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店鋪裝修圖紙要求說明
店鋪裝修提交圖紙列表
序號圖紙類別說明
1商鋪門面及標志設計圖
圖紙的具體要求請參考"備注"
2建筑裝修平面圖
3天花頂棚平面圖
4空調系統平面圖
5消防系統平面圖
6供水/排水系統平面圖
7電氣平面布置圖及配電回路示意圖
8餐飲單元需提交之圖紙
備注:
裝修圖紙要求說明
為避免延誤裝修施工期,租戶在提交裝修圖紙前(建議租戶親自把裝修圖紙或資料送交商場營運部),應注意下列事項:
a. 所有裝修圖紙、圖則、圖樣均應采用公制比例,并備有編號;
b. 所有技術數據應以公制為單位;
c.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平水及尺度應標明于所提交的裝修圖紙、圖則、圖樣內及應以實地量度核實為準;
d. 裝修圖樣內應列明建筑細則、材料規格及裝置方式;
e. 機械設備應隨附證明文件、說明書等,以便評估負載量;
f. 如須更改建筑結構,或對其租用范圍內的原設計作出任何改動,有關結構更改、施工辦法及樓宇設備等資料,均應詳細列明于圖樣內;
g. 所有結構改裝/增建工程,均應附有結構上的計算數據;
h. 當提交裝修圖紙、圖則、圖樣前,應先交由認可專業人仕或注冊結構工程師批核才呈交業主及商場營運部;
i. 所有圖紙需按1:100的比例繪制及提交,租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者須提交的圖紙必須為藍圖。
1、商鋪門面及標志設計圖:
a.為保持麗悅新天整體形象,商鋪門面及門牌設計均是統一的,建議租戶不要進行修改;若租戶認為需要修改商鋪門面及門牌之設計,以配合其品牌形象,必須提交設計圖紙及相關數據予商場營運部審批并獲得批準下方可進行,而租戶須負責一切有關費用及日后的維修保養服務,并于租約期滿,租戶必須自費還原有關改動;
b.標志設計圖亦必須提交予商場營運部審批并獲得批準下方可展示于商鋪門面;
c.當商場開業后,裝修工程期間,商鋪門面、櫥窗、窗戶及一切向外展示的位置必須安裝與商場裝飾統一的裝修圍板,租戶亦必須提交圍板設計圖紙及圍板材料樣本供商場營運部審批并得批準下方可進行其一切工程。
2、建筑裝修平面圖:
a.由地臺至假天花或至結構頂棚的內部間隔或隔墻的詳細圖則,須注明用料的數據及安裝方法;
b.任何結構之改動必須獲得相關政府部門及商場營運部書面批準后方可施工,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辦上述審批工作及一切產生的費用,須由租戶自行承擔;
c.衛生間、茶水間或廚房內所有設施設備(如有);
d.任何設備超過每樓層之載重負荷量350kg/m2,如保險柜、水池、雪柜或其它重型設備等,必須提供相關設備的尺寸及重量的數據及擺放位置等,并獲持執照的專業土建工程師認可該等計算數據;
e.租戶必須在租用范圍現場確認該等非標準性結構的架空地面的位置,例如是否連接主結構核心墻;
f.地臺平面圖:須注明材料和做法及任何對地臺開孔的詳細圖紙;
g.商鋪進出入口的說明:商場只允許安裝防火玻璃門,在安裝上述裝置前,租戶必須提供由專業認可機構簽發的該防火玻璃門的有效測試報告并交給商場營運部作為記錄數據保存;
h.商鋪內間隔及平面布置;
i.主要部位的剖面和/或立面圖,標明材料、標高和做法;
j.圖紙目錄、裝修設計及施工說明、裝修材料表(須注明耐火等級):
●固定家具、屏、臺、裝飾物的剖面和/或立面,標明材料、尺寸和做法;
●墻身、天花、窗柜及貨架的材料、顏色及安裝詳圖;
●必須的節點詳圖或放大圖,標明材料、尺寸及做法。
3、天花頂棚平面圖:
a.任何隔格伸展至天花頂棚及其相關工程的細則;
b.嚴禁在頂棚空間放置易燃或外露的管線或電纜等;
c.報警器、喇叭的安裝位置(如有);
