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企業廣告發布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廣告發布管理,確保廣告發布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01 廣告發布原則
1. 合法性原則:發布的廣告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2. 規范性原則:廣告發布應遵循有關規定,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合法、清晰、易識別,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
3. 安全性原則:廣告發布應確保安全可靠,不得破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4. 美觀性原則:廣告發布應兼顧物業整體環境,不得影響物業外觀形象和居住舒適度。
02 廣告發布范圍
1. 物業區域內的樓宇外墻、電梯間、走廊、樓梯、停車場、綠化帶等公共區域。
2. 物業區域內的公告欄、信息欄等專用廣告設施。
03 廣告發布審批
1. 廣告發布申請人應為物業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經授權的廣告經營單位。
2. 申請人需向物業服務企業提交廣告發布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1)廣告發布申請書。
(2)廣告內容樣稿。
(3)廣告經營資格證明文件(如有)。
(4)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如有)。
3. 物業服務企業應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物業項目管理部門審批。
4. 物業項目管理部門應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同意發布的,由物業服務企業與申請人簽訂廣告發布協議;不同意發布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