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業環衛保潔部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鹽酸、潔廁靈)的安全使用制度
1.為了保證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健康,保護環境,按照高毒、中毒、低毒等分類管理;
2.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廠日期、使用說明等鑒別不清和超過有效期的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不準使用;
3.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不得與日用品等混放。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進出倉庫應建立登記手續,不得隨意存取,領取人務必做到定點存放,專人保管;
4.在使用過程中,配備農藥、消毒液及腐蝕性液體的工作人員要戴膠皮手套,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上的配比度進行配比,嚴禁用手攪拌;配比時應選擇遠離飲用水源等安全的地方,專人看管,嚴防農藥遺撒或被人、畜誤食;
5.噴藥過程中,工作人員務必戴口罩和防護手套;未用完的剩余藥液要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6.鹽酸、潔廁靈等腐蝕性液體,要放置在安全的指定地點,使用過程中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具體的操作規程去做;
7.噴藥、消毒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員務必在當天到指定地點填寫消殺記錄,便于日后檢查。
篇2:寧夏回族自治區農藥管理辦法(1999)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12.28
【實施日期】1999.12.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質量,保護農業、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維護人畜安全,根據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農藥生產(含原藥生產、制劑加工和分裝,下同)、經營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自治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農藥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協助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全區的農藥登記工作;縣(區)人民政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及行署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
行署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農藥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自治區化學工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區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農業或者化學工業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專以上文化學歷;
(二)從事植?;蛘呋瘜W工業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三)由自治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化學工業行政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
第五條 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務時,應當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出示證件。
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可以按照規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關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可以對假農藥、劣質農藥、過期農藥、禁用農藥、無登記證農藥、沒有標簽或者標簽殘缺不清的農藥進行登記保存。
第六條 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假農藥、劣質農藥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
第二章 農藥登記管理
第七條 自治區實行農藥登記
篇3:某學校食堂蔬菜農藥監測制度
> 學校食堂蔬菜農藥監測制度1、蔬菜農藥檢測必須按照蔬菜農藥速測卡的測試方法進行測試。
2、第一次檢查測必須在蔬菜清洗前進行,測試結果為陰性方可使用。
3、如果第一次測試是結果為陽性反應,可在蔬菜清晰浸泡后,再進行第二次測試,結果為陰性才可使用。
4、蔬菜農藥測試由餐廳食品衛生監督員負責,校醫不定期抽查。
5、每次檢測必須有詳細記錄,包括蔬菜的名稱、來源、抽樣基數、檢測日期和時間、檢測結果的處理,最后檢測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