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企業資產負債表的格式及填制方法
一、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物業管理企業資產負債表反映了物業管理企業在某一時點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情況,是物業管理企業對外編報的主要會計報表之一。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我國物業管理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結構。
二、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方法
一般情況下,資產負債表的各個項目應該分別填列“年初數”和“期末數”兩欄。
(一)“年初數”的填列
“年初數”各項目的數字,應根據上年末(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填列。但是,當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與上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項目名稱和內容出現不一致時,按照規定應該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的有關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調整后填入本年度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欄目內。
(二)“期末數”的填列
“期末數”各項目的數字,應根據企業當期各個總分類賬戶及其所屬各明細分類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填列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填列法和計算分析填列法。
1.直接填列法
直接填列法是根據總賬科目或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直接填列的方法。
(1)根據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直接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1所示。
表1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應收票據 |
收到的未到期并且未向銀行貼 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
“應收票據”總賬科目借方余額 |
應收股利 |
因股權投資而應收取的現金股 利或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 |
“應收股利”總賬科目借方余額 |
應收利息 |
因債權投資而應收取的利息 |
“應收利息”總賬科目借方余額 |
應收補貼款 |
按規定應收的各種補貼款 |
“應收補貼款”總賬科目借方余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所有固定資產原價 |
“固定資產”總賬科目借方余額 |
累計折舊 |
所有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
“累計折舊”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短期借款 |
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 |
“短期借款”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應付票據 |
為了抵付貨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
“應付票據”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應付利潤(股利) |
尚未支付的利潤(或現金股利) |
“應付利潤(股利)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其他應付款 |
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
“其他應付款”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預計負債 |
預計負債的期末余額 |
“預計負債”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代管基金 |
代管基金期末余額 |
“專項應付款”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實收資本(股本) |
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 |
“實收資本”(“股本”)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資本公積 |
資本公積的期末余額 |
“資本公積”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盈余公積 |
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 |
“盈余公積”總賬科目貸方余額 |
(2)根據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直接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2所示。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法定公益金 |
公益金期末余額 |
“盈余公積”科目所屬“法定公益金”科目的期末余額 |
2.計算、分析填列法計算、分析填列法是按照資產負債表項目反映的內容,對有關總賬科目或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進行計算、分析后的結果填列的方法。(1)根據兩個或兩個以上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分析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3所示。表3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貨幣資金 |
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
“現金”科目借方余額+“銀行存款”科目借 方余額+“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借方余額 |
存貨 |
期末為物業管理而儲存的各種庫存材料、庫存設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 |
[“物資采購”科目借方余額+“采購保管費” 科目借方余額+“庫存材料”科目借方余額+“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余額+“庫存設備”科目借方余額+“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借方科目余額+(或-)“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借方(或貸方)余額]-“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
待攤費用 |
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后各期分別攤銷的費用 |
“待攤費用”科目借方余額+“預提費用”科 目借方余額 |
未分配利潤(月度報表) |
尚未分配的利潤 |
“本年利潤”科目貸方余額+“利潤分配”科 目貸方余額或“本年利潤”科目借方余額+“利潤分配”科目借方余額或“本年利潤”科目貸方余額-“利潤分配”科目借方余額或“利潤分配”科目貸方余額-“本年利潤”科目借方余額(二者均為借方余額或借方余額大于貸方余額時,加“-”號填列) |
(2)根據兩個或兩個以上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分析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13-4所示。表4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預付賬款 |
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 |
“預付賬款”所屬明細科目借方余額+“應付賬款”所屬明細科目借方余額 |
預收賬款 |
按照合同預收購貨、接受勞務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
“應收賬款”所屬明細科目貸方余額+“預收賬款”所屬明細科目貸方余額 |
應付賬款 |
因購買材料、物資和接受勞務等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
“預付賬款”所屬明細科目貸方余額+“應付賬款”所屬明細科目貸方余額 |
(3)根據備抵計算后的凈額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13-5所示。表5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容 |
填列方法 |
短期投資 |
持有的各種能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且時間不超過一年(含一年)券、基金及其他投資,減去已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后的凈額 |
“短期投資”科目借方余額-“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
應收賬款 |
因銷售產品、提供物業勞務 等,應向購貨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 |
“應收賬款”所屬明細科目借方余額+“預收賬款”所屬明細科目借方余額-“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有關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 |
其他應收款 |
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收和暫付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 |
“其他應收款”科目借方余額-“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有關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 |
長期股權投資 |
不準各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投資的可收回金額 |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借方余額-“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方余額(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
長期債權投資 |
不準備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性質投資的可收回金額 |
“長期債權投資”科目借方余額-“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方余額(有關長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
在建工程 |
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擴建、購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程等 |
“在建工程”科目借方余額-“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
無形資產 |
各項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
“無形資產”科目借方余額-“無形 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方余額 |
(4)根據總賬科目余額與所屬明細科目余額計算、分析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見表6所示。表6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長期待攤費用 |
尚未攤銷的攤銷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種費用 |
“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余額-“長期待攤費用”明細科目余額(一年內到期) |
長期借款 |
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 |
“長期借款”科目余額-“長期借款”明細科目余額(一年內到期) |
應付債券 |
發行的尚未償還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種長期債券的本息 |
“應付債券”科目余額-“應付債券”明細科目余額(一年內到期) |
長期應付款 |
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各種長期應付款 |
“長期應付款”科目余額-“長期應付款”明細科目余額(一年內到期) |
(5)根據總賬科目或明細科目余額的方向分析填列。其主要項目及填列方法舉例見表7所示。表7
資產負債表項目 |
內 容 |
填列方法 |
應付工資 |
應付而未付的職工工資 |
“應付工資”總賬科目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加“-“號填列 |
應付福利費 |
提取的福利費的期末余額 |
“應付福利費”總賬科目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加“-”號填列 |
應交稅金 |
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種稅金 |
“應交稅金”總賬科目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加“-”號填列 |
其他未交款 |
應交而未交的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種款項 |
“其他應交款”總賬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加“-”號填列 |
預提費用 |
已經預提并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種費用 |
“預提費用”總賬科目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填列在“待攤費 用”項目中 |
未分配利潤 (年度) |
尚未分配的利潤 |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余額 |
貸方余額 |
直接填列 |
借方余額 |
加“-”號填列 |
篇2:會計憑證的填制及保管
會計憑證的填制及保管
(一)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記賬的重要依據,填制會計憑證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對會計核算過程、會計信息質量等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會計核算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打印出的會計憑證有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出納員印章或簽字。
(三)報賬程序依次為:
取得原始憑證----簽批原始憑證----審核原始憑證。
(四)原始憑證的取得: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自制原始憑證,有經辦部門負責 人和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有對應的經濟業務專用發票,已注明對方單位名稱,具有名稱、日期、品種、規格、數量、單位、金額、填制原始憑證單位和相關人員的簽章。
遺失原始憑證后制作的代原始憑證,已取得先前原始憑證制作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證明中已注明原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經負責人簽名批準。
原始憑證未涂改,或修改后已加蓋開據原始憑證單位的公章。
(六)原始憑證的簽批:
報賬人須在原始憑證上簽名后,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名。
報賬人借款或報銷費用,無論金額多少,須報公司負責人簽名同意。
(七)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后按會計憑證編號順序保管,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單據等按規定要求裝訂、保管,不得散失。原始單據一般不得外借,若確需借用,經財務會計部負責人同意,辦理借用登記后方可提供。
(八)財務會計根據會計核算辦法的相關規定登記并打印會計賬簿,出納員根據會計收、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九)財務會計根據相關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會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