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工程部二次裝修管理作業規程標準及細節要求
1.0目的
本程序明確對物業裝修管理實施控制的職責、方法和要求,有效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建筑物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廣大業主正常的生活工作程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所轄小區的所有業主的二次裝修管理。
3.0職責
3.1工程主管全面負責小區業主的二次裝修管理工作。
3.2工程領班具體負責小區二次裝修管理巡視工作的落實.掌握裝修戶施工內容及施工進度及時發現并制止違章情況的發生,每周上交主管兩份監督記錄。
3.3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完善裝修管理程序,加強業主的溝通聯系,切實解決業主的需求與困難.
3.4護管部負責裝修現場的安全管理以及裝修材料進出管理。
4.0程序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方可辦理裝修申請。(如業主確實提出合理要求,允許先進場再辦手續)
4.1.2業主或業主授權的代理人必須親自協同裝修單位負責人到小區物業客戶服務中心辦理裝修申請手續,代理人須出具業主委托書、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4.1.3管家部管家向業主講解裝修申報程序,施工隊進場程序和裝修規范要點。
a)申報程序:填表-驗圖-簽協議-交款-辦證-施工-驗收-退保證金
填表即填《**花園房屋裝修審批表》;驗圖即驗裝修圖紙是否有違建現象,涉及打墻裝修是否有房產局批文。圖紙批文一式兩份,一份存檔進入業主檔案一份業主自留;簽協議即簽安全協議和承諾書;協議一式兩份,一份進入業主檔案一份業主自留;交款即交納裝修保證金和裝修垃圾清運費;辦證即辦開工許可證;
b)進場程序:驗資-驗圖-交款-辦證-施工-驗收-退證退款
驗資即驗施工隊的資質,或施工負責人對施工人員安全方面承諾證明;填表即填《進場施工人員情況一覽表》交納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暫住證復印件;交款即需施工隊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臨時出入證押金和工本費;辦證即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
c)裝修規范要點:第1室內裝修嚴格按圖施工;第2凡涉及室外裝修如門燈、水管氣管出戶、晾衣架安裝、空調室外機安裝、露臺陽臺鋪裝、私家花園設施安裝等都要在管理處指定位置施工都要符合《裝修管理規定》;第3室內原有設施如有變動需經專業公司施工如煤氣、智能化等。
4.2裝修審批
4.2.1管理處工程部負責查驗施工隊伍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并審查裝修方案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4.2.2如果裝修內容不復雜,施工圖紙資料齊全與清楚,應在當天內對裝修申請進行審核批準。如涉及打墻、改變外觀等裝修內容,業主應提供房管局等專業部門的審批文件,所發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圖紙文件齊全后工程部簽收,復印兩份一份存入業主檔案一份備查。
4.2.3工程部經辦人在《裝修圖紙審批意見書》上簽字。
4.3管家指導業主在《裝修承諾書》和《安全責任協議書》上簽字后報管理處審批。
4.4收費
4.4.1業主和施工單位憑審批后的裝修審批表按有關規定到管理處財務部交納裝修押金、管理服務費,護管部對施工人員進行驗證、填表、收取施工隊安全保證金、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及收取出入證押金,出具發票和收款收據。
4.4.2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需準備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1張。
4.4.3客服中心向施工單位核發《裝修開工證》一式兩份,一份留檔一份給施工隊。
4.5施工管理及監督
4.5.1施工期間管理處工程部的工程監督人員每周進行不少于兩次的裝潢抽檢,填寫裝修抽查記錄表,如發現違規,依情況下發《整改通知單》。
4.5.2進出材料、工具由護管部審批查驗放行,嚴格控制易燃材料和違建材料進入小區。
4.5.3施工動火按消防管理程序辦理,由護管部填寫《動火證》,并負責監督。
4.5.4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裝清運,每天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管理處保潔員及時清運垃圾,對于固廢應分有害和無害兩類垃圾分類收集,不得隨意處理。
4.5.5裝修過程中,不得破壞共用部位及設施,遇有損壞或使環境衛生遭破壞應及時修復和清掃。
4.5.6裝修過程中應嚴格時間控制,日常休息時間不得產生噪音污染、不得在星期六、日等法定節假日產生噪音。
4.6違章處理
4.6.1裝修監督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至管理處,根據有關條款由管理處進行違章登記。
4.6.2管理處視裝修違章程度,簽發《整改通知單》,并送達裝修用戶代表簽字,裝修用戶必須根據通知單內容及時整改,否則將向政府有關部門匯報。
4.7裝修驗收
4.7.1裝修完工后,業主及裝修施工單位向管理處申請驗收。
