz開展服務的工作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張,甲方給予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元一張,出入證押金合并在保證金內。
十四、乙方需要更換在社區的服務人員時,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并將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兩張提供給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
十五、乙方不得進行強買強賣,強行搬運,不得與客戶爭吵,如發生強買強賣或強行搬運事件,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元經濟處罰,影響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清場并扣除全部保證金及未到期的場地使用費。
十六、乙方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進入樓層遭到業主投訴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立即無條件退場,所繳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十七、乙方違規使用甲方設施設備或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的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八、本協議期滿,乙方需要繼續合作時,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十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