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一、為加強城市住宅小區的管理,提高城市住宅小區的整體管理水平,進一步推坳城市開展創建優秀管理住宅小區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辦法制定本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二、本《標準》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三、本《標準》所稱住宅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是按城市統一規劃建設,基礎設施配套比較齊全,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達60%以上的小區或小區內的組團。
四、本《標準》所稱小區管理,是指對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與整治。
五、本《標準》還用于評選全國優秀管理小區。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優秀管理小區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本標準制定。
六、小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嚴格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驗收,具有完整的驗收資料、圖紙、檔案及交接手續。
七、小區實行專業化的管理,由專業的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房屋管理公司、房管處、房管所或其他管理單位)對小區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并有固定的管理經營場所。1994年4月份以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區,必須是由物業管理對住宅小區統一實施社會化、專業化管理。
八、小區管理單位為企業的,要有企業發展規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方案。不是企業的,要有轉換經營機制,向企業過渡的規劃和實施方案。
九、小區成立小區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1994年4月份以后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區,必須按照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的規定,成立管委會。
十、小區管委會與小區管理單位責、權、利關系明確。
十一、小區管理單位依照物業管理合同或與上級主管部門簽定的小區管理目標責任制,對小區實施管理經營與有償服務。
十二、小區管理單位制定出爭創全國優秀管理小區規劃和具體的實施方案。
十三、小區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了住戶公約或業主公約及各項專業管理制度、辦法及工作崗位考核標準。
十四、小區管理應用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進行科學管理。
十五、小區管理人員果有明顯標志,整體素質高,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經過房地產管理及物業管理專業培訓,有較強的事業心和開拓精神。
十六、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小區內組團及棟號有明顯標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圖;
3.房屋完好率達98%以上;
篇2:全國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展版使用)
全國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展版使用)
一、為加強城市住宅小區的管理,提高城市住宅小區的整體管理水平,進一步推動城市開展創建優秀管理住宅小區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辦法制定本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二、本《標準》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三、本《標準》所稱住宅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是按城市統一規劃建設,基礎設施配套比較齊全,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達60%以上的小區或小區內的組團。
四、本《標準》所稱小區管理,是指對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與整治。
五、本《標準》適用于評選全國優秀管理小區。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優秀管理小區標準,由各?。ㄗ灾螀^、直轄市)參照本標準制定。
六、小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嚴格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驗收,具有完整的驗收資料、圖紙、檔案及交接手續。
七、小區實行專業化的管理,由專業的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房屋管理公司、房管處、房管所或其他管理單位)對小區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并有固定的管理經營場所。1994年4月份以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區,必須是由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統一實施社會化、專業化管理。
八、小區管理單位為企業的,要有企業發展規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方案。不是企業的,要有轉換經營機制,向企業過渡的規劃和實施方案。
九、小區成立小區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1994年4月份以后交付使用的新建小區,必須按照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的規定,成立管委會。
十、小區管委會與小區管理單位責、權、利關系明確。
十一、小區管理單位依照物業管理合同或與上級主管部門簽定的小區管理目標責任制,對小區實施管理經營與有償服務。
十二、小區管理單位制定出爭創全國優秀管理小區規劃和具體的實施方案。
十三、小區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了住戶公約或業主公約及各項專業管理制度、辦法及工作崗位考核標準。
十四、小區管理應用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進行科學管理。
十五、小區管理人員要有明顯標志,整體素質高,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經過房地產管理及物業管理專業培訓,有較強的事業心和開拓精神。
十六、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小區內組團及棟號有明顯標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圖;
3.房屋完好率達98%以上;
4.無違反規劃私搭、亂建現象;
5.封閉陽臺的,要統一有序。陽臺(包括平臺和外廊)的使用不礙觀瞻。裝飾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結構與他人安全;
6.房租、水、電、氣等各項費用,實行便民統一代收代繳,收繳率達98%以上;
7.房屋零修及時率達98%以上,零修合格率達100%,并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8.房屋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戶居住檔案,住戶所在棟號、門號、房號清晰,隨時可查。
十七、設備管理:
1.小區內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檢修制度完善;
3.每日的設備運行記錄,運行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4.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
5.居民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操作人員健康合格證俱全;
6.消防系統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7.鍋爐供暖、煤氣、燃氣運行正常。北方地區,冬季供暖,居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6℃。
十八、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2.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備設施齊全,工作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暢;
> 5.交通車輛管理運行有序,無亂停亂放機動車、非機動車。
十九、綠化管理:
1.小區公共綠地、庭院綠地及道路兩側綠地合理分布,花壇、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新建小區,公共綠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舊區改造的小區,公共綠地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
3.綠地管理及養護措施落實,無破壞、踐踏及隨意占用現象。
二十、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備,設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轉站等保潔設備;
2.小區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3.小區內不得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4.房屋的公共樓梯、扶欄、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潔,不得隨意堆放雜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業網點管理有序,無亂設攤點、廣告牌、亂貼、亂畫現象。
二十一、治安、保衛管理:
1.小區基本實行封閉式管理;
2.小區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
3.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作風嚴謹;
4.危及住戶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5.小區內無重大火災、刑事和交通事故。
二十二、社區文化:
1.小區訂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設公約,居民能自覺遵守住宅小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2.小區居民鄰里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關心孤寡老人、殘疾人;
3.小區內有娛樂場所和設施,管理單位定期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區文體活動;
4.管理單位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開展各項工作;
5.小區居民支持和配合管理單位的工作,對管理單位的評議,滿意率達95%以上。
二十三、管理單位經濟效益:
1.為居民開展多項便民有償服務;
2.一業為主,多種經營;
3.建立財務管理公開、監督制度;
4.有較強的發展后勁及以業養業的發展計劃及經濟指標。
二十四、建筑面積不足5萬平方米的住宅區、公寓、別墅、綜合樓、工業廠房、黨政機關辦公樓管理創優考評工作可參照本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