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財務報告與分析制度
1、財務部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報各管理處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2、財務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帳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3、財務部應當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4、財務部應當根據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每月結帳日為每月的31日。
5、財務部在編報年度財務報告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5.1、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5.2、庫存材料的實際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
5.3、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
5.4、需要核實、清查的其他內容。
6、財務部會計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6.1、核對各會計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帳方向是否相符;
6.2、結帳日進行結帳時,結出有關會計帳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帳簿之間的余額;
6.3、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6.4、對于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帳務處理是否合理;
6.5、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7、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對經查實后的資產、負債有變動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進行確認和計量,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8、財務部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9、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10、財務部每月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0.1、資產負債表
10.2、損益表
10.3、現金日記帳
10.4、現金盤點表
10.5、銀行存款日記帳
10.6、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10.7、銀行存款對帳單
10.8、物業管理費收支匯總表及明細表
10.9、待攤費用明細表
10.10、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明細表
10.11、預提費用明細表
10.12、應交稅金明細表
10.13、應收、實收、預收、欠收管理費明細表
10.14、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10.15、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10.16、應收帳款明細表
10.17、應付帳款明細表
10.18、代收款項明細表
10.19、存貨盤點表
10.20、固定資產盤點表
10.21、代收款項匯總表
10.22、欠費追款計劃表
篇2:中醫院財務報告與分析制度
源 自管理資料 中醫院財務報告與分析制度
第五十一條 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醫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開展成果的總括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醫院的業務開展情況、結余實現與分配、資金增減與周轉、財務的收支、財產變動、財務分析評價等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醫院財務分析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醫院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狀況分析、醫院結余情況分析、勞動生產率分析、醫院效益分析和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醫院財務分析指標一般包括:人員經費占總費用的比例、管理費用占總費用百分比、人均門診人次、人均住院床位、人均業務收入、平均每門診次收費水平、平均每住院床位收費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轉次數、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動資金周轉次數、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百元固定資產業務收入等。
第五十二條 醫院應當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三條 醫院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應按本制度規定及時處理。
第五十四條 醫院要以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對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加強檢查監督。
篇3:人民醫院財務報告制度(4)
人民醫院財務報告制度4
1、凡涉及單位經濟活動都必須進行詳實分析。
2、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格式、編制要求、報送期限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3、編制財務報告的數據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楚。任何人無權篡改或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
4、分析經濟活動的合理合法性,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作出調整,改進措施。
5、財務報告中的月、季、年度編制由主管會計負責;經濟活動分析每季一次,由財務科長負責編制。