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廣場小區業主請愿書
尊敬各級政府及領導:
我們****城市廣場小區業主,小區位于**鎮金龍大道六里20號,屬金龍社區管轄.該小區由賓陽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于20**年交付使用.前期物業由南寧市Z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在交付使用后,業主們發現該小區存在諸多問題,而開發商卻采取能拖則拖辦法,始終不認真地去解決存在問題.廣大業主對開發商的態度和做法意見紛紛.現將小區存在問題反映如下,并懇請上級部門為我們作主,督促開發商盡快解決存在問題.
一 、開發商為了榨取更多的利潤,開發商將小區內的四號樓和五號樓壓紅線建立,九號樓陽臺甚至超出了規劃紅線。由于沒有足夠的距離,因此造成了業主的出行困難和房產的驗收。
二、作為同一個開發商開發完整的小區,開發商理應把小區內的道路路權購買下來,以方便小區進行封閉管理。但可恨的是本小區開發商卻沒有這樣做。小區內一至四號樓的三條道路,以及一至四號樓與五號至九號樓之間的一條道路的所有權竟然不是屬于小區業主的。由此造成整個小區無法進行封閉管理,社會上的閑雜分子可以自由的進出小區,給小區業主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嚴重的隱患。小區已發生多起盜竊案件。既有入室盜竊業主財物,也有小區內公共場所盜竊電瓶車.摩托車?,F在小區內各個業主人心慌慌,,生怕有朝一日這些事情發生在自已身上。
三、開發商在業主收房時要求業主交納“水電一戶一表”(水表880元,電表680元)作為開戶費再辦理交房手續,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品房價格實行“一價清”制度,經營者不得在公開標明的商品房價格外加收任何費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委托物業管理單位追加房價外的任何費用。因為商品房價格的構成包括了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通訊等工程發生的支出,也就是說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已將水電氣的開通費等計算在銷售的價格中。業主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后,不應再承擔任何支付義務。而開發商在收取購房款之后還要求業主支付這些費用,屬于重復收費,就應退還業主。開發商在收取這些費用后實際上是挪作他用,供電所并沒有接收業主電表,只是由物業代管,由于物業不及時向供電部門交納電費,造成小區經常停電,給業主生活造成不便,特別是在今年春節期間的正月初一,十五的停電,讓小區業主極大的憤慨,多次*向開發商討個說法,開發商至今沒有露面給一個說法。
四、小區基礎設施不完善。20**年交房消防設施只是最近在每個單元掛兩三個滅火器應付,避雷設施也是最近安裝。由于避雷設施不及時安裝,以至少有幾戶業主室內電視機等電器設備被雷電擊壞,同時也有業主家里出現的火情,所幸沒有造成大的損失。
五、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
1、開發商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逾期交房的占整個小區90%以上,逾期時間為1--12個月不等。
2 、按照合同,逾期120天交付的按支付違約金,可是,目前還10棟12棟13棟等很多業主未得到分文違約金,開發商也不給一個合理的答復。
六、房屋質量問題.房屋質量保證書里白紙黑字說"屋面漏水,在正式投訴10個工作日完成維修".2號樓2單元601樓頂漏水,6號樓1單元602樓頂漏水等。5號樓墻體開裂較多,13號樓602陽臺有裂跡等等,業主也及時反映到物業管理公司,但至今兩年多時間卻得不到有效解決,造成了業主不應有的損失.難道,質量保證書也是一紙空文?
七、開發商沒有規劃小區的停車場地。除了有車庫業主外,其他的業主只能把車停在綠化用地或干脆把停到道路和原本應做為老年文化活動中心6號樓架空層。造成小區內停車一片混亂。影響業主的出行和干擾部份業主的生活。
八、按小區整體設計,按在6號樓和8號樓一層分別建兒童體育娛樂中心和老年文化活動中心,各樓梯單元門口應該安裝單元電子對講門。但入住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卻沒有動工建設,實實在在令廣大業主失望。
九、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
本小區的前期物業由南寧市同德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從小區的衛生間環境、綠化維護、設備維護、安全系數等方面就能看出一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本小區只能用三個字來形容“臟、亂、差”。
1、小區業主生命財物沒有安全保障??v然有保安員,但保安有名無實,不盡責任,也沒有責任,簡直是形同虛設。兩年多來,小區已發生多起盜竊案件。既有入室盜竊業主財物,也有小區內公共場所盜竊電瓶車.摩托車,既有晚上作案的,也有白天作案的,曾經有一天被偷幾輛電瓶車.摩托車。但是這些物理公司卻不愿負責。就憑這種不愿付責任以及不敢勇于承擔責任的態度就能看出,小區安保問題有多嚴重,廣大業主都感覺住在這種管理狀態的小區內都沒有安全感。業主在想,該交的物業管理費交足了,花了錢,心情不舒服,花了錢,卻得不到平安不值!難道物業管理服務就沒有責任管理廣大業主財產?管理服務水平就是這樣低嗎?
