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物業綠化部代養花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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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綠化部代養花木管理規定

  1.0目的

  向業主提供規范的代養護花木服務,確保服務質量。

  2.0適用范圍

  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對外代養護花木服務工作。

  3.0管理內容

  3.1代養護花木根據其價值分為貴重花木養護和一般花木養護:價值100元以上(包括100元)的花木定為貴重花木;價值100元以下的花木定為一般花木。

  3.2代養護花木根據其養護方式不同,分為上門養護和托管養護。

  --上門養護

  a)上門養護包括分次養護和包月養護。

  b)業主要求上門代養花木的,可向物業公司申請(電話或來人均可)由物業公司人員填寫《花木派工單》再通知綠化人員憑服務單上門服務。

  c)分次養護按次結帳, 包月養護每月底最后一次服務后結帳。

  --托管養護

  業主如要外出需將花木送到公司綠化點進行托管養護的,需提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花木托管養護登記》。綠化人員應將花木搬移到托管地點,掛上《花木托管卡》明確標識。

  3.3業主申請上門包月養護或托管養護后,綠化人員應上門對其花木長勢進行判定,并在《業主花木養護記錄表》上作記錄,對其已有病蟲害的花木應向業主說明情況并采取措施盡可能挽救,如挽救無效,則業主不支付費用(搬運費除外)。

  3.4對于因養護前長勢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對于養護前長勢良好的花木,因養護不當造成死亡者,物業公司對于一般花木承擔花木價值100%的賠償,貴重花木承擔花木價值50%的賠償。

  3.5任何綠化人員均不得私接住戶的花木養護委托,若有私接養護花木者,出現問題物業公司對其概不負責。

  3.6收費標準(根據花盆大小、花木貴重與否收費)

  --上門養護(包括施肥、打藥、松土、除草、剪枝和沖洗葉片等)。

  a)分次養護:

  一般花木5元/盆·次

  貴重花木8元/盆·次

  b)包月養護:每月根據其養護花木長勢確定上門次數,但至少不能低于兩次,養護內容包括澆水、施肥、防病蟲害(打藥)、提供養護咨詢。

  一般花木 8元/盆·月

  貴重花木 15元/盆·月

  如為花臺:則10株以下(含10株)40元/月;10株以上60元/月

  --托管養護

  一般花木 0.8元/盆·天

  貴重花木 1.0元/盆·天

  搬運費:

  電梯樓和其他底層業主 1.2元/盆

  2層以上非電梯樓 2.0元/盆

  --服務工時費:12元/小時/人

  服務內容包括上門栽種樹木花草,零星特約服務.

  --花木代購費:按花木的進價增加30%的管理費(含搬運費)

  --花木租賃費:租室內觀賞植物300元/月·盆 10元/天·盆

  --購花泥(營養土): 1元/斤

  4.0相關記錄

  4.1《花木托管登記表》

  4.2《業主花木養護記錄表》

  4.3《花木派工單》

  5.0相關附錄

  5.1《花木托管卡》

  編寫:zz 審批:zz

篇2:物業綠化部代養花木管理規定

  物業綠化部代養花木管理規定

  1.0目的

  向業主提供規范的代養護花木服務,確保服務質量。

  2.0適用范圍

  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對外代養護花木服務工作。

  3.0管理內容

  3.1代養護花木根據其價值分為貴重花木養護和一般花木養護:價值100元以上(包括100元)的花木定為貴重花木;價值100元以下的花木定為一般花木。

  3.2代養護花木根據其養護方式不同,分為上門養護和托管養護。

  --上門養護

  a)上門養護包括分次養護和包月養護。

  b)業主要求上門代養花木的,可向物業公司申請(電話或來人均可)由物業公司人員填寫《花木派工單》再通知綠化人員憑服務單上門服務。

  c)分次養護按次結帳, 包月養護每月底最后一次服務后結帳。

  --托管養護

  業主如要外出需將花木送到公司綠化點進行托管養護的,需提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花木托管養護登記》。綠化人員應將花木搬移到托管地點,掛上《花木托管卡》明確標識。

  3.3業主申請上門包月養護或托管養護后,綠化人員應上門對其花木長勢進行判定,并在《業主花木養護記錄表》上作記錄,對其已有病蟲害的花木應向業主說明情況并采取措施盡可能挽救,如挽救無效,則業主不支付費用(搬運費除外)。

  3.4對于因養護前長勢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對于養護前長勢良好的花木,因養護不當造成死亡者,物業公司對于一般花木承擔花木價值100%的賠償,貴重花木承擔花木價值50%的賠償。

  3.5任何綠化人員均不得私接住戶的花木養護委托,若有私接養護花木者,出現問題物業公司對其概不負責。

  3.6收費標準(根據花盆大小、花木貴重與否收費)

  --上門養護(包括施肥、打藥、松土、除草、剪枝和沖洗葉片等)。

  a)分次養護:

  一般花木5元/盆·次

  貴重花木8元/盆·次

  b)包月養護:每月根據其養護花木長勢確定上門次數,但至少不能低于兩次,養護內容包括澆水、施肥、防病蟲害(打藥)、提供養護咨詢。

  一般花木 8元/盆·月

  貴重花木 15元/盆·月

  如為花臺:則10株以下(含10株)40元/月;10株以上60元/月

  --托管養護

  一般花木 0.8元/盆·天

  貴重花木 1.0元/盆·天

  搬運費:

  電梯樓和其他底層業主 1.2元/盆

  2層以上非電梯樓 2.0元/盆

  --服務工時費:12元/小時/人

  服務內容包括上門栽種樹木花草,零星特約服務.

  --花木代購費:按花木的進價增加30%的管理費(含搬運費)

  --花木租賃費:租室內觀賞植物300元/月·盆 10元/天·盆

  --購花泥(營養土): 1元/斤

  4.0相關記錄

  4.1《花木托管登記表》

  4.2《業主花木養護記錄表》

  4.3《花木派工單》

  5.0相關附錄

  5.1《花木托管卡》

  編寫:zz 審批:zz

篇3:物業園區花木養護規范

  物業園區花木養護規范

  1、綠化工每天上班后巡查一遍室內外花草,及時清除殘花黃葉、斷枝、盆內雜物,并調整好花盆,對個別提前謝的花草要及時抽換,以保護整個花壇的整體效果;對室外種地的花應每周修一次邊,以防邊上的草坪侵入,并且每半個月松一次土及除雜草。

  2、室內花淋水應視盆泥的濕度而定,淋水時應注意不能溢出盆外;室外花夏秋季一般要求早晚各淋一次水,春冬季視天氣情況每1至2天淋水一次。

  3、花擺放應先噴一次廣譜性殺蟲、殺菌劑殺死花盆泥內的蚊蟲,對擺出去的花要注意巡查,發現病蟲害應及時噴藥,沒有特別病蟲害時,花壇要求每周噴一次藥。

  4、對花應每年施肥3—4次,肥料由綠化負責人定。

  5、盆花擺放后期,若花盆內時花處于最佳觀賞狀態的花朵不超過最佳觀賞期的1/3時應定為待換花,若某個花壇中待換花的比例超過1/2時要求全部更換。

  6、應做好愛花工作,如有損壞的現象應責成其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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