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時間與考勤
2.工作時間與考勤
2.1.工作時間
2.1.1 員工每周工作6天。具體工作時間,根據業務開展及運作需要,由各部門編制交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執行。
2.1.2 特殊情況下工作時間如有變動,以人事行政部通知為準。
2.2.考勤
2.2.1 打卡制度
1)根據打卡的記錄資料及出勤解釋單和請假單,依據薪酬標準按月薪制計算當月工資;
2)每天按排班表或上班時間打卡;
3)如發現打錯卡或漏打卡或忘記打卡,又或者因業務工作需要外出而無法按時打卡者,應于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出勤解釋單》,按程序報批。一般員工報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負責人報經理審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加簽核準。逾期不辦理者,視作缺勤處理。每月打錯卡或忘記打卡共超過5次者,扣20元;
4)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專員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工作,每月一日整理、統計出勤情況。
2.2.2 遲到與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后到崗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離崗為早退;
3)遲到15分鐘以上,以曠工半日處理(因公外出及請假者除外);
4)無故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處理;
5)遲到或早退處罰措施:每次遲到或早退從當月工資中扣罰10元,一個月出現一次即扣除當月全勤獎,累計三次按曠工一日處理;
6)曠工處罰措施:曠工期間薪資不予計算,曠工半日除扣罰一日半工資(含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外,并扣除當月全勤獎;曠工一日除扣罰三日工資外,并扣除當月全勤獎。連續曠工三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發當月薪資。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十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發當月薪資。
2.3.加班
2.3.1 本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上級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上級領導論處。
2.3.2 員工加班,事先由直接上級填寫《員工加班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準(部門負責人須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并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如因上級領導外出未能及時批準的,亦須事先以電話請示征得領導同意)。
2.3.3 本公司原則上除休息日加班先作補休處理外,其余加班(如延長時間加班及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費。因工作繁忙確實無法于六個月內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準報經理批準后,方可計發加班工資。
2.3.4 加班工資計算及發放標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及結合公司實際計發。
2.3.5 員工的加班必須以打卡記錄為依據,未打卡而加班者不予計算加班費,加班時間按實計算。特殊原因無法打卡,須填寫《出勤解釋單》報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并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加簽核準后,方可視作加班。
2.3.6 員工的加班工資由公司財務部憑經審批的《員工加班申請表》及員工 考勤記錄計發。
篇2:酒店人事政策之員工考勤管理
酒店人事政策之員工考勤管理
A.考勤
1.酒店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六個工作日制(膳食時間除外)。
2.酒店是特殊的服務性行業,可根據工作性質需要輪班、分隔班或通宵班工作。
3.操作部門應根據部門需要進行排班。
4.因為職務要求,部分崗位可能要提前或延遲上下班。
5.考勤方式由考勤卡、簽到簽離表、考勤匯總表、排班表等幾個環節組成。
6.考勤周期是每月一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B.考勤卡
1.員工辦理入職手續時,人力資源部發給員工考勤卡。
2.每天上下班時,員工必須打卡。
3.若因打卡機故障、考勤卡未帶、考勤卡辦理過程中等客觀原因無法打卡,可由部門負責人及當天保安部值班人員簽字證實即可。
4.嚴禁代人打卡或讓他人代打卡,違者按規定處理。
5.嚴禁藏匿或毀壞他人或自己的考勤卡,違者按規定處理。
6.員工應合理按排工作時間,保證能及時換好制服或使用工作膳食后準時到達崗位。
7.打卡室保安員必須嚴格監督員工執行打卡制度,如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將按《員工手冊》之規定嚴肅處理。
C.簽到簽離表
1.各部門需設簽到簽離表,員工應主動進行簽到、簽離。此表為準確記錄員工到崗、退崗的原始憑證。
2.各部門須有專人(主管級以上)負責員工簽到簽離表的管理,確保員工所簽時間準確,嚴禁作弊。對于弄虛作假的行為,酒店將追究當事人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并按員工手冊之規定嚴肅處理。
3.人力資源部每月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簽到表(本)的簽到情況,人力資源部核對后對于存在的問題有權提醒部門改進。
D.排班表
1.部門每月底事先排出次月員工當值計劃(班次/時間),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2.各部門員工必須按所排時間當值,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部門主管班前查看員工到職情況,并做出勤檢查記錄。
E.缺勤
1.遲到或早退
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算作遲到或早退。
2.曠工
a.30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照曠工1天計算
b.凡沒有通知部門經理/總監或口頭口頭通知沒有得到批準,或特殊情況后24小時內沒有補辦正規的請假手續的,均作為曠工。
c.請假未經批準或休假期滿未歸而又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曠工。
d.若無充分原因,部門經理/總監將按實際情況,根據《員工手冊》相關條款作出處理。并于三天內報人力資源部
F.各類考勤表的上交與存檔
《排班表》每月最后一天17:00之前交人力資源部
《簽到簽離表》次月1號17:00之前交人力資源部
《考勤匯總表》次月1號17:00之前交人力資源部
上述各類考勤表格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存,保存期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