2、物業管理費收取過高,福龍.興柳小區
收取0.50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和城小區收取0.45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而**城市廣場小區卻收取0.60(物業含維修基金)。賓陽縣物價局批文:**城市廣場小區收取管理服務費標準是0.50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城市廣場物業管理為什么就是不執行賓陽縣物價局文件呢?難道連政府部門也能如此藐視不放在眼里?
3、物業公司收取環衛費過高。在**鎮環衛費每家每戶20**年前收4元每月,20**年后收取5元每月,而物業公司一直都是收取6元每月。多收的錢用于何處,沒有任何說法。物理公司任意魚肉業主。
以上內容均由**城市廣場小區業主代表通過,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表達。是**城市廣場小區全體業主的維權心聲和維權意愿。我們知道,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政府是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我們知道中國共產黨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黨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建黨90周年到來之際,我們相信在深入貫徹***的今天,在建立和諧社會的今天,各級政府能夠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能夠以人為本,傾聽民聲,促進民生?,F正式提請政府及相關部門加以督辦落實,我們期待政府合理合法高效便民的行政,并請于20**年6月15日前給予受理情況回復,20**年7月1日前給予處理結果回復為盼。
我們將保留進一步深入維權的行動和決心。
謝謝!
**縣**鎮**城市廣場小區業主
20**年6月9日
請愿人簽名:
篇2:小區業主請愿書樣本4
****城市廣場小區業主請愿書
尊敬各級政府及領導:
我們****城市廣場小區業主,小區位于**鎮金龍大道六里20號,屬金龍社區管轄.該小區由賓陽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于20**年交付使用.前期物業由南寧市Z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在交付使用后,業主們發現該小區存在諸多問題,而開發商卻采取能拖則拖辦法,始終不認真地去解決存在問題.廣大業主對開發商的態度和做法意見紛紛.現將小區存在問題反映如下,并懇請上級部門為我們作主,督促開發商盡快解決存在問題.
一 、開發商為了榨取更多的利潤,開發商將小區內的四號樓和五號樓壓紅線建立,九號樓陽臺甚至超出了規劃紅線。由于沒有足夠的距離,因此造成了業主的出行困難和房產的驗收。
二、作為同一個開發商開發完整的小區,開發商理應把小區內的道路路權購買下來,以方便小區進行封閉管理。但可恨的是本小區開發商卻沒有這樣做。小區內一至四號樓的三條道路,以及一至四號樓與五號至九號樓之間的一條道路的所有權竟然不是屬于小區業主的。由此造成整個小區無法進行封閉管理,社會上的閑雜分子可以自由的進出小區,給小區業主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嚴重的隱患。小區已發生多起盜竊案件。既有入室盜竊業主財物,也有小區內公共場所盜竊電瓶車.摩托車?,F在小區內各個業主人心慌慌,,生怕有朝一日這些事情發生在自已身上。
三、開發商在業主收房時要求業主交納“水電一戶一表”(水表880元,電表680元)作為開戶費再辦理交房手續,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品房價格實行“一價清”制度,經營者不得在公開標明的商品房價格外加收任何費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委托物業管理單位追加房價外的任何費用。因為商品房價格的構成包括了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通訊等工程發生的支出,也就是說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已將水電氣的開通費等計算在銷售的價格中。業主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后,不應再承擔任何支付義務。而開發商在收取購房款之后還要求業主支付這些費用,屬于重復收費,就應退還業主。開發商在收取這些費用后實際上是挪作他用,供電所并沒有接收業主電表,只是由物業代管,由于物業不及時向供電部門交納電費,造成小區經常停電,給業主生活造成不便,特別是在今年春節期間的正月初一,十五的停電,讓小區業主極大的憤慨,多次*向開發商討個說法,開發商至今沒有露面給一個說法。
四、小區基礎設施不完善。20**年交房消防設施只是最近在每個單元掛兩三個滅火器應付,避雷設施也是最近安裝。由于避雷設施不及時安裝,以至少有幾戶業主室內電視機等電器設備被雷電擊壞,同時也有業主家里出現的火情,所幸沒有造成大的損失。
五、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
1、開發商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逾期交房的占整個小區90%以上,逾期時間為1--12個月不等。
2 、按照合同,逾期120天交付的按支付違約金,可是,目前還10棟12棟13棟等很多業主未得到分文違約金,開發商也不給一個合理的答復。
六、房屋質量問題.房屋質量保證書里白紙黑字說"屋面漏水,在正式投訴10個工作日完成維修".2號樓2單元601樓頂漏水,6號樓1單元602樓頂漏水等。5號樓墻體開裂較多,13號樓602陽臺有裂跡等等,業主也及時反映到物業管理公司,但至今兩年多時間卻得不到有效解決,造成了業主不應有的損失.難道,質量保證書也是一紙空文?