4.7.2管理處與施
工隊伍一同參與驗收,填寫《竣工驗收表》,經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項目,由裝修用戶繼續整改,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4.8退還押金
4.8.1裝修業主憑出具的有關票據辦理退還施工人員出入證押金,收回出入證手續。
4.8.2驗收不合格暫不退還押金。
5.0相關文件
《**花園裝修管理規定細則》
6.0附件記錄
5.2《檔案柜索引》
5.2《檔案查閱/借閱/復印審批表》
5.3《檔案查閱/借閱/復印登記表》
6.0相關文件支持
6.1《記錄控制程序》
篇2:樓宇二次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樓宇二次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裝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樓宇安全和房屋外觀的統一美觀。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對樓宇二次裝修的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公共事務部主管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核及一般違章裝修的處理。
3.3公共事務部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裝修施工檢查、驗收工作。
3.4財務部負責核收裝修管理費。
3.5保安部負責裝修施工人員管理。
3.6機電維修部負責裝修施工中的水電管理。
3.7保潔部負責裝修垃圾的清運工作。
4.0 名詞解釋
4.1裝修的申請與審批.
4.1.1申請:住戶需提前7日向管理處公共事務部提出裝修申請(租戶必須持業主委托書):
A) 申請時如實填寫《裝修申請表》各款內容,并附裝修設計圖紙,室內裝修說明書;
B) 如果住戶自請施工隊,尚須附裝修施工隊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住戶申請裝修項目少或簡單的除外);
C) 裝修較大商業商鋪、娛樂場所時,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門的審批文件。
4.1.2審核與審批。
A) 公共事務部主管接到裝修申請當日,依據《管理公約》中“裝修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按“唱諾制”要求,就可能發生違章裝修的問題逐條要求住戶和裝修施工隊在《裝修施工承諾表》中打“Ⅴ”承諾。對住戶未完全承諾的,公共事務部主管應耐心向住戶解釋,直至住戶完全承諾不出現違章裝修。對不肯承諾的住戶,不得同意裝修開工。承諾后的《裝修施工承諾表》由住戶和公共事務主管共同簽字后一式兩份,雙方保存一份。
B) 不宜審批的情況:
----涉及有拆改承重墻的;
----涉及有消防隱患的;
----涉及有破壞預埋管線的;
----涉及有破壞外墻體立面的。
C) 在確認裝修設計不會對樓宇安全、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觀造成不良影響時,應當在半個工作日內給出同意意見。
D) 審核同意的報管理處經理審批,管理處經理應當在半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批意見。
E) 公共事務部管理員將審批后的裝修申請通知住戶,對需要住修改設計的,應告之住戶修改。
4.2裝修申請獲得批準后,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應通知住戶帶領裝修施工隊一同到公共事務部辦理有關手續。
4.2.1公共事務部管理員將《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一份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2將裝修圖紙復印一份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3將住戶和施工隊承諾的《裝修施工承諾表》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4要求住戶簽署《裝修安全責任書》,并將之附在《裝修申請表》后。
4.2.5住戶和施工隊一同到財務部按裝修管理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A) 住戶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
B) 施工隊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住宅裝修管理規定》(1992)102號文規定:
----住宅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2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后給予退款;
----辦公、工業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4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后給予退款
----商業物業裝修的押金標準為50元/平方米,從驗收之日起半年后給予退款;
----裝修垃圾清運費按150-300元/戶收取。
4.2.6指引施工隊負責人到保安部辦理《施工證》:
