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化糞池管理規定
一、化糞池每年由指定的專業公司清理一次。
二、化糞池入口蓋應蓋好,并保證蓋完好;無特殊情況不得打開化糞池蓋。
三、原則上不影響業主生活的前提下進行清理化糞池工作。
四、化糞池開蓋后有專人看護并設置警示牌,清理后馬上蓋好。
五、化糞池內的沼氣待充分散發后才可作業,工作場地周圍嚴禁煙火,以防爆燃。
篇2:大廈化糞池清理管理規定
1.0 目的
本文件規定了化糞池清理與管理有關細則,目的是使大廈化糞池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0 使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化糞池管理工作的控制。
3.0 內容
3.1 化糞池的管理由管理處工程主管依據《設備綜合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列入每年維護計劃,據實際情況安排檢查一次。
3.2 工程主管據化糞池檢查情況,向項目經理提出《維修申請報告》建議是否清理
3.3 項目經理據工程主管的《維修申請報告》安排化糞池清理
3.4 清理工作一般委外進行。
3.5 清理時要求:
3.5.1 保潔主管應指派專人監督個清理過程、工作質量;
3.5.2 作業時應防止弄臟工作現場和過往行人的衣物。
3.6 清理完畢后應隨手蓋好井蓋,以防行人或小孩掉入井內發生意外。
3.7 化糞池清理后應達到要求:
3.7.1 目視井內無積物浮于面上,出入口暢通;
3.7.2 化糞池蓋無污漬、污物。
3.8 化糞池清理出污物,應由外委單位負責清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9 化糞池標示:
3.9.1 在化糞池上部地面應有明顯“化糞池”文字標示
3.9.2 在化糞池上部地面應有明顯“禁止停車”或“禁止通行”及“不能承重”標示
3.9.3 在化糞池通氣口處應有“禁止明火”標志
4.0 相關文件:
設備綜合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1相關表單:
《維修申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