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鎖匙管理規范
一、目的:
規范鎖匙的管理
二、適用范圍:業戶交樓前鎖匙、空置房鎖匙以及業主托管鎖匙的管理
三、職責:對所有鎖匙管理做到規范、妥善、清晰無誤四、 操作程序:
(一)鑰匙接收管理規定與程序
1、 接管鑰匙時,相關街區助理對鑰匙的數量、所對應門等與項目管理中心、施工單位核實,驗證無誤后,填寫《鑰匙接管確認書》、《接收單元或公共場所內物品清單》。
2、 鑰匙管理員根據《鑰匙接管確認書》方可接收鑰匙。
3、 接收鑰匙時,鑰匙管理員根據《鑰匙接管確認書》對鑰匙、物品進行清點無誤后,會同街區助理、項目管理中心及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在《鑰匙接收登記表上》簽字。
4、 鑰匙管理員對所接管的鑰匙貼上標簽,以便識別。
(二)鑰匙借用管理規定及程序:
1、 鑰匙管理員對所有空置房的鑰匙進行管理,所有鑰匙必須在鑰匙柜擺放整齊,隨時鎖上鑰匙柜,以免遺失。
2、 鑰匙管理員必須對接收的鑰匙妥善保管,保證鑰匙上標簽清晰無誤,若發現標簽模糊不清,則重新更換,以便識別。3、 鑰匙借出、歸還時,必須由相關人員簽名確認。
4、 原則上要求借匙人必須當天借當天歸還,若有逾期不還者,鑰匙管理員必須告知本部相關主管人員,協助催促借匙人歸還所借鑰匙。
5、 凡進入空置房進行作業者,原則上要求其所屬單位負責人來辦理借匙手續,并簽署《借用鑰匙承諾書》,然后告知相應的助理跟進,借匙、還匙前后,主要由白班管理員(或助理)會同借匙人對物品進行清點,若發現有物品損壞或遺失現象立即向主管匯報,追究借匙人責任。鑰匙管理員必須三天,最多不超過一個星期對所有鑰匙進行核查,若有差錯,必須向主管人員匯報,以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篇2:置業公司鎖匙管理規定
置業公司鎖匙管理規定
一、管理范圍
1、本規范所指"鎖匙"是指公司辦公地(用)的門、柜、桌、箱、車的鎖具和鑰匙。
2、本規范所指"管理"是主要包括上述鎖鑰的購置驗收、編號標帖、登記造冊、備份保管、配發配制、維修更換、借用、回收和銷毀。
二、管理措施
1、購置驗收:凡在新購置帶鎖具的辦公家具、車輛和物品時,總經辦或經辦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鎖具、鑰匙的質量和數量,驗收無誤后應向總經辦知會并由其統一管理。
2、編號標帖:總經辦在拿(收)到全部新鑰匙后,應按照公司對所有辦公家具實行編號登記的要求,對照編制其配套鑰匙的編號,并在鑰匙上貼上標識簽,以防混淆和無法辨識。
3、配發配制:
(1)編號標帖后的鑰匙,即可由員工對號領取和或向員工對號配發。
(2)領取配發鑰匙時,總經辦必須按規范表單進行登記(總數、分配、備份和變動事項),以便對照檢查核對。
(3)鑰匙份數不夠時,必須報告(安排)總經辦,由總經辦統一安排對外配制,嚴禁任何員工私自、擅自配制。
(4)新配制的鑰匙也必須在上述表單上進行登記。
(5)公司大門鑰匙的配制和配發,必須嚴格控制,配發名單須經領導審查同意。
(6)公司員工只能對號領取、配發本人、本部門所用鑰匙,不得領取、配發非本人、非本部門所用鑰匙。
4、備份保管:為保證公司財產的統一和完整,并應公司急時之需,公司除財務部保險柜、機要員印箱和領導有明確要求收回全部備份(車、門、柜、桌、箱)鑰匙的之外,其余全部鑰匙必須留有備份,并由總經辦檔案總務統一保管。
5、維修更換:鎖具損壞后,應及時通知總經辦進行統一修理或更換。員工不得在自己所使用的物具上自行安裝鎖具??偨涋k應對已更換的大門舊鑰匙進行回收。
6、調整更換:辦公區、有鎖具的辦公家具如遇公司調整,則總經辦應督導所涉部門和員工自行調整更換相應的鑰匙,并在登記表單上做登記。
7、離職清退:離職員工離職前,必須按程序和有關規定,交清全部領取和配發的鑰匙;如有遺失,須主動接受公司視情況給予的過失處罰。
8、內外借用:公司所有鑰匙,原則上不予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內部員工臨時借用,視情況自行處置。
9、清理銷毀:總經辦應定期對所管理的鎖具和鑰匙進行清理,對已廢棄不用、損壞、回收、已更換鎖具的鑰匙和鎖具,進行統一銷毀,以保持鎖鑰管理的有序。
三、管理責任
1、上述管理責任,由總經辦統一負責,尤其是總經辦必須保證備份鑰匙的完整和安全。
2、公司未保留備份的財務部保險柜、機要員印箱和領導有明確要求收回全部備份(車、門、柜、桌、箱)的鑰匙,其管理責任由使用保管者自行負責。
3、各員工領取、配發的公司鑰匙,其使用、保管、外借的責任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公司所有人員,若遺失所領取、配發的鑰匙,必須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報告,并主動接受公司視情況給予的過失處罰,概不例外。
篇3:X廣場鎖匙管理規定
某廣場鎖匙管理規定
1 目的:確保鎖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
2適用范圍:管理中心
3 程序要點:
3.1 管理中心的各類鑰匙由物業助理管理控制;
3.2 公共設施、設備鑰匙一般都應配備兩套,一套現用,一套備用;
3.3 所有鑰匙應分類,貼上標簽,整齊定位掛放于鑰匙板上或鑰匙箱中;
3.4重點門房鑰匙一旦丟失,管理人員應立即向物業部主管匯報,同時更換門鎖;
3.5 鑰匙應嚴格保管,未經批準許可,不得隨意借給非管理中心人員;
3.6 管理中心員工未經管理處經理許可,不得私自配置公房鑰匙;
3.7 在鑰匙使用當中,使用人應妥善保管鑰匙;
3.8 非正常上班時間,鑰匙的管理由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管理,交接時應查點清楚;
3.9 值班人員因故離開崗位時,應委托其他同事代為保管;
3.10 借用鑰匙時,客戶助理應做好記錄;
3.11 對業主托管的鑰匙,應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