A)施工隊負責人應將施工人員的彩色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將其中一張照片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登記在《施工人員登記表》中(詳見《封閉小區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C) 用施工人員另一第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員的《施工證》。
篇3: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1.0 目的
對大廈裝修實行規范化管理,維護大廈的整體統一性及租戶的利益,確保大廈的使用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大廈內租戶外請裝修公司的裝修管理。
3.0 職責
大廈租戶/裝修單位在進場裝修前,向物業公司工程部提交全套裝修設計圖紙后,由工程部經理對裝修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并就圖紙審核意見(同意/不同意)對租戶/裝修單位做出明確回復。
4.0 審核標準
4.1 大廈公共部分:
4.1.1 大廈整體結構、原有公共設施不得改動,如遇特殊情況需改動,應向我司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同時應承諾在租賃期滿后將其恢復原狀;
4.1.2 不得占用大廈原設計的公共走道作為它用;
4.1.3 大廈玻璃幕墻鋁框上不得鉆孔;
4.1.4 隔斷龍骨不得與幕墻部分接觸;
4.1.5 電梯廳墻面不允許鉆孔,如租戶需在電梯廳位置增加標識、標牌,需向我司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4.1.6 我司負責提供標準手動遮陽窗簾,將在裝修工作基本完工后通知供貨單位測量現場尺寸并制作安裝,如租戶需要遮光窗簾則需另行提出申請;
4.1.7 大廈負責提供的裝修材料有燈盤、礦棉天花及龍骨、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盤管風機、電控二通閥、溫控開關,租戶/裝修單位在裝修完畢后應將所有剩余材料退還我司。
4.2 強電部分:
4.2.1 電源線、消防控制線應按要求穿上金屬管加以保護;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電氣防火安裝規范要求;
4.2.2走廊照明電源應接入租戶本身配電箱內,應急照明由租戶自行負責安裝電池燈;
4.2.3大廈為每層樓提供總供電量為160A*3相,租戶如要求額外供電,須提出實質證明,由于增加電費而發生的費用由租戶負責;
4.2.4 UPS電池必須靠近主機附近。
4.3 空調部分:
4.3.1 大廈空調冷凍水管的工作壓力較高(為1.6MPa),故要求所有空調冷凍水管連接應采用無縫鋼管焊接;
4.3.2 空調管的保溫材料應選用玻璃纖維等難燃材料;
4.3.3 空調冷凝水管及盤管風機閘閥位置應預留檢修口;
4.3.4 空調系統安裝完畢后,應在工程部空調班的監管下,對空調水管進行沖洗及試水試壓試驗,空調水管需通過壓力2.0 MPa、連續12小時試水試壓試驗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5 檢查租戶是否有24小時空調需要,我司提供有24小時空調冷凍水(管徑65mm),收費標準為¥8000元/月&8226;層。
4.4 消防部分:
4.4.1 租戶或消防施工單位需負責將設計圖紙送至消防局審批通過后,或取得消防局回執后,方可進場進行施工;入伙前需安排消防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伙;
4.4.2 各層平面布局應滿足《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應形成環形內走道,內走道兩側的隔墻應使用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應小于1小時,內走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8米,并應按要求安裝機械排煙系統和消防廣播系統;
4.4.3 裝修材料、分隔墻、墻面、地面、隔斷、吊頂、裝飾材料等應使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4.4.4 原有消防設施不應被拆除、封堵,應按要求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自動噴淋系統;
4.4.5 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
4.4.6 各安全疏散樓梯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并向疏散方向開啟;
4.4.7 大廳、走道、出口應安裝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4.4.8 窗簾和地毯應選用阻燃性材料;
4.4.9 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房間的疏散外門不應少于2個;
4.4.10租戶可使用自己的背景音樂系統,但該系統必須與大廈消防系統聯動。
4.5 其它:
4.5.1 可允許租戶鑿打地面以安裝花崗石,但厚度不得超過25 mm,同時不允許破壞鋼筋結構;
4.5.2 租戶可加建茶水間或洗手間,但大廈供水壓力較高,要求租戶自行裝備減壓閥,排水管在不影響下層租戶情況下,可接往下層衛生間,但當下層租戶已入住時,租戶只能自行用水泵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