d.空調溫控器安裝位置(如有);
e.修改或增減或移位之消防噴淋頭及煙感器的位置平面圖及修改方案須標明尺寸(如有);
f.租戶若需改動商場原設置之消防系統,必須事先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書面批準及商場營運部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g.所有出口及指示標志位置;
h.所有緊急照明及消防疏散燈的安裝位置;
i.吊頂內不得使用護套線直接鋪設,電器鋪設配管必須使用金屬管,需用軟管連接的部分,鋪設長度不得超過二米。照明電器(包括鎮流器) 表面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j.須開設足夠的維修口,以保證日后對空調設備、電器管線的檢修工作;
k.天花頂柵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4、空調系統平面圖:
a.設計及施工說明、設備材料及空調負荷計算書;
b.任何盤管風機的移位;
c.空調系統及平面布置圖則,如盤管風機、冷凍風機、送回風管、冷凝排水管及閥門等;
源自于建筑資料d.當租戶對其商鋪進行空調系統安裝時,必須聘用本商場之指定承辦商進行冷凍水系統的安裝工作;
e.若對該系統進行修改,必須說明使用方法及如何調節送風量;
f.計劃增設的空氣處理機、空調機房或其它空調系統,例如:空調機、送回風管等,及包括所有冷凝排水管道、閥門、管道走線、溫控器及冷凝水排放等資料;
g.在完成安裝工程后,租戶如需申請額外冷凍水供應,則須聘用本商場指定的承辦商對能源記錄表進行核準試驗;
h.在進行所有核準試驗時,必須有商場營運部工程人員在場及租戶的機電顧問在該試驗報告上確認;
i.任何發熱的設備的布置圖及產熱量;
j.嚴禁天花的送風間及頂棚空間內使用任何易燃或外露的管線或電纜。
5、消防系統平面圖:
a.設計及施工說明、設備材料表;
b.噴淋平面布置圖,須標注尺寸;
c.煙感探測器平面布置圖;
d.排煙平面布置圖;
e.因裝修設計布局的調整對消火栓系統的改動、增減或移位;
f.應急照明及消防疏散照明平面布置;機房的其它消防平面布置圖及其與大樓的接口位置和數量。
6、供水/ 排水系統平面圖:
a.供水/排水之接駁點;包括其管道直徑及用料和排水泵設備包括高位報警及供水管上的電磁閥等資料;
b.排水泵失效模擬試驗及高位報警的切斷功能測試時,必須有商場營運部工程人員在場;
c.管道走向路線平面圖;
d.水表裝置;
e.茶水間、洗手間或廚房之供水/排水/供排水點及地臺防水詳細圖紙(如適用) ;
f.完成安裝工程后,在相關位置對防水膜之功效測試必須有商場營運部工程人員在場;
g.新管道安裝完畢,必須做試壓、沖洗,合格后經商場營運部批準方可與商場干管連接。嚴禁未經批準連接。沖洗時必須有商場營運部人員在場,標準為以系統內可能達到的最大壓力流量進行,直到出口處的水色和透明度與入口處測試一致為合格。
7、電氣平面布置圖及配電回路示意圖:
a.總配電箱及任何分配電箱的型號、規格、類別(開關容量)及其安裝位置等;
b.整體電路接駁示意圖;
c.電路總負荷之計算及電壓伏特的落差計算;
d.模塑殼斷路器(MCCB)及微型斷路器 (MCB) 的型號、規格及開關容量;
e.所有緊急照明的回路圖;
f.任何對天花電纜管線槽及地臺數據線槽的修改及增加方案;
g.任何供電線路平面布置及地臺插座的樣式及安裝位置;
h.出入口玻璃門、電動門鎖裝置的數據。任何門鎖系統必須備有人工切換裝置及在電力供應暫停時能自動釋放。任何電線連接及安裝必須為電線鋼管或符合國家標準的阻燃電線管敷設;
i.電話線路平面布置及插座位置,標明與商場提供的連接點位置和數量;
j.連接POS系統的線路布置及插座位置, 標明與商場提供的連接點位置.