七、開發商沒有規劃小區的停車場地。除了有車庫業主外,其他的業主只能把車停在綠化用地或干脆把停到道路和原本應做為老年文化活動中心6號樓架空層。造成小區內停車一片混亂。影響業主的出行和干擾部份業主的生活。
八、按小區整體設計,按在6號樓和8號樓一層分別建兒童體育娛樂中心和老年文化活動中心,各樓梯單元門口應該安裝單元電子對講門。但入住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卻沒有動工建設,實實在在令廣大業主失望。
九、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
本小區的前期物業由南寧市同德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從小區的衛生間環境、綠化維護、設備維護、安全系數等方面就能看出一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本小區只能用三個字來形容“臟、亂、差”。
1、小區業主生命財物沒有安全保障??v然有保安員,但保安有名無實,不盡責任,也沒有責任,簡直是形同虛設。兩年多來,小區已發生多起盜竊案件。既有入室盜竊業主財物,也有小區內公共場所盜竊電瓶車.摩托車,既有晚上作案的,也有白天作案的,曾經有一天被偷幾輛電瓶車.摩托車。但是這些物理公司卻不愿負責。就憑這種不愿付責任以及不敢勇于承擔責任的態度就能看出,小區安保問題有多嚴重,廣大業主都感覺住在這種管理狀態的小區內都沒有安全感。業主在想,該交的物業管理費交足了,花了錢,心情不舒服,花了錢,卻得不到平安不值!難道物業管理服務就沒有責任管理廣大業主財產?管理服務水平就是這樣低嗎?
2、物業管理費收取過高,福龍.興柳小區
收取0.50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和城小區收取0.45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而**城市廣場小區卻收取0.60(物業含維修基金)。賓陽縣物價局批文:**城市廣場小區收取管理服務費標準是0.50元每平方(物業含維修基金)。**城市廣場物業管理為什么就是不執行賓陽縣物價局文件呢?難道連政府部門也能如此藐視不放在眼里?
3、物業公司收取環衛費過高。在**鎮環衛費每家每戶20**年前收4元每月,20**年后收取5元每月,而物業公司一直都是收取6元每月。多收的錢用于何處,沒有任何說法。物理公司任意魚肉業主。
以上內容均由**城市廣場小區業主代表通過,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表達。是**城市廣場小區全體業主的維權心聲和維權意愿。我們知道,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政府是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我們知道中國共產黨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黨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建黨90周年到來之際,我們相信在深入貫徹***的今天,在建立和諧社會的今天,各級政府能夠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能夠以人為本,傾聽民聲,促進民生?,F正式提請政府及相關部門加以督辦落實,我們期待政府合理合法高效便民的行政,并請于20**年6月15日前給予受理情況回復,20**年7月1日前給予處理結果回復為盼。
我們將保留進一步深入維權的行動和決心。
謝謝!
**縣**鎮**城市廣場小區業主
20**年6月9日
請愿人簽名:
篇3:北京市關于業主委員會申請變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的管理意見〔2013〕
北京市朝陽區房屋管理局關于業主委員會申請變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的管理意見
朝房安〔20**〕81號
第一條 為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規范辦理專項維修資金的劃轉,根據《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意見。
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的變更和資金的劃轉適用本意見。
第三條 本意見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四條 根據《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朝陽區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區房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監督工作。
第五條 業主委員會辦理變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的審批手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朝陽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變更存儲銀行申請表;
2.業主大會同意變更事項的決議;
3.屬地街道(地區)辦事處關于業主大會表決事項的確認意見;
4.業主委員會管轄范圍內的小區產權清冊及相關情況說明;
5.業主委員會備案表;
6.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銀行開戶許可證;
8.業主委員會授權經辦人的委托書;
9.業主委員會及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經辦人的預留印鑒。
第六條 提交的材料齊全,經區房管局核定管轄范圍無誤,符合劃轉條件的,區房管局與業主大會新選定的開戶銀行及業主委員會簽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協議。
第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監管協議書簽訂后,業主委員會可辦理銀行開戶手續。銀行開戶手續辦好后,由區房管局制作可以劃轉專項維修資金書面通知書。
第八條 業主委員會經辦人持區房管局出具的專項維修資金劃轉通知書,到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朝陽管理部完成資金劃轉手續。
第九條 業主委員會將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到新的開戶銀行后,使用每筆資金必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辦理支付手續。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及時報區房管局,由區房管局書面告知開戶銀行業主委員會變化情況。
第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后應保持相對的穩定性,若業主委員會成員發生變更或者換屆需再次改變存儲銀行的,業主委員會均須按本意見履行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 本實施意見由朝陽區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實施意見自20**年8月1日起執行。
朝陽區房屋管理局
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