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中心目標管理流程
1、目的
明確中心下屬各部門、管理處及每位員工的目標管理工作,確保貫徹按照公司質量方針,實現中心總體任務目標。
2、范圍
本手冊規定了目標的制訂、實施、檢查與考核過程管理的內容與要求,適用于全中心范圍內各級目標管理工作。
3、職責
3.1中心經理根據公司給中心定下的目標任務,負責分解中心各職能部門、各管理處的目標任務。
3.2管理中心經理與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管理處主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包括經營指標目標責任書、十防責任書、安全責任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管理處主任對實現本職能部門和管理處的目標任務負責。
3.3根據公司規定,配合公司對中心各職能部門和各管理處負責人及其他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評價考核。
3.4各級管理人員接照職權負責本職權范圍內的員工的績效考核。
4、中心任務分解目標分解和下達
4.1中心經理根據與公司總經理簽訂的目標責任書,根據各職能部門和管理處的實際情況,將本中心的目標分解為各職能部門、各管理處的分目標。
4.2中心經理安排品質管理部擬定出各職能部門、管理處年度目標責任書(包括經營目標責任書、十防責任書、安全責任書)。
4.3中心經理分別與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管理處主任就下一年度的任務目標進行溝通,聽取意見,由中心經理最終確保任務目標。
4.4中心經理與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管理處主任分別簽定目標責任書。
4.5各職能部門、各管理處根據目標責任書,逐級進行目標分解落實到人,并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
5、目標任務的考核
5.1中心經理每季根據日常的工作和公司、中心月檢結果,對各職能部門和管理處目標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由中心經理在中心例會上對各職能部門和管理處的工作開展進行點評,指出不足、存在的問題和努力的方向,確保順利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對各職能部門、各管理處未能實現預定目標,應組織進行原因分析,制訂糾正措施。如確屬非本中心所能控制的原因,應作出書面說明,報上級領導確認。
5.2中心按照公司規定,每季/半年配合公司對中心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工作考核,確保工作任務能夠得以實現。
5.2.1中心各級管理人員每月依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的規定和相應的工作和服務標準的要求對主管以下員工進行考評,按《**管理中心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進行績效評分。
5.2.2每年度末,中心經理應根據公司要求組織對本年度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進行總體評價考核,并根據公司對中心的任務目標制訂下年度目標。
5.2.3中心經理及各級負責人每年度依據目標完成情況和目標責任書,根據公司規定確定對各級目標責任人的獎罰。
5.2.4中心與各職能部門、管理處簽定的目標責任書、十防責任書、安全責任書、目標考評記錄、考核評價記錄由中心綜合管理部統一歸檔保存。
相關質量記錄
1.《**管理中心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JR-02/B01
篇2:江蘇鹽城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2009年)
(鹽政辦發[20**]97號)
鹽都區、亭湖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物業管理是城市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和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須納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考核體系,并建立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機制?,F將《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江蘇鹽城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鹽城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鹽政發[20**]104號文)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和對象
鹽都區、亭湖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房管局、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公安局、物價局、鹽城工商局、衛生局、環保局、鹽城質監局、鹽城供電公司、民政局、消防支隊、園林局。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