8、餐飲單元需提交之圖紙:
a.排煙處理裝置,如運水煙罩、廚房排煙風扇、空氣凈化過濾器、靜電除塵器等,必須符合環保及消防要求;
b.排風處理裝置,如設置排風機、活性炭過濾器等,排風及正壓送風設備必須達標準,保證餐飲單元內氣味不向公共區域蔓延;
c.內部裝設隔油器和隔油箱,設置單獨排放管道至指定位置,方便抽檢;
d.燃氣的設計必須滿足政府有關部門要求;
e.廚房、食品倉庫等區域必須有地面防水層;
f.設置魚池或其它負重的裝置, 租戶必須將其有關裝置事項及施工設計圖,連同其重量、分布情況的設備規格及物業管理處要求的詳細資料一并提交予商場營運部審批,并得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源自于建筑資料篇2: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大廈二次裝修圖紙審核標準
1.0 目的
對大廈裝修實行規范化管理,維護大廈的整體統一性及租戶的利益,確保大廈的使用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大廈內租戶外請裝修公司的裝修管理。
3.0 職責
大廈租戶/裝修單位在進場裝修前,向物業公司工程部提交全套裝修設計圖紙后,由工程部經理對裝修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并就圖紙審核意見(同意/不同意)對租戶/裝修單位做出明確回復。
4.0 審核標準
4.1 大廈公共部分:
4.1.1 大廈整體結構、原有公共設施不得改動,如遇特殊情況需改動,應向我司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同時應承諾在租賃期滿后將其恢復原狀;
4.1.2 不得占用大廈原設計的公共走道作為它用;
4.1.3 大廈玻璃幕墻鋁框上不得鉆孔;
4.1.4 隔斷龍骨不得與幕墻部分接觸;
4.1.5 電梯廳墻面不允許鉆孔,如租戶需在電梯廳位置增加標識、標牌,需向我司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4.1.6 我司負責提供標準手動遮陽窗簾,將在裝修工作基本完工后通知供貨單位測量現場尺寸并制作安裝,如租戶需要遮光窗簾則需另行提出申請;
4.1.7 大廈負責提供的裝修材料有燈盤、礦棉天花及龍骨、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盤管風機、電控二通閥、溫控開關,租戶/裝修單位在裝修完畢后應將所有剩余材料退還我司。
4.2 強電部分:
4.2.1 電源線、消防控制線應按要求穿上金屬管加以保護;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電氣防火安裝規范要求;
4.2.2走廊照明電源應接入租戶本身配電箱內,應急照明由租戶自行負責安裝電池燈;
4.2.3大廈為每層樓提供總供電量為160A*3相,租戶如要求額外供電,須提出實質證明,由于增加電費而發生的費用由租戶負責;
4.2.4 UPS電池必須靠近主機附近。
4.3 空調部分:
4.3.1 大廈空調冷凍水管的工作壓力較高(為1.6MPa),故要求所有空調冷凍水管連接應采用無縫鋼管焊接;
4.3.2 空調管的保溫材料應選用玻璃纖維等難燃材料;
4.3.3 空調冷凝水管及盤管風機閘閥位置應預留檢修口;
4.3.4 空調系統安裝完畢后,應在工程部空調班的監管下,對空調水管進行沖洗及試水試壓試驗,空調水管需通過壓力2.0 MPa、連續12小時試水試壓試驗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5 檢查租戶是否有24小時空調需要,我司提供有24小時空調冷凍水(管徑65mm),收費標準為¥8000元/月&8226;層。
4.4 消防部分:
4.4.1 租戶或消防施工單位需負責將設計圖紙送至消防局審批通過后,或取得消防局回執后,方可進場進行施工;入伙前需安排消防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伙;
4.4.2 各層平面布局應滿足《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應形成環形內走道,內走道兩側的隔墻應使用不燃燒體,耐火極限不應小于1小時,內走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8米,并應按要求安裝機械排煙系統和消防廣播系統;
4.4.3 裝修材料、分隔墻、墻面、地面、隔斷、吊頂、裝飾材料等應使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4.4.4 原有消防設施不應被拆除、封堵,應按要求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自動噴淋系統;
