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后勤會館(客房部)獎懲條例
獎勵條例
?。ㄒ唬?、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酌情予以表彰和嘉獎。
1、在重大接待任務時,服務(工作)態度好,出色完成任務,受到上級領導好評,創造良好的政治影響者。
2、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并有所發明、創造、改革,經實踐有顯著成效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愛會館如家,工作積極熱心,創造優異成績,多次受到賓客或領導表揚者。
4、努力拓展市場,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對會館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財產、賓客的財產及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自覺維護社會治安,有特殊貢獻者。
7、嚴格控制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8、拾金不昧,數額較大者。
9、幫助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10、在服務中受到他人無禮刁難、辱罵,仍耐心服務,為維護會館榮譽,工作突出者。
11、在勞動競賽、技術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會館贏得聲譽者。
12、年度最佳員工。
13、其他事跡突出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兩種形式,以精神獎勵為主。獎勵分為:口頭獎勵;通報獎勵;授予獎品;授予獎金。
(三)、獎勵程序
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并整理事跡、事實材料,一般性表揚獎勵,由部門執行,重大獎勵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
處罰條例
違紀類別按輕重程度分為五種方式,輕微過失;較重過失;嚴重違紀;失職瀆職;即時解除合同。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輕微過失,可對其調換工作崗位,或提出批評。每次罰款人民幣10元。
1、上下班遲到、早退者。
2、負責的衛生區域內發現蒼蠅蚊蟲者
3、在責任的衛生區域內發現煙頭、雜物者。
4、下班后仍在賓館內逗留者。
5、員工在服務崗位未著工作裝或衣冠不整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帶工號牌者。
7、工作時間佩帶首飾或其他飾物造成影響者。
8、發型不整,超過規定者。
9、留長指甲、涂指甲油造成影響者。
10、在崗員工不主動與客人、領導問好者。
11、與客人對話時,態度生硬、面容冷淡者。
12、儀容、儀表不整者。
13、上班時間看書報、電視、聽音樂、吃零食、喝酒或干私活者。
14、上下班不走職工指定通道者。
15、前臺值班人員不站立服務者。
16、員工不在規定時間、地點用餐、洗澡者。
17、員工將小孩帶入工作場所者。
18、日常衛生清理不徹底者。
19、計劃衛生不能按時完成者。
20、個人衛生檢查時不合格者。
21、穿工作裝出入會館者。
22、隨地吐痰、丟煙頭和紙屑者。
23、倉庫內物品存放不符合標準和安全規定者。
24、不嚴格執行倉庫備品管理制度者。
25、在會館內喧嘩制造噪音者。
26、私自調班或不按規定交接班者。
27、不遵守倒班宿舍規定者。
28、浪費水、電、氣等能源者。
29、亂停亂放自行車或車輛管理不到位者。
30、無故不參加各種會議、學習和培訓者。
(二)、較重過失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較重過失,可對其調離工作崗位或嚴肅批評教育,每次罰款人民幣20-30元。
31、無故曠工或工作時間睡覺或躺臥者。
32、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志之間團結,造成不良影響者。
33、對設備維修、保養不按規定執行,應付了事者。
34、使用客房電話、電視、浴室者。
35、不經客人允許,擅自進入客房者。
36、對住客不按有關規定登記者。
37、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問題給會館造成影響者。
38、未經許可擅自張貼告示,涂改、涂污或撕毀告示板上的內容者。
39、隨意擺弄挪動消防安全器材者。
40、不認真檢查水、電、氣等開關以及不及時關閉造成損失者。
41、不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制度,不履行責任者。
42、亂拉電線、私接臨時電源者。
43、未經領導、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使用電爐子、電氣設備者。
44、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公共場所者。
45、工作時間空崗、串崗、閑談者。
46、在會館內勾肩搭背、手拉手行走、無視領導和客人者。
47、工作時間吃零食、飲酒、嚼口香糖,在服務區域內吸煙者。
48、工作時間哼小曲、吹口哨、跺腳、抖腿、敲桌子、發出不必要的聲響者。
49、在服務中由于不及時不到位,致使客人產生不滿者。
50、不服從檢查人員的檢查指導者。
(三)、嚴重違紀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嚴重違紀,可對其調離工作崗位行政記過處分,同時罰款人民幣50-100元。
52、不遵守國家外事紀律,泄露國家機密者。
53、私換外幣,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者。
54、無論是誰的責任,與客人發生爭吵者。
55、工作中無理取鬧,不服從領導分配,不服從指揮,頂撞領導者。
56、會館銷售的食品、酒水、飲料、商品、服務設施等,不按規定收費者。
57、私自開房留宿者,除罰款外加倍補交宿費。
58、偷帶會館物品者。
59、涂改、假造單據、證明者,除不予報銷外,并給與處罰。
60、偷吃、偷喝者。
61、工作時間下棋、打撲克、玩麻將者和圍觀者。
(四)、失職、瀆職
62、由于服務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客人退宿、退餐的,對責任人處以損失額的50%罰款。
63、對設備、設施、物品等,在保管、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由于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64、員工每月累計受到會館2次處罰的,如再違反會館的員工守則,按所違反的條例加倍處罰。
65、由于工作不到位,使其部門所管轄范圍在防火及其它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雖未造成后果,但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m.airporthotelslisboa.com款。
66、造成火災或者安全事故,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罰款,后果嚴重的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解除合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輕者限期勸退,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7、由于工作失職、瀆職行為,使國家財產受到嚴重的損失或造成嚴重的政治影響者。
