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
總體要求:管理得當、井然有序、無明顯雜草、無明顯枯枝黃葉、黃土不露天。
細則要求:
一、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校園綠化范圍內無堆物、堆料等影響樹木生長、養護管理和影響校容校貌的現象。
二、校道兩側和建筑物邊的綠色植物花帶輪廓清晰、修剪及時,草地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無積水。
三、草坪植物生長整齊,長勢旺盛,色澤均勻嫩綠,無雜草、無瘋長現象,覆蓋率99%以上,修剪均勻整齊,無漏剪、少剪現象,草地平坪邊緣整齊,效果好,修剪后及時清除草屑;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及時澆水,無旱象。
四、校園景觀磚和建筑物等縫隙中無雜草生長,硬化面干凈整潔,校園浮雕處無藤類植物爬長。
五、校道內盆栽無黃葉、無枯枝、澆水、施肥保養到位。
六、校園樹木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合適,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七、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控制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八、苗木生長旺盛,葉色鮮亮具有光澤,冠幅豐滿,無明顯病蟲害發生;栽植地或株下無垃圾,雜草;土壤疏松,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據其生物學特性進行修剪造型,確保植物造型美觀大方,及時清理枯死衰敗枝條,種植區域內無缺株現象.
九、綠籬、模紋等整形植物生長旺盛,枝葉繁茂,整齊一致.一般條件下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子保存率95%以上,無枯死衰敗苗木,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野樹,亂掛亂扯, 無雜物及垃圾附著,無缺株。脫腳、斷帶現象。種植地土質疏松,肥沃;修剪及時,達到圖形清晰美觀,曲線圓滑,三面平整。(主要針對校門標志性噴泉景觀)
校園綠化員工作還包括以下幾點:
一、校園水電的使用安全和日常維護工作。
二、報刊雜志的派發工作。
三、校園安全事故黑點排查及排除工作。
四、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篇2:學校校園綠化管理辦法(3)
>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辦法(三)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綠化管理,促進校園園林綠化建設,改善生態環境,美化育人環境,根據《城市綠化條例》、《桂林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指導學校園林綠化工作,后勤集團對校園綠化工作實施管理、監督、協調。后勤集團校園環境服務中心承擔實施校園樹木、綠地、花卉的培植、養護、管理等綠化工作。
第三條凡有勞動能力的師生員工,應當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履行植樹或其他綠化校園的義務。
第四條學校把校園園林綠化建設納入整體發展規劃,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建設資金中安排綠化建設和管理養護資金。
第二章園林綠化規劃和建設
第五條學校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和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校園綠化規劃,并納入到學??傮w規劃。
第六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綠化規劃,不得擅自占用綠化用地,需要臨時占用的,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
第七條按照規定,學校綠化面積應占學??偯娣e3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等規劃指標應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標準執行。
第八條校園綠地應符合綠化規劃的要求,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有計劃地分期進行。主要景點的設計方案,應經桂林市園林主管部門審核。一般性綠化建設方案,應經校綠化委員會研究確定后,方可開工建設。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計,按批準的方案建設。
第十條校園綠化服務部門應根據學??傮w規劃和校園綠化建設需要,建有苗木、花卉生產的苗圃和花圃,達到苗木基本自給。
第三章養護和管理
第十一條校園公共綠地、花卉樹木,實行以綠化專業隊伍養護和管理為主、師生員工義務綠化勞動為輔的校園綠化養護管理方式,以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綠化美化意識。
第十二條校內樹木全部屬于學校所有,一切規劃、更新和處理由校綠化委員會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擅自砍伐樹木或更換樹種。
第十三條校園環境服務中心應定期或適時地對綠地上的雜草、落葉、雜物進行清除,保持綠化環境整潔、優美。
第十四條學校應根據校園綠地養護面積和養護等級標準,參照有關部門規定的勞動定額安排綠化養護經費,綠化養護責任單位不得截留或挪做他用。校園環境服務中心應按照綠化養護規范,做好校園花草樹木的澆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風、修剪、病蟲害防治等養護工作和作業后的清掃保潔工作。
第十五條校園綠地嚴禁下列行為:
一、刻劃、攀折樹木,穿行草坪綠地;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種子、果實;
三、向草坪拋扔果皮、瓜殼、紙屑、吐痰、傾倒垃圾、排放污水;
四、晾曬衣物,堆放物料,停放車輛;
五、擅自搭棚、建房;
六、放牧、打鳥;
七、污損景點綠化小品及綠化建筑設施。
第十六條校內部門或單位需改變校園園林綠地使用性質的,必須事先征得校綠化委員會的批準,方可辦理基建施工手續,并到后勤集團備案;如涉及砍樹事宜需上報市綠化委員會批準,建設部門還需向市綠化委員會申報砍伐株數,徑圍(地面以上1米處),辦理砍伐手續,待市綠化委員會批準并簽發砍樹證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條因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花草樹木及綠化設施損壞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向校園環境服務中心交納補償金和賠償經濟損失,按現行價格的3-5倍計價,用以補充花草樹木和勞動用工等費用。
第四章獎勵與懲罰
第十八條對在校園綠化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部門)、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一、植樹綠化成績顯著的;
二、養護、維護綠化及綠化設施成績突出的;
三、優質并超額完成花卉生產任務指標成績突出的;
四、檢舉、制止、查處違反綠化管理行為有重大貢獻的;
五、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綠化主管部門或者綠化責任部門除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警告、罰款、賠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按賠償費的3-5倍處以罰款:
一、擅自修剪樹木、剝樹皮、折枝、摘花、挖筍砍竹、損壞綠籬、踐踏草坪的;
二、在行道樹木、園林竹木或園林建筑上刻字打釘、倚樹搭棚及其他損壞綠化行為的;
三、損壞園林設施的;
四、擅自占用園林綠地的;
五、擅自移植、更換樹種及砍伐的;
六、建筑施工造成綠化、樹木損壞或枯萎死亡的;
七、校園綠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違反養護規范,致使樹木損壞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篇3:中學校園綠化管理制度
中學校園綠化管理制度(6)
校園綠化是美化、凈化校園的關鍵,為了給全體師生營造更加整潔優美的學習工作環境,總務處特別制訂校園綠化管理制度如下:
1、愛護校園環境,花草樹木,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
2、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花壇、草坪,更不得在花壇、草坪內打鬧。
3、保持綠化區域清潔美觀,不得在綠化區內亂丟廢紙、果殼、傾倒垃圾和其它雜物。
4、不準攀搖樹干、采摘花朵、損壞花卉、采摘果實。
5、不準在樹木上刻字、釘釘、拉繩曬物等。
6、綠化區域衛生分給班級包干,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清掃。
7、校園綠化由園藝工加強管理,進行日常養護,做到“條條道路綠樹成蔭,學校四季鮮花爭艷,塊塊草坪郁郁蔥蔥”。
8、對有意損壞樹木、花卉、草坪等照價賠償,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