4.4.5 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
4.4.6 各安全疏散樓梯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并向疏散方向開啟;
4.4.7 大廳、走道、出口應安裝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4.4.8 窗簾和地毯應選用阻燃性材料;
4.4.9 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房間的疏散外門不應少于2個;
4.4.10租戶可使用自己的背景音樂系統,但該系統必須與大廈消防系統聯動。
4.5 其它:
4.5.1 可允許租戶鑿打地面以安裝花崗石,但厚度不得超過25 mm,同時不允許破壞鋼筋結構;
4.5.2 租戶可加建茶水間或洗手間,但大廈供水壓力較高,要求租戶自行裝備減壓閥,排水管在不影響下層租戶情況下,可接往下層衛生間,但當下層租戶已入住時,租戶只能自行用水泵排水。
篇3:X物業圖紙審批裝修申請程序
某物業圖紙審批及裝修申請程序
一、報批
業主在收到本手冊后,可將一式兩份不少于1:100面積比例的裝修圖紙提交管理公司審批,保證該裝修并無涉及或影響公共地方或公共設施。報批是自愿的,目的是確保進行裝修的用戶并無違反管理公司的規定以致日后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或爭執。
二、圖紙、資料
業主向管理公司提供單元之平面圖,設備分布圖及詳述:
1.注明所有間格,列明需鉆鑿及更改結構位置及材料安裝方法(注意:某些更改可能須要政府審批);
2.重型家用電器、家具的位置及重量資料;
3.地面設計資料,尤其是升高/或鉆鑿地臺;
4.廚房或浴室之給排水及防水等設計,施工及接駁改造原有管道之方法及所用材料。
三、管理公司在收到業主裝修圖紙后將立即進行審閱(審閱時間一般為三個工作日),若有任何違反《業主公約》的設計及工程,管理公司將會要求業主作出更改,而業主可能要重新提交圖紙。
四、圖紙經批閱后將退回給有關業主并附帶管理公司的審批評語,如業主裝修工程規模屬于消防局監管范圍,則業主要將設計圖紙、資料向消防局申請報建,經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向管理公司申請開工。
五、如有任何改動涉及公共地方例如管道或電之接駁裝置,業主除必須將有關圖紙送管理公司批核外,管理公司亦有權指定承建商施工。施工估價會連已批核之圖紙一并交回業主,而業主必須于十四天內簽妥及交回估價單予管理公司,否則管理公司有權將估價單作廢并重新報價。
六、裝修工程開始前,業主必須w
1.已經收回正式批準圖紙、資料;
2.繳交裝修按金與其他費用;
3.根據需要填寫及交回管理公司要求的各類申請表(如下列)及辦妥裝修人員工作證:
1)裝修申請表格(附表一)
2)裝修承諾書(附表二)
3)臨時工作證申請表(附表三)
4)樓宇裝修許可證(附表四)
5)動火審批表(如需要)(附表五)
6)余泥雜物清運許可證(如需要)(附表六)
4.臨時工作證申請人必須由下列人士提出書面申請:
1)由業主本人或授權人(授權人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
2)由業主所聘之承建商;
3)由管理公司核準之承建商;
5.領取管理公司之批準開工函件(裝修許可證)及其他證件
6.領取裝修人員工作證
7.如業主需要有關單元設施之圖紙,可向管理公司申請復印/曬印副本,申請書內須說明所需圖紙內容及副本大小,而管理公司須于三天內向用戶報明所能提供的副本及申請者所須負責之復印費或曬圖費。在接獲申請者回復后五天內管理公司須備好圖紙。申請者須到管理公司收取。
8.為小區保安及裝修工程質量著想,業主必須向管理公司提供所雇用的承建商資料,如:營業執照、裝修資質證、法人代表證明、裝修工程預算費用表、裝修工程圖樣/圖紙等合法及有效之裝修商證明文件。在物業管理公司發給工作許可證后,承建商才可進行裝修工程。
七、裝修工程期間,業主必須
1.督導裝修承建商跟隨指定程序施工及向裝修商闡明此裝修規則并確保其遵守規則;
2.容許管理公司或其聘用之職員或代理人隨時進入裝修地方檢視工程進行情況;
八、裝修完工后,業主須
向管理公司報告完工日期,并填寫《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附表七),管理公司當在七天內檢查有關業主是否按章裝修。如有違例及損毀公共設施等情況,管理公司除可扣除按金作復修外,并有權追討一切不足之金額。今后如發現因裝修造成其他單元的損失,仍應追究業主/用戶責任,并追索一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