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變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
1.變配電所應根據巡視檢查制度要求,制訂巡視檢查工作安排,其內容應包括:
(1)有人值班變配電所和無人值班變配電所的巡視周期;
(2)各種設備巡視項目;
(3)變配電所設備巡視的要求。
2.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時,通過值班人員的觀察和必要的儀器輔助(紅外測溫儀等),認真分析。發現異?,F象時,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對于重大異?,F象及時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3.對新投入運行或大修后投入運行的設備的試運行階段(一般為72h)應加強巡視,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正常巡視周期進行巡視。
4.巡視檢查工作可由一人進行,但應遵守《北京地區用電單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不得做與巡視無關的其它工作。
5.變配電所室內進行巡視檢查時,還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
(1)變配電所內有無漏水或漏氣現象;
(2)變配電所的門、窗應完整,開闊應靈活;
(3)變配電所的平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應齊全有效。
篇2:工程部機房上墻文件:變配電巡視檢查制度
工程部機房上墻文件:變配電巡視檢查制度
1.為保證變配電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值班員必須對所轄設備進行日常巡檢。
2.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路線和項目巡視檢查責任區設備。
3.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與值班室保持聯系,隨身攜帶對講機、手電筒、機房鑰匙,巡檢時間超過30分鐘未按時聯系,配電室值班人要主動與巡檢人員聯系,以保證人身安全。
4.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后均應做好巡檢情況和結果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設備現場設置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
6.值班人員在特殊運行方式和設備缺陷運行等情況下,要加強特巡。
7.變配電室內設備每次抄表時要巡視檢查一次,強電間按責任區每月巡檢兩次,公共區域電氣設備每月巡檢一次,樓外庭院及夜景照明等設施每班巡檢一次。巡檢內容包括:設備運行、設備外觀、有無打火、過熱、發紅、機房衛生、防火等情況。
8.變配電室內設備每月做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9.巡檢人員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準進行其它工作,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或報告。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