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員工工作證及飯卡補發制度
鑒于目前公司有員工遺失工作證或飯卡的現象,公司尚未有成文的證件補發制度公布,處理此類情況沒法可依,因此本部門制定各類證件的補發方案,進行依法管理。
1.工作證遺失補辦辦法:
工作證遺失時,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報失,并由行政人事部按規定給予補辦,員工工作證遺失須交納10元工本費。
2.飯卡遺失補辦辦法:
若飯卡遺失須及時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補發,當月飯卡10日前遺失的到財務部交納50元罰金,當月飯卡20日前遺失的到財務部交納30元罰金,當月飯卡30日前遺失的到財務部交納20元罰金;憑財務部門的收據由行政人事部補發飯卡,補發之日前當天的兩餐一律視為已就餐。若有員工持他人飯卡就餐,一經發現,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行政人事部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篇2:工廠員工工作證使用管理制度
工廠員工工作證使用管理辦法
為規范公司《工作證》的使用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1、工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他人。
2、員工不帶工作證不準進廠。
3、員工因崗位調整或職務變更須交回舊證并更換新證。
4、員工不佩帶胸卡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遺失本證必須補辦并交補辦工本費10元。
6、凡辭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須將工作證交回人力資源部。
7、本辦法自20**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