68、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者。
69、侮辱、謾罵、恐m.airporthotelslisboa.com嚇、威脅他人,在會館內打架斗毆者。
70、惡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71、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服用麻醉藥物、*者。
72、組織煽動罷工者,或將犯罪分子帶到會館作案者。
73、參加**組織或利用黑社會組織者。
74、攜帶違禁物品如兇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進入會館者。
75、傳播淫穢色情書刊、錄像帶,招接嫖客、介紹暗娼者。
76、道德敗壞、有傷風化或耍流氓者。
77、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使國有資產受到嚴重損害者。
78、觸犯法律,受到刑事拘留以上處罰者。
79、經常違反會館規定屢教不改者。
80、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
81、給會館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者。
篇2:酒店客房部前廳部管理人員獎懲制度
酒店客房部、前廳部管理人員獎懲制度
處罰制度:
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調動各級管理人員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其責任心和工作讀到檢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門的任務,特制定此制度:
一、堅決執行逐級負責制,即經理發現問題處罰主管,主管發現問題處罰領班,領班發現問題處罰員工;不允許越級管理或越級匯報,越級處罰。
二、經理(主管)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主管或服務中心文員(領班),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整改,并由經理(主管)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對于既無匯報又無注明者處罰2分。經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檢查當日發現問題的完成情況,對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務給予5分人處罰。
三、經理(主管)對于頭一次發現的問題給予提醒不處罰,對于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給予2分的處罰。
四、經理(主管)每日根據昨日的工作檢查情況安排當日工作,對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時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對于執行的表格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如未按制度執行且主管(領班)又未發現未及時督導的,給予直接領導2分的處罰。如服務員報告表的要求。
六、經理發現下屬員工不講普通話的,給予主管2.5分的處罰;經理(主管)發現下屬員工犯錯誤,視錯誤的輕重給予主管(領班)1-5分的督導不利的處罰。
七、服務中心表格如房態表、維修日統計、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認真填寫。特別是房態更改表,應將所有15:00前退房寫至上面,若發現退房房號在此表上未顯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務中心本班次人員應對各種表格做好監督檢查,若發現未簽還或未及時催還等現象發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對于某些部位出現積塵,或垃圾較多(垃圾袋5個,或煙頭10個),將對主管進行2分的處罰。
九、服務中心衛生夜班每日打掃,經理將一周內不定期檢查,發現衛生不到位,將給予2分處罰。
十、部門出現客人投訴或不滿,給予主管2分的處罰。
十一、其他未按規定完成工作的,視情況給予2-5分的處罰。
十二、領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則(不允許將手機帶到工作崗位,只有自己做到,員工才能做到),為員工樹立榜樣。
獎勵制度:
1.本月所管轄員工未發生一般過失以上的過失,主管(領班)+2分。
2.得到總經理表揚,主管(領班)+2分
3.受到客人書面表揚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領班)+2分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并實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誠報上發表文章。+2分
6.每月優秀干部將考核分數、處罰情況作為參考,15日、29日領班以上會議召開。
7.PA每天專查扣分不超過5分,主管(領班)+2分
本規定自20**年4月30日起試行。
客房部
篇3:客房部獎懲條例
客房部獎懲條例
口頭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門、暖廊,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
5、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中心外人員進入中心。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中心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中心機密,遺失中心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中心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中心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m.airporthotelslisboa.com私,貪污、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中心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賓館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賓館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í剟顥l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
3、優質服務
,受到中心領導或客人好評。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5、拾金不昧,為賓館贏得聲譽。
6、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見義勇為,保護國家、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